一
从加拿大卡尔加里市驱车西行,远远便见落基山脉的群峰在天边的白云底下排列开来,千姿百态,争强斗胜。车越开越近,山便显得越来越雄伟。经过一座山底下抬头仰视时,便被它的气势慑服了。在高耸入云的峭壁的逼视下,人显得渺小如蝼蚁,卑微如尘埃。
驰行一个多小时后进入班夫小镇,然后从班夫乘缆车上了北边的高峰硫山。从硫山上往下看,班夫镇在好几座山的环抱下,坐落于谷底。还有一条小河,名叫弓河,颜色介于浅蓝浅绿之间,穿镇而过。山谷中的房子、河水、草地,组成一幅绝妙的图画。将眼光从谷底抬起,看到围绕着班夫的另外几个山峰。虽然在通往班夫的路上曾经被它们的雄伟震撼过,但在硫山峰顶与这几座山对视,便有一种平等的感觉。所谓山登绝顶我为峰,大概是这种感觉吧。
从班夫往北,先前小如蝼蚁、微如尘埃的我辈在群山的怀抱中穿梭前行一阵,过了一峰又一峰后,逐渐习惯了山的磅礴威武。在领略山峰的雄姿后,便对山峰有了几分熟悉的感觉,不再觉得自己渺小,反而觉得那高耸的山峰,能把人的底气填足,精神拔高,提升到天上的高度。获得这种熟悉感后,山的姿态也发生了变化。山不再是永远高高在上了。山把雄伟的身影倒映在湖里,在水光荡漾中摇曳,粗旷中平添几分妩媚。山水交织,乃是自然界的大美景象。许多山峰的下凹处有常年的积雪,那洁白的色调则让雄伟增添几分飘逸。
有几次,笔直的大路如剑般直指山那巨大的躯体,两者摆出毫无妥协的对峙姿态。而车更是像离弦的箭,向山的躯体射去。就在相撞似乎无可避免,这付皮囊将被撞得粉碎的千钧一发之际,路在山脚下忽然拐弯,沿着山根悠然而过,我也毫发无损。杨万里曾有诗叹道: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其实山从来没有拦我的恶意,最多只是开开玩笑,玩玩游戏而已。
山中行,一会儿觉得人很渺小,即便是人世间的那些伟业,也一并渺小。一会儿觉得与山一起伟大,人世间的那些恩怨烦恼,芝麻蒜皮小事,便一笔勾销。一会儿又觉得与山可以平等相待,相互嬉戏亲昵,人世间的那些勾心斗角,便微不足道。
二
在落基山脉中驱车行走,经过许多河和湖。水不但为山增添了魅力,它们本身就是一道道风景。每一条河、每一个湖都有特别的颜色。或蓝或绿,或深或浅,不管是什么颜色,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纯净。即使从山上夹着石粉流下来的乳状的河水,也是单纯一色,绝无尘垢之嫌。从班夫往北开车约三十分钟,再稍往西,有两个极其美丽的湖。一个叫冰碛湖,水呈纯亮蓝色;另一个叫路易斯湖,水呈纯浅绿色。亮蓝、浅绿,都纯到极致。
冰碛湖位于十座山峰之下。峰顶上有常年积雪,已成冰川。冰碛河的蓝色我从来没在别处见过,是非常深遂的蓝,深得出奇,是非常纯净的蓝,净得出奇。我想那出奇的深蓝来自何处,一抬眼看见漫天白云,云间不时露出一片深邃的天蓝。大概是千万年的天蓝,不断地从白云间输送给湖水,湖水汲了取天上的精华,便积累成这天地间独一无二的深蓝。我想那出奇的净蓝来自哪里,一抬眼看见山峰上的冰川。它千万年来横卧在那高峰之巅,尘埃不染。从冰川里渗出的水,流到湖里,带来出奇的净蓝。
我真希望把自己的灵魂分为两半,一半寄留在峰上的冰川和湖水之间,让它们替我永久保留,永不沾尘垢。另一半我带回人间,在烟火中磨练。希望我还有机会回来再看看冰川和湖水。希望伴我在人间尘世中打滚的那份灵魂,不至于污染太甚,至少还有大半清白,还能与在冰川上和湖水中安放的那一半,融合为一。
三
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我把车开到一座山下,然后步行爬上小山坡,遥望对面绝壁上的冰川。山巅上的冰川高高在上,其白色显得更加纯洁,其高度显得更加庄严。老天为了强调这种白色,特意布下许多白云,覆盖在冰川上面。白云在移动,所以可以明白无误地分辨出哪是白云,哪是冰川。由于天上的白云居多,蓝天反而显少。常常是大片白云中间露出小片蓝天。白云不断地飘动,那片蓝天便也跟着飘动。特别是盯着山上冰川出神的时候,蓝天真的在飘动啊。大家都见过蓝天上飘着白云,但你看到过白云间飘着蓝天吗?这种奇观,我看到了。
冰川覆盖在两峰之间,其上部像两只巨手一样,各自往上斜举,指向峰顶;其下部合二为一,如躯体缓缓垂下。冰川的整体形状如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者。此山峰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英国护士伊迪丝·卡维尔命名。她当时在被德军占领的比利时帮助一百多个协约国伤员逃出,被德军处死。我很奇怪自己竟然会把冰川想象为十字架上的受难者,也许是受了卡维尔那牺牲精神的启示吧。
从高悬的冰川底部,源源不断地流下一道瀑布来。一般的瀑布落下后,总要形成水池或河流。但那道瀑布落到山脚下后,竟然了无踪影。我在惊讶之余,把眼光投到百米以外,发现一道溪流沿着山脚,向远处流去。而溪流的源头,竟然是从地底下涌出来。原来冰川的水,在经过一段地下水道后,终于涌向地面,成为溪流的源头。
来自山上冰川的水是不会默默无闻地沉到地下去的,就如在比利时牺牲的护士的事迹不会淹没在历史的尘封中。她的名字永远铭刻在遥远的北美山峰上。
四
在潺潺流水声中,映入眼帘的是一幅血腥的图像。一只大灰熊已经把一只大驯鹿吃掉了一大半。驯鹿横陈于河水边,残骸上还留着道道新鲜血痕。
这条河沿着深深的大理石峡谷从山上流下。在峡谷比较宽的地方,水流缓慢下来。此处的峡谷深约五米,宽约十米。谷底中间是水流,水流两边则是干地。大灰熊大概是把驯鹿逼下谷底河边的绝境,然后猎杀。
我和几个游人在另一边的岸上发现了大灰熊和驯鹿,便停下来观看、照相。人与熊相距大约十米,中间只有河水隔开。河水大概不深,人和熊都可以涉水跨越。但大灰熊已经饱食,根本无意攻击人了。而且,它对人毫无戒心,简直是视而不见,竟自枕着新刨的土堆小憩。一会儿,大灰熊爬起来,屁股对着河水排泄一番,然后刨了个土坑,一屁股沉到新坑里,又呼呼睡去。
我没看见那猎杀、撕咬的场面,想来一定非常惨烈。但是,胜负已定,一切都归于平静。在大灰熊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无需愧疚。它在游人的睽睽目光下从容睡去。
人与兽除了基本不吃同类外,可是把异类都吃了个遍。人与兽其实相差不多,都会在饱食之后从容睡去。人还会把同类大规模格杀,这是大灰熊不能比拟的。人杀人后如何心安理得,悠然从容?答案是把被杀者妖魔化,把自己神圣化一番。
潺潺的流水旁边是血淋淋的驯鹿残骸,残骸旁边睡着大饱一顿的大灰熊。这是怎么样的场面呢?在壮美和优美交融的山水之间,看到血腥的场面后,我便以另一种眼光看待山野。我看到身边的树竟然都没有叶子。放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密密麻麻的光秃秃的树杆。我在冬天见过落叶的树,大体如此。可此时是夏日,应当是郁郁葱葱的季节,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无叶树杆呢?
原来,十年前一场燃烧十天的大火烧掉了三十万亩森林。这漫山遍野的树杆当时都经历劫火,但未成灰烬。它们太顽强了,都已经十年了,仍兀自巍然屹立。它们好似有种不屈的精神,形成一个巨大的兵团,要揭竿而起。
难道我来到了一个除了残杀之外便了无生机的地方吗?那倒不尽然。树下已经有了绿叶。更有一种紫花,连成一遍,生机勃勃。一层绿叶,一层紫花,上面是一层枯树杆,层次分明。生者越发灿烂,死者越发庄严。自然界原是生与死的完美交替。
五
车窗外传来巨大的轰鸣声。于是,我停车顺着响声寻去。原来,车正驶过一座桥,只是桥面铺得和其他地方的路面相同,看不出来而已。桥下的河道不同寻常,它在此处变得狭窄,而且突然下降几十米。水流便互相冲撞、激荡,水珠飞溅到空中,落到岸上人身上。桥下是河流落差的地方,瀑布的轰鸣声震耳欲聋。河水降落后,河面便开阔了,河水便不再激荡,而是缓和从容了。
我的目光送水流远去一程后收回,转向近处高出水面十几米的河岸石壁。石壁的表面呈一道道横纹,看起来它是由很多石层迭压而成的,而各层之间有着很深的缝隙。想来,石层原是紧密堆积的,后来在水流的冲击下,才慢慢露出很深的缝隙。现在水位下降了,我们才能看到这些缝隙。想来,水在石壁上磨出深深的痕迹,那该是花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了。
这条河叫做阿达巴斯卡河。它从山上冰川流下,向北方流去。它从来就是这样流过吗?
我在瀑布的旁边发现一条古水道,宽只能容两个人走过。远古时,河水便是从这条窄窄的峡谷中通过的。可以想象,在如此狭窄的河道里通过,水流应当更急。走在古水道中,看着两边的石壁,道道横纹,与旁边河流石壁的横纹类似。它们也是被激流在成千上万年的冲击后形成的。想当时,河水拼命想把这条峡谷冲宽,而石壁不肯退让。于是,河水在石壁上撞出道道裂缝后,仍无法满足它巨大的流量,最后只好改道。只是水流的痕迹,永远留在石壁上了。
我走过空空的古河道,耳边传来阵阵轰鸣。这条古河道分明还在发出流动的声音呢。那不再是水的声音,而是时间的声音。河水会干,时间永远流淌着。
与河流相比,人的生命是多么短暂。当下一次河流改道时,我们早就作古万年了。我们会了无痕迹吗?或许,今天在石壁上留下的手印,到那时还是个浅浅的化石印,从中还能检测出遗传物质来呢。
宇宙中的事物最终都湮灭了吗?山不灭,水不灭,没有任何事物是真正湮灭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