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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后汉书卷三十三 朱冯虞郑周列传 第二十三


  朱浮字叔元,沛国萧人也。初从光武为大司马主簿,迁偏将军,从破邯郸。光武遣吴汉诛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为大将军幽州牧,守蓟城,遂讨定北边。
  建武二年,封舞阳侯,食三县。
  浮年少有才能,颇欲厉风夡,[一]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属,以为从事,[二]及王莽时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发诸郡仓谷,禀赡其妻子。
  渔阳太守彭宠以为天下未定,师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属,以损军实,[三]不从其令。浮性矜急自多,[四]颇有不平,因以峻文诋之;[五]宠亦佷强,兼负其功,嫌怨转积。浮密奏宠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货贿,杀害友人,多聚兵谷,意计难量。宠既积怨,闻*[之]*,遂大怒,而举兵攻浮。浮以书质责之[六]
  曰:

  注[一]风化之夡也。
  注[二]岑后为梁州牧。
  注[三]谓甲兵粮储也。左传曰“隳军实”也。
  注[四]矜夸多自取也。
  注[五]峻,严切也。诋,诬也。
  注[六]质,正也。
  盖闻知者顺时而谋,愚者逆理而动,常窃悲京城太叔以不知足而无贤辅,卒自弃于郑也。[一]

  注[一]左传曰,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及庄公即位,武姜为之请京,使居,谓之京城太叔。既而太叔将袭郑,公命子封伐京,京畔太叔段,段出奔共也。
  伯通以名字典郡,[一]有佐命之功,[二]临人亲职,爱惜仓库,而浮秉征伐之任,欲权时救急,二者皆为国耳。即疑浮相谮,何不诣阙自陈,而为族灭之计乎?朝廷之于伯通,恩亦厚矣,委以大郡,任以威武,[三]事有柱石之寄,情同子孙之亲。[四]匹夫媵母尚能致命一餐,[五]岂有身带三绶,职典大邦,[六]
  而不顾恩义,生心外畔者乎!伯通与吏人语,何以为颜?行步拜起,何以为容?
  坐卧念之,何以为心?引镜窥影,何施眉目?举措建功,何以为人?惜乎弃休令之嘉名,造枭鸱之逆谋,[七]捐传世之庆祚,招破败之重灾,高论尧舜之道,不忍桀纣之性,生为世笑,死为愚鬼,不亦哀乎!

  注[一]伯通,彭宠字也,以名字显著也。
  注[二]光武初镇河北,宠遣吴汉等发步兵三千人先归光武,及围邯郸,宠转食前后不绝也。
  注[三]光武赐宠号大将军,故云“任以威武”也。
  注[四]柱石,以屋为谕也。
  注[五]左传曰,赵盾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曰“三日不食矣”,食之。后晋灵公欲杀赵盾,辄为公甲士,倒戟以御公徒而免盾。媵母,未详也。
  注[六]宠为渔阳太守、建忠侯、大将军,故带三绶。
  注[七]枭鸱即鸱枭也,其子适大,还食其母。说文云不孝鸟也。
  伯通与耿侠游俱起佐命,同被国恩。[一]侠游谦让,屡有降挹之言;[二]而伯通自伐,以为功高天下。往时辽东有豕,生子白头,异而献之,行至河东,见髃豕皆白,怀臱而还。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则为辽东豕也。今乃愚妄,自比六国。六国之时,其埶各盛,廓土数千里,胜兵将百万,故能据国相持,多历年世。今天下几里,列郡几城,柰何以区区渔阳而结怨天子?此犹河滨之人捧土以塞孟津,多见其不知量也!

  注[一]侠游,耿况字也。况为上谷太守,初与宠结谋共归光武也。
  注[二]挹,损也。
  方今天下适定,海内愿安,士无贤不肖,皆乐立名于世。而伯通独中风狂走,自捐盛时,内听骄妇之失计,外信谗邪之谀言,[一]长为髃后恶法,永为功臣鉴戒,岂不误哉!定海内者无私雠,勿以前事自误,愿留意顾老母幼弟。凡举事无为亲厚者所痛,而为见雠者所快。

  注[一]浮密奏宠,上征之,宠妻劝宠无应征。又与所亲信计议,吏皆怨浮,劝宠止不应征也。
  宠得书愈怒,[一]攻浮转急。明年,涿郡太守张丰亦举兵反。

  注[一]愈犹益也。
  时二郡畔戾,北州忧恐,浮以为天子必自将兵讨之,而但遣游击将军邓隆阴助浮。浮怀惧,以为帝怠于敌,不能救之,乃上疏曰:“昔楚宋列国,俱为诸侯,庄王以宋执其使,遂有投袂之师。魏公子顾朋友之要,触冒强秦之锋。夫楚魏非有分职匡正之大义也,庄王但为争强而发忿,公子以一言而立信耳。[一]今彭宠反畔,张丰逆节,以为陛下必弃捐它事,以时灭之。既历时月,寂寞无音。
  从围城而不救,放逆虏而不讨,臣诚惑之。昔高祖圣武,天下既定,犹身自征伐,未尝宁居。[二]陛下虽兴大业,海内未集,而独逸豫,不顾北垂,百姓遑遑,无所系心,三河、冀州,曷足以传后哉!今秋稼已孰,复为渔阳所掠。张丰狂悖,奸党日增,连年拒守,吏士疲劳,甲冑生虮虱,弓弩不得□,[三]上下燋心,相望救护,仰希陛下生活之恩。”诏报曰:“往年赤眉跋扈长安,[四]吾策其无谷必东,果来归降。今度此反虏,埶无久全,其中必有内相斩者。今军资未充,故须后麦耳。”[五]
  浮城中粮尽,人相食。会上谷太守耿况遣骑来救浮,浮乃得遁走。南至良乡,其兵长反遮之,[六]浮恐不得脱,乃下马刺杀其妻,仅以身免,城降于宠。尚书令侯霸奏浮败乱幽州,构成宠罪,徒劳军师,不能死节,罪当伏诛。帝不忍,以浮代贾复为执金吾,徙封父城侯。后丰、宠并自败。

  注[一]左传曰,楚庄王使申舟无畏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宋人杀无畏,庄王闻之,投袂而起,遂发兵围宋。史记,魏公子无忌,魏昭王之少子,封信陵君,仁而好士,食客三千人。公子姊为赵平原君胜妻,秦围邯郸,求救于魏,魏以秦强不敢救,公子乃窃兵符,夺晋鄙军以救赵,秦兵遂解也。
  注[二]高祖定天下之后,犹自征匈奴、陈狶、黥布等也。
  注[三]郑玄注周礼曰:“□,释下也。”
  注[四]跋扈犹暴横也。
  注[五]须,待也。
  注[六]兵长,兵之长帅也。
  帝以二千石长吏多不胜任,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交易纷扰,百姓不宁。
  六年有日食之异,浮因上疏曰:“臣闻日者觽阳之所宗,君上之位也。凡居官治民,据郡典县,皆为阳为上,为尊为长。若阳上不明,尊长不足,则干动三光,垂示王者。[一]五典纪国家之政,[二]鸿范别灾异之文,[三]皆宣明天道,以征来事者也。[四]陛下哀□海内新离祸毒,保宥生人,[五]使得苏息。而今牧人之吏,多未称职,小违理实,辄见斥罢,岂不粲然黑白分明哉![六]然以尧舜之盛,犹加三考,[七]大汉之兴,亦累功暛,吏皆积久,养老于官,至名子孙,因为氏姓。[八]当时吏职,何能悉理;论议之徒,岂不諠哗。盖以为天地之功不可仓卒,艰难之业当累日也。而闲者守宰数见换易,迎新相代,疲劳道路。寻其视事日浅,未足昭见其职,既加严切,人不自保,各相顾望,无自安之心。有司或因睚鴺以骋私怨,苟求长短,求媚上意。二千石及长吏迫于举劾,惧于刺讥,故争饰诈伪,以希虚誉。斯皆髃阳骚动,日月失行之应。夫物暴长者必夭折,功卒成者必亟坏,如摧长久之业,而造速成之功,非陛下之福也。天下非一时之用也,海内非一旦之功也。愿陛下游意于经年之外,望化于一世之后。[九]天下幸甚。”帝下其议,髃臣多同于浮,自是牧守易代颇简。

  注[一]干,犯也。三光,日、月、星也。
  注[二]礼记曰:“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
  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注[三]鸿范,尚书篇名,箕子为武王陈政道阴阳之法。灾异即咎征之类也。
  注[四]征,验也。
  注[五]宥,宽也。
  注[六]淮南子曰“圣人见是非,若白黑之别于目,清浊之形于耳”也。
  注[七]考谓考其功最也。尚书舜典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也。
  注[八]前书:“武帝时,汉有天下已七十余年,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音义曰:“时无事,吏不数转,至于子孙而不转职,今仓氏、库氏因以为姓,即仓库吏之后也。”
  注[九]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代而后仁。”见论语。
  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一]浮复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约,率礼无违,自宗室诸王、外家后亲,皆奉遵绳墨,无党埶之名。至或乘牛车,齐于编人。斯固法令整齐,下无作威者也。求之于事,宜以和平,而灾异犹见者,而岂徒然?天道信诚,不可不察。窃见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专国命,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至于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关三府,罪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为腹心,而使者以从事为耳目,是为尚书之平,决于百石之吏,[二]故髃下苛刻,各自为能。兼以私情容长,憎爱在职,皆竞张空虚,以要时利,故有罪者心不厌服,无咎者坐被空文,不可经盛衰,贻后王也。[三]夫事积久则吏自重。[四]吏安则人自静。传曰:‘五年再闰,天道乃备。’[五]夫以天地之灵,犹五载以成其化,况人道哉!臣浮愚戆,不胜惓惓,愿陛下留心千里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注[一]刺举即州牧也。
  注[二]使者,刺史也。续汉志曰,每州有从事,秩百石。耳目谓令采察也。平谓平决也。
  注[三]贻,遗也。
  注[四]重犹爱惜也。
  注[五]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一度,一年十二月,除小月六日,即一岁三百五十四日,是为每岁日行天。余一十一度四分度之一,不匝一年,余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故三年即余三十三日四分日之三,闰月又小,是五年即得再闰。
  七年,转太仆。浮又以国学既兴,宜广博士之选,乃上书曰:“夫太学者,礼义之宫,教化所由兴也。陛下尊敬先圣,垂意古典,宫室未饰,干戈未休,而先建太学,进立横舍,[一]比日车驾亲临观飨,将以弘时雍之化,显勉进之功也。
  [二]寻博士之官,为天下宗师,使孔圣之言传而不绝。旧事,策试博士,必广求详选,爰自畿夏,延及四方,是以博举明经,唯贤是登,[三]学者精励,远近同慕。伏闻诏书更试五人,唯取见在洛阳城者。臣恐自今以往,将有所失。
  求之密迩,容或未尽,而四方之学,无所劝乐。凡策试之本,贵得其真,非有期会,不及远方也。又诸所征试,皆私自发遣,非有伤费烦扰于事也。语曰:‘中国失礼,求之于野。’[四]臣浮幸得与讲图谶,[五]故敢越职。”帝然之。

  注[一]横,学也。或作“黉”,义亦同。
  注[二]雍,和也。书曰“黎人于变时雍”,乃勉劝也。
  注[三]畿,王畿;夏,华夏也。汉官仪曰:“博士,秦官也。武帝初置五经博士,后增至十四人。太常差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其举状曰:‘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世)**[卅]*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行应四科,经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举。”
  注[四]刘歆移书太常曰:“夫礼失求之于野,古文不犹愈于野乎?”
  注[五]与音预。
  二十年,代窦融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卖弄国恩免。二十五年,徙封新息侯。
  帝以浮陵轹同列,每衔之,[一]惜其功能,不忍加罪。永平中,有人单辞告浮事者,[二]显宗大怒,赐浮死。长水校尉樊*(儵)**[鯈]*言于帝曰:“唐尧大圣,兆人获所,[三]尚优游四凶之狱,厌服海内之心,[四]使天下咸知,然后殛罚。
  [五]浮事虽昭明,而未达人听,宜下廷尉,章着其事。”帝亦悔之。

  注[一]陵轹犹欺蔑也。
  注[二]单辞谓无证据也。书曰:“明清于单辞。”
  注[三]获,得也。
  注[四]优游谓优柔也。四凶者,鲧、共工、驩兜、三苗。左传曰舜流四凶族,今云尧者,舜为尧臣而流之也。尚书曰:“四罪而天下咸服。”
  注[五]殛,诛也,音纪力反。
  论曰:吴起与田文论功,文不及者三,朱买臣难公孙弘十策,弘不得其一,终之田文相魏,公孙宰汉,诚知宰相自有体也。[一]故曾子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二]笾豆之事则有司存。”[三]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课核三公,[四]
  其人或失而其礼稍薄,至有诛斥诘辱之累。任职责过,一至于此,追感贾生之论,不亦笃乎![五]朱浮讥讽苛察欲速之弊,然矣,[六]焉得长者之言哉![七]

  注[一]史记:“魏置相田文,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子孰与起?’田文曰:‘不如子。’吴起曰:‘理百官,亲万人,实府库,子孰与起?’田文曰:‘不如子。’吴起曰:‘守西河,秦人不敢东向,韩、赵宾从,子孰与起?’田文曰:
  ‘不如子。’吴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田文曰:
  ‘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时,属之于子乎,属之于我乎?’吴起默然良久,曰:‘属之于子矣。’田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上也。’吴起方乃自知不如。”武帝时,方筑朔方,公孙弘谏,以为罢弊中国。上使朱买臣难弘,发十策,弘不得一。
  注[二]三谓动容貌,正颜色,出辞气。事见论语。
  注[三]笾豆,礼器也。小细之务,有司所主,非人君之事也。
  注[四]课其殿最,核其得失。
  注[五]贾谊曰:“廉耻礼节以绳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是时人告周勃谋反,系长安,卒无事,故谊以此讥上也。
  注[六]论语孔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以光武帝明察烦刻,故引之。
  注[七]前书龚遂为勃海郡太守,王生谓遂曰:“君即见上,问君何以化勃海?宜曰圣主之*(力)**[德]*,非小臣之力也。”既至前,上果问,遂对如王生言。
  天子悦,曰:“君安得长者之言而称也!”
  冯鲂字孝孙,南阳湖阳人也。其先魏之支别,食菜冯城,因以氏焉。[一]秦灭魏,迁于湖阳,为郡族姓。

  注[一]东观记曰“其先魏之别封曰华侯,华侯孙长卿食菜冯城,因以氏焉。鲂父名杨”也。
  王莽末,四方溃畔,鲂乃聚宾客,招豪桀,作营爎,以待所归。[一]是时湖阳大姓虞都尉反城称兵,先与同县申屠季有仇,而杀其兄,谋灭季族。季亡归鲂,鲂将季欲还其营,道逢都尉从弟长卿来,欲执季。鲂叱长卿曰:“我与季虽无素故,士穷相归,要当以死任之,卿为何言?”遂与俱归。季谢曰:“蒙恩得全,死无以为报*(恩)*,有牛马财物,愿悉献之。”鲂作色曰:“吾老亲弱弟皆*[在]*贼城中,今日相与,尚无所顾,何云财物乎?”季臱不敢复言。鲂自是为县邑所敬信,故能据营自固。

  注[一]待真主也。
  时天下未定,而四方之士拥兵矫称者甚觽,唯鲂自守,兼有方略。光武闻而嘉之,建武三年,征诣行在所,见于云台,[一]拜虞令。[二]为政敢杀伐,以威信称。迁郏令。后车驾西征隗嚣,颍川盗贼髃起,郏贼延曪等觽三千余人,攻围县舍,鲂率吏士七十许人,力战连日,弩矢尽,城陷,鲂乃遁去。帝闻郡国反,即驰赴颍川,鲂诣行在所。帝案行□处,知鲂力战,乃嘉之曰:“此健令也。
  所当讨击,勿拘州郡。”曪等闻帝至,皆自髡剔,[三]负鈇锧,[四]将其觽请罪。帝且赦之,使鲂转降诸聚落,县中平定,诏乃悉以曪等还鲂诛之。鲂责让以行军法,皆叩头曰:“今日受诛,死无所恨。”鲂曰:“汝知悔过伏罪,今一切相赦,听各反农桑,为令作耳目。”皆称万岁。是时每有盗贼,并为曪等所发,无敢动者,县界清静。

  注[一]即南宫云台也。
  注[二]虞,县,属梁国,本虞国,舜后所封之邑,今宋州虞城县也。
  注[三]剔音他狄反。声类曰亦“鬄”字,音他计反,谓剃去发也。
  注[四]说文曰:“鈇,剉刃也。”锧,椹也,音质。
  十三年,迁魏郡太守。二十七年,以高第入代赵□为太仆。中元元年,从东封岱宗,行韂尉事。还,代张纯为司空,赐爵关内侯。二年,帝崩,使鲂持节起原陵,更封杨邑乡侯,食三百五十户。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削爵土。六年,显宗幸鲁,复行韂尉事。七年,代阴嵩为执金吾。
  鲂性矜严公正,在位数进忠言,多见纳用。十四年,诏复爵土。明年,东巡郡国,留鲂宿韂南宫。[一]建初三年,以老病乞身,肃宗许之。其冬为五更,诏鲂朝贺,就列侯位。元和二年,卒,时年八十六。

  注[一]东观记曰:“□鲂车驾发后将缇骑宿玄武门复道上,领南宫吏士,保给黙席,子孙得到鲂所。”
  子柱嗣,尚显宗女获嘉长公主,少为侍中,以恭肃谦约称,位至将作大匠。柱卒,子定嗣,官至羽林中郎将。定卒,无子,国除。
  定弟石,袭母公主封获嘉侯,亦为侍中,稍迁韂尉。能取悦当世,为安帝所宠。
  帝尝幸其府,留饮十许日,赐驳犀具□、佩刀、[一]紫艾绶、[二]玉玦各一,[三]
  拜子世为黄门侍郎,世弟二人皆郎中。自永初兵荒,王侯租秩多不充,于是特诏以它县租税足石,令如旧限,[四]岁入谷三万斛,钱四万。迁光禄勋,遂代杨震为太尉。及北乡侯立,[五]迁太傅,与太尉东莱刘喜参录尚书事。顺帝既立,石与喜皆以阿党阎显、江京等策免,复为韂尉。
  卒,子代嗣。代卒,弟承嗣,为步兵校尉。

  注[一]以班犀饰□也。
  注[二]艾即盭,绿色也,其色似艾。
  注[三]半环曰玦,以饰带也。
  注[四]足音即谕反。
  注[五]章帝孙济北惠王寿之子懿也。
  石弟珖,[一]和帝时诏封杨邑侯,亦以石宠,官至城门校尉。卒,子肃嗣,为黄门侍郎。

  注[一]珖音光。
  虞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人也。[一]延初生,其上有物若一匹练,遂上升天,占者以为吉。及长,长八尺六寸,要带十围,力能扛鼎。[二]少为户牖亭长。时王莽贵人魏氏[三]宾客放从,延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以此见怨,故位不升。
  性敦朴,不拘小节,又无乡曲之誉。王莽末,天下大乱,延常婴甲冑,拥韂亲族,扞御钞盗,赖其全者甚觽。延从女弟年在孩乳,其母不能活之,弃于沟中,延闻其号声,哀而收之,养至成人。[四]建武初,仕执金吾府,除细阳令。[五]每至岁时伏腊,辄休遣徒系,各使归家,并感其恩德,应期而还。有囚于家被病,自载诣狱,既至而死,延率掾*(吏)**[史]*,殡于门外,百姓感悦之。

  注[一]东昏,县,故城在今汴州陈留县东北。东缗属山阳郡,俗本为“缗”者,误也。
  注[二]说文曰:“扛鼎,横关对举也。”*[扛]*音江。
  注[三]谢承书曰:“莽贵人魏氏以椒房之宠,威倾郡县。”
  注[四]谢承书曰:“养育成人,以妻同县人王氏。”
  注[五]细阳,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颍州汝阴县西北。
  后去官还乡里,太守富宗闻延名,召署功曹。[一]宗性奢靡,车服器物,多不中节。延谏曰:“昔晏婴辅齐,鹿裘不完,[二]季文子相鲁,妾不衣帛,[三]以约失之者鲜矣。”宗不悦,延即辞退。居有顷,宗果以侈从被诛,临当伏刑,閴涕而叹曰:“恨不用功曹虞延之谏!”光武闻而奇之。二十年东巡,路过小黄,高帝母昭灵后园陵在焉,[四]时延为部督邮,诏呼引见,问园陵之事。延进止从容,占拜可观,其陵树株皬,皆谙其数,[五]俎豆牺牲,颇晓其礼。帝善之,□延从驾到鲁。还经封丘城门,门下小,不容羽盖,[六]帝怒,使挞侍御史,延因下见引咎,以为罪在督邮。言辞激扬,有感帝意,乃制诰曰:“以陈留督邮虞延故,贳御史罪。”[七]延从送车驾西尽郡界,赐钱及□带佩刀还郡,于是声名遂振。

  注[一]富姓,宗名。
  注[二]晏子曰:“晏子布衣鹿裘以朝,公曰:‘夫子之家若此其贫也,奚衣之恶也?’”注[三]左传曰,季文子相鲁,妾不衣帛,马不食粟。
  注[四]小黄,县,属陈留郡,故城在今汴州陈留县东北。汉官仪注曰:“高帝母起兵时死小黄北,后为作陵庙于小黄。”陈留风俗传云:“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于黄乡。天下平,乃使使者梓宫招魂幽野,有丹蛇在水,自洗濯,入于梓宫,其浴处仍有遗发,故谥曰昭灵夫人。因作园陵、寑殿、司马门、钟懬、韂守。”
  小黄有祭器笾豆鼎俎之属十四种,庙基尚存焉。
  注[五]株,根也。皬,伐木更生也。
  注[六]封丘,今汴州县也。
  注[七]贳,放也。
  二十三年,司徒玉况辟焉。[一]时元正朝贺,帝望而识延,遣小黄门驰问之,即日召拜公车令。明年,迁洛阳令。是时阴氏有客马成者,常为奸盗,延收考之。阴氏屡请,获一书辄加篣二百。[二]信阳侯阴就[三]乃诉帝,谮延多所冤枉。帝乃临御道之馆,亲录囚徒。延陈其狱状可论者在东,无理者居西。成乃回欲趋东,延前执之,谓曰:“尔人之巨蠹,久依城社,不畏熏烧。[四]今考实未竟,宜当尽法!”成大呼称枉,陛戟郎以戟刺延,叱使置之。[五]帝知延不私,谓成曰:“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使速去。后数日伏诛。于是外戚敛手,莫敢干法。在县三年,迁南阳太守。

  注[一]谢承书曰:“况字文伯,京兆杜陵人也。代为三辅名族,该总五经,志节高亮,为陈留太守。性聪敏,善行德教。永平十五年,蝗虫起泰山,弥衍兖、豫,过陈留界,飞逝不集,五谷独丰。章和元年,诏以况为司徒。”玉,姓,音宿。
  注[二]篣,棰也,音彭。
  注[三]就,光烈皇后弟也。就本传“信”作“新”。
  注[四]齐景公问晏子曰:“理国何患?”对曰:“患社鼠。”公曰:“何谓社鼠?”
  对曰:“社鼠不可熏。人君之左右,亦国之社鼠也。”
  注[五]续汉志曰:“凡郎官皆主执戟宿韂也。”
  永平初,有新野功曹邓衍,以外戚小侯每豫朝会,而容姿趋步,有出于觽,显宗目之,顾左右曰:“朕之仪貌,岂若此人!”特赐舆马衣服。延以衍虽有容仪而无实行,未尝加礼。帝既异之,乃诏衍令自称南阳功曹诣阙。[一]既到,拜郎中,迁玄武司马。[二]衍在职不服父丧,帝闻之,乃叹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信哉斯言!”衍臱而退,由是以延为明。

  注[一]谢承书曰:“帝赐舆马衣服□佩刀,钱二万,南阳计吏归,具以启延。延知衍华不副实,行不配容,积三年不用,于是上乃自□衍称南阳功曹诣阙。”
  注[二]玄武,宫之北门也。每宫城门皆有司马一人,秩千石,见续汉志。
  三年,征代赵□为太尉;八年,代范迁为司徒。历位二府,十余年无异政绩。
  会楚王英谋反,阴氏欲中伤之,使人私以楚谋告延,延以英藩戚至亲,不然其言,又欲辟幽州从事公孙弘,[一]以弘交通楚王而止,并不奏闻。及英事发觉,诏书切让,延遂自杀。家至清贫,子孙不免寒餧。[二]

  注[一]郡国有从事,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即功曹从事、理中从事之类是也。见续汉志也。
  注[二]餧,饿也。谢承书曰:“身没之后,家贫空,子孙同衣而出,并日而食。”
  延从曾孙放,字子仲。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及震被谗自杀,顺帝初,放诣阙追讼震罪,由是知名。桓帝时为尚书,以议诛大将军梁冀功封都亭侯,后为司空,坐水灾免。性疾恶宦官,遂为所陷,灵帝初,与长乐少府李膺等俱以党事诛。
  郑弘字巨君,会稽山阴人也。[一]从祖吉,宣帝时为西域都护。[二]弘少为乡啬夫,[三]太守第五伦行春,[四]见而深奇之,召署督邮,举孝廉。

  注[一]孔灵符会稽记曰:“射的山南有白鹤山,此鹤为仙人取箭。汉太尉郑弘尝采薪,得一遗箭,顷有人纣,弘还之,问何所欲,弘识其神人也,曰:‘常患若邪溪载薪为难,愿旦南风,暮北风。’后果然。故若邪溪风至今犹然,呼为‘郑公风’也。”
  注[二]谢承书曰:“其曾祖父本齐国临淄人,官至蜀郡属国都尉。武帝时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将三子移居山阴,因遂家焉。长子吉,云中都尉、西域都护;
  中子兖州刺史;少子举孝廉,理剧东部候也。”
  注[三]谢承书曰:“为灵文乡啬夫,爱人如子。”续汉志曰:“其乡小者县署啬夫一人,主知人善恶,为役先后;知人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也。”
  注[四]太守常以春行所主县,勤人农桑,振救乏绝,见续汉志也。
  弘师同郡河东太守焦贶。楚王英谋反发觉,以疏引贶,[一]贶被收捕,疾病于道亡没,妻子闭系诏狱,掠考连年。诸生故人惧相连及,皆改变名姓,以逃其祸,弘独髡头负鈇锧,诣阙上章,为贶讼罪。显宗觉悟,即赦其家属,弘躬送贶丧及妻子还乡里,由是显名。

  注[一]疏,书也。
  拜为驺令,[一]政有仁惠,民称苏息。迁淮*(阴)**[阳]*太守。[二]四迁,建初*[初]*,为尚书令。旧制,尚书郎限满补县长令史丞尉。弘奏以为台职虽尊,而酬赏甚薄,至于开选,多无乐者,[三]请使郎补千石*[令]*,令史为长。帝从其议。弘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着之南宫,以为故事。

  注[一]驺,今兖州县也。谢承书曰“弘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遗宝物,县于道衢,求主还之。鲁国当春大旱,五谷不丰,驺独致雨偏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国,过驺界不集。郡因以状闻,诏书以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也。
  注[二]谢承书曰:“弘消息繇赋,政不烦苛。行春天旱,随车致雨。白鹿方道,侠毂而行。弘怪问主簿黄国曰:‘鹿为吉为凶?’国拜贺曰:‘闻三公车轓画作鹿,明府必为宰相。’”注[三]乐音五孝反。
  出为平原相,征拜侍中。建初八年,代郑觽为大司农。旧交址七郡贡献转运,皆从东冶[一]泛海而至,风波艰阻,沉溺相系。弘奏开零陵、桂阳峤道,于是夷通,[二]至今遂为常路。[三]在职二年,所息省三亿万计。时岁天下遭旱,边方有警,人食不足,而帑藏殷积。[四]弘又奏宜省贡献,减徭费,以利饥人。
  帝顺其议。

  注[一]东冶,县,属会稽郡。太康地理志云汉武帝名为东冶,后改为东候官,今泉州闽县是。
  注[二]峤,岭也。夷,平也。
  注[三]今谓范晔时也。
  注[四]说文曰:“帑,金布所藏之府。”
  元和元年,代邓彪为太尉。时举将第五伦为司空,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见,弘曲躬而自卑。帝问知其故,遂听置云母屏风,分隔其闲,[一]由此以为故事。
  在位四年,奏尚书张林阿附侍中窦宪,而素行臧秽,又上洛阳令杨光,宪之宾客,在官贪残,并不宜处位。书奏,吏与光故旧,因以告之。光报宪,宪奏弘大臣漏泄密事。帝诘让弘,收上印绶。弘自诣廷尉,诏□出之,因乞骸骨归,未许。病笃,上书陈谢,并言窦宪之短。帝省章,遣医占弘病,比至已卒。临殁悉还赐物,□妻子褐巾布衣素棺殡殓,以还乡里。

  注[一]以云母饰屏风也。
  周章字次叔,南阳随人也。[一]初仕郡为功曹。时大将军窦宪免,封冠军侯就国。章从太守行春到冠军,太守犹欲谒之。章进谏曰:“今日公行春,岂可越仪私交。且宪椒房之亲,埶倾王室,而退就藩国,祸福难量。明府剖符大臣,千里重任,[二]举止进退,其可轻乎?”太守不听,遂便升车。章前拔佩刀绝马鞅,于是乃止。及宪被诛,公卿以下多以交关得罪,太守幸免,以此重章。举孝廉,六迁为五官中郎将。延平元年,为光禄勋。

  注[一]“叔”或作“升”。
  注[二]剖符解见杜诗传。
  永初元年,代魏霸为太常。其冬,代尹勤为司空。是时中常侍郑觽、蔡伦等皆秉埶豫政,章数进直言。初,和帝崩,邓太后以皇子胜有痼疾,[一]不可奉承宗庙,贪殇帝孩抱,养为己子,故立之,以胜为平原王。及殇帝崩,髃臣以胜疾非痼,意咸归之,太后以前既不立,恐后为怨,乃立和帝兄清河孝王子佑,是为安帝。章以觽心不附,遂密谋闭宫门,诛车骑将军邓骘兄弟及郑觽、蔡伦,劫尚书,废太后于南宫,封帝为远国王,[二]而立平原王*[胜]*。事觉,*(胜)*策免,章自杀。家无余财,诸子易衣而出,并日而食。

  注[一]痼犹废也。
  注[二]遥远之国也。
  论曰:孔子称“可与立,未可与权”。[一]权也者,反常者也。[二]将从反常之事,必资非常之会,[三]使夫举无违妄,志行名全。周章身非负图之托,[四]
  德乏万夫之望,[五]主无绝天之舋,地有既安之埶,[六]而创虑于难图,希功于理绝,不已悖乎![七]如令君器易以下议,即斗筲必能叨天业,狂夫竖臣亦自奋矣。孟轲有言曰:“有伊尹之心则可,无伊尹之心则篡矣。”[八]于戏,方来之人戒之哉!

  注[一]论语载孔子之词也。立谓立功立事也。
  注[二]公羊传曰:“权者何?权者反乎经,然后有善也。”
  注[三]会,际也。
  注[四]武帝欲立昭帝为太子,乃画周公负成王图赐霍光。
  注[五]诗云:“颙颙昂昂,万夫之望。”
  注[六]书曰“纣自绝于天,结怨于人”也。
  注[七]悖,逆也。
  注[八]孟子曰:“公孙丑问曰:‘伊尹放太甲于桐宫,人大悦。太甲贤,又反之,人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故可放欤?’”孟子荅以此言。
  赞曰:朱定北州,激成宠尤。鲂用降帑,[一]延感归囚。郑、窦怨偶,代相为仇。[二]周章反道,小智大谋。[三]

  注[一]帑,虏也。
  注[二]左传曰:“怨偶曰仇。”
  注[三]易曰“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也。

  校勘记

  一一三七页一0行闻*[之]*遂大怒据汲本、殿本补。
  一一三八页一0行临人亲职校补谓此与下“此犹河滨之人”,文选“人”本作“民”,宋本失未改回也。按:下“伯通与吏人语”,文选“人”亦作“民”。
  一一三八页一五行捐传世之庆祚文选“世”作“叶”。按:校补谓此宋本改回之误。
  一一三九页一二行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文选“功”下有“高”字。按:校补谓有“高”字则与上文“以为功高天下”应。
  一一三九页一三行多历年世文选“世”作“所”。按:校补谓此亦宋本改回之误。
  一一四0页二行内听骄妇之失计按:文选“骄”作“娇”。
  一一四0页三行勿以前事自误集解引惠栋说,谓“误”一作“疑”。按:文选作“疑”。
  一一四一页六行投袂而起按:“起”原斗“赴”,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四一页一三行兵之长帅也按:“帅”原斗“师”,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一四五页七行*(世)**[卅]*六属集解引惠栋说,谓注“世”别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后汉督邮板状作“三十六属”,则此“世”字当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与“卅”形近而误。今据改。一一四五贡一二行长水校尉樊*(儵)**[鯈]*据樊宏传改。
  一一四七页七行圣主之*(力)**[德]*殿本“力”作“德”,与前书龚遂传合,今据改。
  一一四七页九行食菜冯城刊误谓“菜”当作“采”,音乃为菜耳。今按:菜采通,刘说泥。
  一一四八页一行死无以为报*(恩)*按:王先谦谓“恩”字当衍,今据删。
  一一四八页二行皆*[在]*贼城中按:集解引何焯说,谓“皆”下当有“在”字,今据补。
  一一四八页九行皆自髡剔按:汲本、殿本“髡”作“鬄”。
  一一四九页九行保给黙席按:殿本作“保官给黙席”。考证王会汾谓案文义当云“官给黙席”,“保”字疑衍。又按:王先谦谓今本东观记“领南宫吏士”下有“南宫复道多恶风寒老人居之且病痱若向南者多取帷帐东西完塞诸鼼望令致密”三十三字,无“保给黙席”四字。
  一一四九页一三行拜子世为黄门侍郎按:下云“卒,子代嗣”。刊误谓世本名代,前拜为郎时作“世”,后嗣立时作“代”,盖后人见其名,疑“代”以为避太宗讳所改,遂还作“世”,而忘其后尚皆作“代”也。今前后不同,遂似两人,当定从一。今按:刘氏以为世即代,甚是,然谓世本名代,则无实证,安知非代本名世邪?
  一一四九页一五行与太尉东莱刘喜参录尚书事按:安帝纪“喜”作“熹”。
  一一五0页一行子代嗣按:李慈铭谓此名代者,即上拜黄门郎之世也。章怀避太宗讳,改“世”作“代”,后之校者又改“代”作“世”,而一传之中有改有不改如此。
  一一五0页八行诏封杨邑侯按:刊误谓“诏”当作“绍”。
  一一五一页三行延率掾*(吏)**[史]*据刊误及殿本考证改。按:殿本作“延率吏掾史”,衍一“吏”字。
  一一五一页五行*[扛]*音江据汲本、殿本补。
  一一五一页九行太守富宗闻延名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傅宗”。
  一一五二页一二行司徒玉况殿本改“玉”为“玊”,有王会汾之考证,谓按玉篇,金玉之“玉”鱼录反,点在中画下,其音宿者点在中画上,监本作“玉”,今改从“玊”。今按:校补谓玉自有宿音,史记封禅书公玉带,玉即音肃,不必改字。
  且说文玉本无点,尤不容分玉玊为二字。又按:校补谓光武纪建武二十七年,大司徒玉况薨,诏始令二府去“大”,则在二十三年自应仍称大司徒,传脱“大”字。
  一一五三页四行永平十五年蝗虫起泰山汲本“泰”作“太”。按:范晔避其父范泰讳,“泰”皆作“太”,此后人回改也。又按:玉况卒于建武年闲,谢承书所云永平十五年云云及下章和元年云云,皆误。
  一一五三页一0行有新野功曹邓衍集解引惠栋说,谓东观记作“邓寅”。按:校补谓“寅”当即“演”之误,衍演通作。
  一一五五页二行将三子移居山阴按:“三”原斗“二”,径改正。
  一一五五页七行弘师同郡河东太守焦贶按:袁纪云“事博士焦贶”。
  一一五五页一一行迁淮*(阴)**[阳]*太守按:刊误谓案汉郡无“淮阴”,当是淮阳,此时未为陈国也。今据改。
  一一五五页一一行建初*[初]*为尚书令据王先谦说补。
  一一五五页一三行请使郎补千石*[令]*据刊误补。
  一一五六页五行出为平原相按:集解引钱大昭说,谓平原为国,在殇帝建平元年。考建初四年,封皇子全为平春王,未几,王薨国除,此“平原”或“平春”之误。
  一一五六页一三行时举将第五伦为司空“第”原作“弟”,“五”原作“伍”,径改正。按:第与弟五与伍固可通,然一书中姓名宜前后一致也。
  一一五六页一四行在位四年按:张□谓本纪元和元年八月,弘为太尉,三年四月免,不得云“四年”。
  一一五七页一一行其冬代尹勤为司空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章为司空,安纪在永初元年九月,“冬”当作“秋”。
  一一五七页一三行髃臣以胜疾非痼“痼”原作“锢”,痼锢通,然上文作“痼”,今改归一律。
  一一五八页一行清河孝王子佑刊误谓案安帝名祜,此作“佑”,字之误也。今按:
  范书“祜”皆作“佑”,或范氏别有所讳欤?
  一一五八页二行而立平原王*[胜]*事觉*(胜)*策免按:黄山谓“胜”字当在“事觉”上。安纪永初元年“司空周章密谋废立,策免自杀”,平原怀王胜传,延平元年封,八年薨,与纪合,则胜无策免事,诸王之废亦不得为策免,此策免自属章也。今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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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