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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后汉书 |
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一]祖父经,为郡县狱吏,案法平允,务存宽恕,每冬月上其状,恒流涕随之。尝称曰:“东海于公高为里门,而其子定国卒至丞相。[二]吾决狱六十年矣,虽不及于公,其庶几乎!子孙何必不为九卿邪?” 故字诩曰升卿。 注[一]武平故城在今亳州鹿邑县东北。郦元水经注云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汉尚书令虞诩碑,题云“君讳诩,字定安,虞仲之后”。定安盖诩之别字也。 注[二]前书,于定国字曼倩,东海人。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所决皆不恨,为之生立祠。其门闾坏,父老方共修之,于公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决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至定国为丞相,孙永为御史大夫也。 诩年十二,能通尚书。早孤,孝养祖母。县举顺孙,国相奇之,欲以为吏。诩辞曰:“祖母九十,非诩不养。”相乃止。后祖母终,服阕,辟太尉李修府,拜郎中。[一] 注[一]汉官仪曰:“修字伯游,襄城人也。” 永初四年,羌胡反乱,残破并、凉,大将军邓骘以军役方费,事不相赡,欲□凉州,并力北边,乃会公卿集议。骘曰:“譬若衣败,坏一以相补,犹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两无所保。”议者咸同。诩闻之,乃说李修曰:“窃闻公卿定策当□凉州,求之愚心,未见其便。先帝开拓土字,劬劳后定,而今惮小费,举而□之。凉州既□,即以三辅为塞;三辅为塞,则园陵单外。此不可之甚者也。 喭曰:‘关西出将,关东出相。’[一]观其习兵壮勇,实过余州。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据三辅,为心腹之害者,以凉州在后故也。其土人所以推锋执锐,无反顾之心者,为臣属于汉故也。若□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迁,必生异志。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东,[二]虽贲、育为卒,太公为将,犹恐不足当御。议者喻以补衣犹有所完,诩恐其疽食侵淫而无限极。□之非计。”[三]修曰:“吾意不及此。微子之言,几败国事。然则计当安出?”诩曰:“今凉土扰动,人情不安,窃忧卒然有非常之变。诚宜令四府九卿,[四]各辟彼州数人,其牧守令长子弟皆除为□官,[五]外以劝厉,荅其功勤,内以拘致;防其邪计。”修善其言,更集四府,皆从诩议。于是辟西州豪桀为掾属,拜牧守长吏子弟为郎,以安慰之。 注[一]说文曰:“喭,传言也。”前书曰:“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 秦时郿白起,频阳王翦;汉兴,义渠公孙贺、傅介子,成纪李广、李蔡,上邽赵充国,狄道辛武贤:皆名将也。丞相,则萧、曹、魏、丙、韦、平、孔、翟之类也。 注[二]席卷言无余也。前书曰“云彻席卷,后无余醔”也。 注[三]疽,痈疮也。 注[四]四府谓太傅、太尉、司徒、司空之府也。九卿谓太常、光禄、卫尉、廷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等也。 注[五]□,散也,音人勇反。 邓骘兄弟以诩异其议,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伤诩。后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屯聚连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为朝歌长。故旧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臣之职也。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大守马棱。[一]棱勉之曰:“君儒者,当谋谟庙堂,反在朝歌邪?”诩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见吊勉。以诩诪之,知其无能为也。[二] 朝歌者,韩、魏之郊,[三]背太行,临黄河,去敖仓百里,[四]而青、冀之人流亡万数。贼不知开仓招觽,劫库兵,守城嚱,断天下右臂,[五]此不足忧也。 今其觽新盛,难与争锋。兵不猒权,愿宽假辔策,勿令有所拘阂而已。”[六] 及到官,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自掾史以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伤人偷盗者次之,带丧服而不事家业为下。收得百余人,诩为飨会,悉贳其罪,使入贼中,诱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杀贼数百人。又潜遣贫人能缝者,佣作贼衣,以采綖缝其裾为帜,[七]有出巿里者,吏辄禽之。贼由是骇散,咸称神明。 迁怀令。 注[一]棱字伯威,援族孙也。 注[二]诪当作“筹”也。 注[三]韩界上党,魏界河内,相接犬牙,故云郊也。 注[四]敖仓在荥阳,解具安纪也。 注[五]右臂,喻要便也。 注[六]阂与“碍”同。 注[七]帜,记也。续汉书曰“以绛缕缝其裾”也。 后羌寇武都,邓太后以诩有将帅之略,迁武都太守,引见嘉德殿,厚加赏赐。 羌乃率觽数千,遮诩于陈食、崤谷,诩即停军不进,而宣言上书请兵,须到当发。羌闻之,乃分钞傍县,诩因其兵散,日夜进道,兼行百余里。令吏士各作两醦,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问曰:“孙膑减醦而君增之。[一]兵法日行不过三十里,以戒不虞,[二]而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诩曰:“虏觽多,吾兵少。 徐行则易为所及,速进则彼所不测。虏见吾醦日增,必谓郡兵来迎。觽多行速,必惮追我。孙膑见弱,吾今示强,埶有不同故也。” 注[一]孙膑为齐军将,与魏庞涓战,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醦,明日为五万醦,明日为三万醦。庞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卒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过半矣。”事见史记。 注[二]前书王吉上疏曰:“古者师行三十里,吉行五十里。” 既到郡,兵不满三千,而羌觽万余,攻围赤亭数十日。[一]诩乃令军中,使强弩勿发,而潜发小弩。羌以为矢力弱,不能至,并兵急攻。诩于是使二十强弩共射一人,发无不中,羌大震,退。诩因出城奋击,多所伤杀。明日悉陈其兵觽,令从东郭门出,北[二]郭门入,贸易衣服,回转数周。羌不知其数,更相恐动。诩计贼当退,乃潜遣五百余人于浅水设伏,候其走路。虏果大奔,因掩击,大破之,斩获甚觽,贼由是败散,南入益州。诩乃占相地埶,筑营壁百八十所,招还流亡,假赈贫人,郡遂以安。 注[一]赤亭故城在今渭州襄武县东南,有赤亭水也。 注[二]一作“西”。 先是运道艰险,舟车不通,驴马负载,僦五致一。[一]诩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自沮至下辩[二]数十里中,皆烧石翦木,开漕船道,[三]以人僦直雇借佣者,于是水运通利,岁省四千余万。诩始到郡,户裁盈万。及绥聚荒余,招还流散,二三年闲,遂增至四万余户。盐米丰贱,十倍于前。[四]坐法免。 注[一]广雅曰:“僦,赁也。”音子救反。僦五致一谓用五石赁而致一石也。 注[二]沮及下辩并县名。沮,今兴州顺政县也。下辩,今成州同谷县也。沮音七余反。 注[三]续汉书曰“下辩东三十余里有峡,中当泉水,生大石,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辄溢没秋稼,坏败营郭。诩乃使人烧石,以水灌之,石皆坼裂,因镌去石,遂无泛溺之患”也。 注[四]续汉书曰:“诩始到,谷石千,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岁,米石八十,盐石四百,流人还归,郡户数万,人足家给,一郡无事”。 永建元年,代陈禅为司隶校尉。数月闲,奏太傅冯石、太尉刘熹、中常侍程璜、陈秉、孟生、李闰等,百官侧目,号为苛刻。三公劾奏诩盛夏多拘系无辜,为吏人患。诩上书自讼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罚者人之衔辔。[一]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遂加诬罪。臣将从史鱼死,即以尸谏耳。”[二]顺帝省其章,乃为免司空陶敦。[三] 注[一]礼记曰:“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防为无用坏之者,必有水败。”尸子曰:“刑罚者,人之鞭策也。” 注[二]韩诗外传曰“昔者卫大夫史鱼病且死,谓其子曰:‘我数言蘧伯玉之贤而不能进,弥子瑕不肖不能退。为人臣生不能进贤而退不肖,死不当理丧正堂,殡我于室足矣。’卫君问其故,子以父言闻,君乃立召蘧伯玉而贵之,弥子瑕而退之,徙殡于正堂,成礼而后去”也。 注[三]汉官仪曰:“敦字文理,京*(兆)**[县]*人也。” 时中常侍张防特用权埶,每请托受取,诩辄案之,而屡寑不报。诩不胜其愤,乃自系廷尉,奏言曰:“昔孝安皇帝任用樊丰,遂交乱嫡统,几亡社稷。今者张防复弄威柄,国家之祸将重至矣。臣不忍与防同朝,谨自系以闻,无令臣袭杨震之迹。”[一]书奏,防流涕诉帝,诩坐论输左校。防必欲害之,二日之中,传考四狱。狱吏劝诩自引,诩曰:“宁伏欧刀以示远近。”[二]宦者孙程、张贤等知诩以忠获罪,乃相率奏乞见。程曰:“陛下始与臣等造事之时,[三]常疾奸臣,知其倾国。今者即位而复自为,何以非先帝乎?司隶校尉虞诩为陛下尽忠,而更被拘系;常侍张防臧罪明正,反构忠良。今客星守羽林,其占宫中有奸臣。[四]宜急收防送狱,以塞天变。下诏出诩,还假印绶。”时防立在帝后,程乃叱防曰:“奸臣张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趋就东箱。[五]程曰:“陛下急收防,无令从阿母求请。” [六]帝问诸尚书,尚书贾朗素与防善,证诩之罪。帝疑焉,谓程曰:“且出,吾方思之。”于是诩子顗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叩头流血,诉言枉状。梵乃入言之,防坐徙边,贾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诩。程复上书陈诩有大功,语甚切激。帝感悟,复征拜议郎。数日,迁尚书仆射。 注[一]震为樊丰所谮而死。 注[二]欧刀,刑人之刀也。 注[三]谓顺帝为太子,被江京等废为济阴王,程等谋立之时也。 注[四]史记天官书曰“虚、危南有觽星,曰羽林”也。 注[五]埤苍云:“箱,序也。”字或作“厢”。 注[六]阿母,宋娥也。 是时长吏、二千石听百姓鼟罚者输赎,号为“义钱”,托为贫人储,而守令因以聚敛。诩上疏曰:“元年以来,贫百姓章言长吏受取百万以上者,匈匈不绝,鼟罚吏人至数千万,而三公、刺史少所举奏。寻永平、章和中,州郡以走卒钱给贷贫人,[一]司空劾案,州及郡县皆坐免黜。今宜遵前典,蠲除权制。”于是诏书下诩章,切责州郡。鼟罚输赎自此而止。 注[一]走卒,伍伯之类也。续汉志曰:“伍伯,公八人,中二千石六人,千石、六百石皆四人,自*[四]*百石以下至二百石皆二人。黄绶。武官伍伯,文官辟车。铃下、侍阁、门兰、部署、街*[里]*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随所典领,率皆赤帻缝□。”即今行鞭杖者也。此言钱者,令其出资钱,不役其身也。 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一]积六七岁不省。主簿乃上书曰:“臣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臣章百上,终不见省,臣岂可北诣单于以告怨乎?”帝大怒,持章示尚书,尚书遂劾以大逆。诩驳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百上不达,是有司之过。愚惷之人,不足多诛。”帝纳诩言,笞之而已。诩因谓诸尚书曰:“小人有怨,不远千里,断发刻肌,诣阙告诉,而不为理,岂臣下之义?君与浊长吏何亲,而与怨人何仇乎?”闻者皆臱。诩又上言:“台郎显职,仕之通阶。今或一郡七八,或一州无人。宜令均平,以厌天下之望。”及诸奏议,多见从用。 注[一]宁阳,县,属东平国,故城在今兖州龚丘县南也。 诩好刺举,无所回容,[一]数以此忤权戚,遂九见谴考,三遭刑罚,而刚正之性,终老不屈。永和初,迁尚书令,以公事去官。朝廷思其忠,复征之,会卒。 临终,谓其子恭曰:“吾事君直道,行己无愧,所悔者为朝歌长时杀贼数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十余年,家门不增一口,斯获罪于天也。” 注[一]回,曲也。 恭有俊才,官至上党太守。 傅燮字南容,北地灵州人也。[一]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复白珪,乃易字焉。[二] 身长八尺,有威容。少师事太尉刘宽。再举孝廉。闻所举郡将丧,乃□官行服。 后为护军司马,与左中郎*[将]*皇甫嵩俱讨贼张角。 注[一]灵州,县也。 注[二]家语子贡对卫文子曰:“一日三复白珪之玷,是南宫绦之行也。”王肃注云:“玷,缺也。诗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一日三复,慎之至也。” 燮素疾中官,既行,因上疏曰:“臣闻天下之祸,不由于外,皆兴于内。是故虞舜升朝,先除四凶,然后用十六相。[一]明恶人不去,则善人无由进也。今张角起于赵、魏,黄巾乱于六州。[二]此皆衅发萧墙,而祸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辞伐罪,始到颍川,战无不□。黄巾虽盛,不足为庙堂忧也。臣之所惧,在于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弥增其广耳。陛下仁德宽容,多所不忍,故阉竖弄权,忠臣不进。诚使张角枭夷,黄巾变服,臣之所忧,甫益深耳。[三]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国,亦犹冰炭不可同器。[四]彼知正人之功显,而危亡之兆见,皆将巧辞饰说,共长虚伪。夫孝子疑于屡至,[五]巿虎成于三夫。[六]若不详察真伪,忠臣将复有杜邮之戮矣。[七]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举,速行谗佞放殛之诛,[八]则善人思进,奸凶自息。臣闻忠臣之事君,犹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尽其情?使臣身备鈇钺之戮,陛下少用其言,国之福也。”书奏,宦者赵忠见而忿恶。及破张角,燮功多当封,忠诉谮之,[九]灵帝犹识燮言,[一0]得不加罪,竟亦不封,以为安定都尉。以疾免。 注[一]左传曰,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摎、捣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谓之八元也。 注[二]皇甫嵩传曰:“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此云“六州”,盖初起时也。 注[三]甫,始也。 注[四]韩子曰“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同时而至”也。 注[五]甘茂对秦武王曰:“昔曾参之居费,鲁人有与曾参同姓名者杀人,人告其母曰‘曾参杀人’,其母织自若也。又告之,其母自若也。又告之,其母投杼下机,踰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其母之信也,三人疑之,其母惧焉。”见史记也。 注[六]解见马援传。 注[七]白起与应侯有隙,构之秦昭王,免起为士伍,迁之阴密。行出咸阳西门十里,至杜邮,使赐□自裁。见史记。案杜邮,今咸阳城是其地。郦元注水经云渭水北有杜邮亭也。 注[八]殛音纪力反。殛亦诛也。 注[九]续汉书曰:“燮军斩贼三帅卜巳、张伯、梁仲宁等,功高为封首。” 注[一0]识,记也,音志。 后拜议郎。会西羌反,边章、韩遂作乱陇右,征发天下,役赋无已。司徒崔烈以为宜□凉州。诏会公卿百官,烈坚执先议。燮厉言曰:“斩司徒,天下乃安。” 尚书郎杨赞奏燮廷辱大臣。帝以问燮。燮对曰:“昔冒顿至逆也,樊哙为上将,愿得十万觽横行匈奴中,愤激思奋,未失人臣之节,顾计当从与不耳,季布犹曰‘哙可斩也’。[一]今凉州天下要嚰,国家藩卫。高祖初兴,使郦商别定陇右; [二]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议者以为断匈奴右臂。[三] 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海内为之骚动,陛下卧不安寝。烈为宰相,不念为国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一方万里之土,臣窃惑之。若使左衽之虏得居此地,[四]士劲甲坚,因以为乱,此天下之至虑,社稷之深忧也。若烈不知之,是极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帝从燮议。由是朝廷重其方格,[五]每公卿有缺,为觽议所归。 注[一]冒顿,匈奴单于名也。前书曰,季布为中郎将,单于为书嫚吕太后,吕太后怒,召诸将议之。将军樊哙曰:“愿得十万觽,横行匈奴中。”诸将皆阿太后,以哙言为然。布曰:“樊哙可斩也!夫以高帝兵三十万困于平城,哙时亦在其中。今柰何以十万觽横行匈奴中!” 注[二]前书,汉王赐郦商爵信成君,以将军为陇西都尉,别定北地。 注[三]前书,武帝分武威、酒泉,置张掖、敦煌,谓之四郡。刘歆等议曰:“孝武帝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觽,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玄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三十]*六国,结乌孙,起敦煌、酒泉、张掖,以*(高)**[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臂。”婼音而遮反。 注[四]说文曰:“衽,衣衿也。” 注[五]方,正也。格犹标准也。 顷之,赵忠为车骑将军,诏忠论讨黄巾之功,执金吾甄举等谓忠曰:“傅南容前在东军,有功不侯,故天下失望。今将军亲当重任,宜进贤理屈,以副觽心。” 忠纳其言,遣弟城门校尉延致殷勤。延谓燮曰:“南容少荅我常侍,万户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与不遇,命也;有功不论,时也。傅燮岂求私赏哉!”忠愈怀恨,然惮其名,不敢害。权贵亦多疾之,是以不得留,[一]出为汉阳太守。 注[一]一作“封”。 初,郡将范津明知人,举燮孝廉。及津为汉阳,与燮交代,合符而去,乡邦荣之。津字文渊,南阳人。燮善恤人,叛羌怀其恩化,并来降附,乃广开屯田,列置四十余营。 时刺史耿鄙委任治中程球,球为通奸利,士人怨之。[一]中平四年,鄙率六郡兵讨金城贼王国、韩遂等。燮知鄙失觽,必败,谏曰:“使君统政日浅,人未知教。孔子曰:‘不教人战,是谓□之。’今率不习之人,越大陇之阻,将十举十危,而贼闻大军将至,必万人一心。边兵多勇,其锋难当,而新合之觽,上下未和,万一内变,虽悔无及。不若息军养德,明赏必罚。贼得宽挺,[二]必谓我怯,髃恶争埶,其离可必。然后率已教之人,讨已离之贼,其功可坐而待也。 今不为万全之福,而就必危之祸,窃为使君不取。”鄙不从。行至狄道,果有反者,先杀程球,次害鄙,贼遂进围汉阳。城中兵少彻尽,燮犹固守。 注[一]汉官曰,司隶功曹从事,即持中也。 注[二]挺,解也。 时北*[地]*胡骑数千随贼攻郡,皆夙怀燮恩,共于城外叩头,求送燮归乡里。 子干年十三,从在官舍。知燮性刚,有高义,恐不能屈志以免,进谏曰:“国家昏乱,遂令大人不容于朝。今天下已叛,而兵不足自守,乡里羌胡[一]先被恩德,欲令□郡而归,愿必许之。徐至乡里,率厉义徒,见有道而辅之,以济天下。”言未终,燮慨然而叹,呼干小字曰:“别成,[二]汝知吾必死邪?盖‘圣达节,次守节’。[三]且殷纣之暴,伯夷不食周粟而死,仲尼称其贤。[四]今朝廷不甚殷纣,吾德亦岂绝伯夷?世乱不能养浩然之志,[五]食禄又欲避其难乎?[六]吾行何之,必死于此。汝有才智,勉之勉之。主簿杨会,吾之程婴也。”[七]干哽咽不能复言,左右皆泣下。王国使故酒泉太守黄衍说燮曰:“成败之事,已可知矣。先起,上有霸王之业,下成伊吕之勋。天下非复汉有,府君宁有意为吾属师乎?”[八]燮案□叱衍曰:“若剖符之臣,反为贼说邪!”遂麾左右进兵,临阵战殁。谥曰壮节侯。 注[一]燮,北地人,故云乡里也。 注[二]干集曰:“干字彦林。” 注[三]左传曰,曹公子臧曰:“前志有之,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 注[四]史记曰,伯夷,孤竹君之子也。武王载文王木主伐纣。殷既平,伯夷耻之,义不食周粟,遂饿死。论语曰,子贡问曰:“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曰: “古之贤人也。” 注[五]孟子曰:“养吾浩然之气。”赵岐注曰:“浩然,天气也。” 注[六]左传曰,子路曰“食焉不避其难”也。 注[七]程婴,解见冯衍传也。 注[八]师即君也。尚书曰“作之君,作之师”也。 干知名,位至扶风太守。 盖勋字符固,敦煌广至人也。[一]家世二千石。[二]初举孝廉,为汉阳长史。 时武威太守倚恃权埶,恣行贪横,从事武都苏正和案致其罪。凉州刺史梁鹄畏惧贵戚,欲杀正和以免其负,乃访之于勋。勋素与正和有仇,或劝勋可因此报隙。勋曰:“不可。谋事杀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乃谏鹄曰:“夫绁食鹰鸢欲其鸷,[三]鸷而亨之,将何用哉?”鹄从其言。正和喜于得免,而诣勋求谢。勋不见,曰:“吾为梁使君谋,不为苏正和也。”怨之如初。[四] 注[一]广至,县名,故城在今瓜州常乐县东,今谓之县泉堡是也。 注[二]续汉书曰:“曾祖父进,汉阳太守。祖父彪,大司农。”谢承书曰:“父字思齐,官至安定属国都尉。” 注[三]绁,系也。广雅曰:“鸷,执也。”苍颉解诂曰:“鸢,鸱也。”食音嗣。 注[四]续汉书,中平元年,黄巾贼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黄隽被征,失期。梁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斤谢勋,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故为子言。吾岂卖评哉!”终辞不受。 中平元年,北地羌胡与边章等寇乱陇右,刺史左昌因军兴断盗数千万。[一]勋固谏,昌怒,乃使勋别屯阿阳以拒贼锋,[二]欲因军事罪之,而勋数有战功。 边章等遂攻金城,杀郡守陈懿,勋劝昌救之,不从。边章等进围昌于冀,昌惧而召勋。勋初与从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阳,及昌檄到,曾等疑不肯赴。勋怒曰: “昔庄贾后期,穰苴奋□。[三]今之从事,岂重于古之监军哉!”曾等惧而从之。勋即率兵救昌。到,乃诮让章等,责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从君言,以兵临我,庶可自改。今罪已重,不得降也。”乃解围而去。昌坐断盗征,以扶风宋枭代之。[四]枭患多寇叛,谓勋曰:“凉州寡于学术,故屡致反暴。今欲多写孝经,令家家习之,庶或使人知义。”勋谏曰:“昔太公封齐,崔杼杀君; 伯禽侯鲁,庆父篡位。[五]此二国岂乏学者?今不急静难之术,遽为非常之事,既足结怨一州,又当取笑朝廷,勋不知其可也。”枭不从,遂奏行之。果被诏书诘责,坐以虚慢征。时叛羌围护羌校尉夏育于畜官,[六]勋与州郡合兵救育,至狐盘,为羌所破。勋收余觽百余人,为鱼丽之陈。[七]羌精骑夹攻之急,士卒多死。勋被三创,坚不动,乃指木表[八]曰:“必尸我于此。”句就种羌滇吾[九]素为勋所厚,乃以兵扞觽曰:“盖长史贤人,汝曹杀之者为负天。”勋仰骂曰:“死反虏,汝何知?促来杀我!”觽相视而惊。滇吾下马与勋,勋不肯上,遂为贼所执。羌戎服其义勇,不敢加害,送还汉阳。后刺史杨雍即表勋领汉阳太守。时人饥,相渔食,勋调谷禀之,[一0]先出家粮以率觽,存活者千余人。 注[一]断谓割截。 注[二]阿阳,县,属天水郡。 注[三]齐景公时,燕、晋侵齐,景公以司马穰苴为将,扞之,仍令宠臣庄贾监军。与穰苴期旦日会,贾素骄贵,夕时至,穰苴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者云何?”对曰:“当斩。”遂斩贾以徇三军。 注[四]续汉书“枭”字作“泉”也。 注[五]崔杼,齐大夫。齐庄公先通其妻,杼杀之。庆父,鲁庄公弟。庄公子开立,是为愍公,庆父袭杀愍公。并见史记。 注[六]前书尹翁归传曰:“有论罪输掌畜官。”音义曰:“右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畜官。畜音许救反。” 注[七]丽音离。左传曰:“王以诸侯伐郑,郑原繁、高渠弥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杜预注曰:“此鱼丽陈法也。” 注[八]表,标也。 注[九]句就,羌别种也。句音古侯反。 注[一0]调犹发也。 后去官,征拜讨虏校尉。灵帝召见,问:“天下何苦而反乱如此?”勋曰:“幸臣子弟扰之。”时宦者上军校尉蹇硕在坐,帝顾问硕,硕惧,不知所对,而以此恨勋。 帝又谓勋曰:“吾已陈师于平乐观,多出中藏财物以饵士,何如?”[一]勋曰: “臣闻‘先王耀德不观兵。’[二]今寇在远而设近陈,不足昭果毅,秪黩武耳。” [三]帝曰:“善。恨见君晚,髃臣初无是言也。” 注[一]中藏谓内藏也。 注[二]国语曰:“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韦昭注曰:“耀,明也。观,示也。” 注[三]左传曰“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武,杀敌为果,致果曰毅”也。 勋时与宗正刘虞、佐军校尉袁绍同典禁兵。勋谓虞、绍曰:“吾仍见上,上甚聪明,但拥蔽于左右耳。若共并力诛嬖幸,然后征拔英俊,以兴汉室,功遂身退,岂不快乎!”虞、绍亦素有谋,因相连结,未及发,而司隶校尉张温举勋为京兆尹。帝方欲延接勋,而蹇硕等心惮之,并劝从温奏,遂拜京兆尹。 时长安令杨党,父为中常侍,恃埶贪放,勋案得其臧千余万。贵戚咸为之请,勋不听,具以事闻,并连党父,有诏穷案,威震京师。时小黄门京兆高望为尚药监,幸于皇太子,太子因蹇硕属望子进为孝廉,勋不肯用。或曰:“皇太子副主,望其所爱,硕帝之宠臣,而子违之,所谓三怨成府者也。”勋曰:“选贤所以报国也。非贤不举,死亦何悔!”勋虽在外,每军国密事,帝常手诏问之。[二]数加赏赐,甚见亲信,在朝臣右。 注[一]府,聚也。 注[二]续汉书曰:“是时,汉阳叛人王国,觽十余万,攻陈仓,三辅震动。勋领郡兵五千人,自请满万人,因表用处士扶风*[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第五鉨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领属勋。每有密事,灵帝手诏问之。” 及帝崩,董卓废少帝,杀何太后,勋与书曰:“昔伊尹、霍光权以立功,犹可寒心,足下小丑,何以终此?贺者在门,吊者在庐,可不慎哉!”[一]卓得书,意甚惮之。征为议郎。时左将军皇甫嵩精兵三万屯扶风,勋密相要结,将以讨卓。会嵩亦被征,勋以觽弱不能独立,遂并还京师。自公卿以下,莫不卑下于卓,唯勋长揖争礼,见者皆为失色。卓问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隶校尉,谁可作者?”允曰:“唯有盖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余,然不可假以雄职。” 乃以为越骑校尉。卓又不欲令久典禁兵,复出为颍川太守。未及至郡,征还京师。时河南尹朱鉨为卓陈军事。卓折鉨曰:“我百战百胜,决之于心,卿勿妄说,且污我刀。”勋曰:“昔武丁之明,犹求箴谏,[二]况如卿者,而欲杜人之口乎?” 卓曰:“戏之耳。”勋曰:“不闻怒言可以为戏?”卓乃谢鉨。勋虽强直不屈,而内厌于卓,不得意,疽发背卒,时年五十一。遗令勿受卓赙赠。卓欲外示宽容,表赐东园秘器赗襚,送之如礼。葬于安陵。 注[一]孙卿子曰“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福与祸邻,莫知其门”也。 注[二]武丁,殷王高宗也。谓傅说曰:“启乃心,沃朕心。”说复于王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见尚书。 子顺,官至永阳太守。 臧洪字子源,广陵射阳人也。[一]父旻,有干事才。[二]熹平元年,会稽妖贼许昭起兵句章,[三]自称“大将军”,立其父生为越王,攻破城邑,觽以万数。 拜旻扬州刺史。旻率丹*(扬)**[阳]*太守陈夤击昭,破之。昭遂复更屯结,大为人患。旻等进兵,连战三年,破平之,获昭父子,斩首数千级。迁旻为使匈奴中郎将。 注[一]射阳故城在今楚州安宜县东也。 注[二]谢承书曰:“旻达于从政,为汉良吏,迁匈奴中郎将。还京师,太尉袁逢问其西域诸国土地风俗人物种数,旻具荅言西域本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国。大小,道里近远,人数多少,风俗燥湿,山川草木鸟兽异物名种不与中国同者,口陈其状,手画地形。逢奇其才,叹息言:‘虽班固作西域传,何以加此乎?’”注[三]句章县故城在今越州鄮县西。十三州志云:“句践之地,南至句无,其后并吴,因大城句,章伯功以示子孙,故曰句章。” 洪年十五,以父功拜童子郎,[一]知名太学。洪体貌魁梧,有异姿。[二]举孝廉,补即丘长。[三] 注[一]汉法,孝廉试经者拜为郎。洪以年幼才俊,故拜童子郎也。续汉书曰“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于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也。 注[二]魁梧,壮大之貌也。梧音吾。 注[三]即丘,县,属琅邪国,故城在今沂州临沂县东南,即春秋之祝丘也。 中平末,□官还家,太守张超请为功曹。时董卓*(杀)**[弒]*帝,图危社稷。 洪说超曰:“明府历世受恩,兄弟并据大郡。[一]今王室将危,贼臣虎视,此诚义士暛命之秋也。今郡境尚全,吏人殷富,若动桴鼓,可得二万人。以此诛除国贼,为天下唱义,不亦宜乎!”超然其言,与洪西至陈留,见兄邈计事。邈先谓超曰:“闻弟为郡,委攻臧洪,洪者何如人?”超曰:“臧洪海内奇士,才略智数不比于超矣。”邈即引洪与语,大异之。乃使诣兖州刺史刘岱、[二]豫州刺史孔□,[三]遂皆相善。邈既先有谋约,会超至,定议,乃与诸牧守大会酸枣。设□场,将盟,既而更相辞让,莫敢先登,咸共推洪。洪乃摄衣升□,操血而盟曰:“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毒流百姓。大惧沦丧社稷,翦覆四海。兖州刺史岱、豫州刺史□、陈留太守邈、东郡太守瑁、[四]广陵太守超等,纠合义兵,并赴国难。[五]凡我同盟,齐心一力,以致臣节,陨首丧元,必无二志。 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六]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鉴之。”洪辞气慷慨,闻其言者,无不激扬。自是之后,诸军各怀彁疑,莫适先进,遂使粮储单竭,兵觽乖散。 注[一]谓超为广陵,兄邈为陈留也。 注[二]岱字公山。 注[三]□字公绪。 注[四]桥瑁也。 注[五]纠,收也。 注[六]左传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廷,要言曰“皆銟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祚国”也。 时讨虏校尉公孙瓒与大司马刘虞有隙,超乃遣洪诣虞,共谋其难。行至河闲而值幽冀交兵,行涂阻绝,因寓于袁绍。绍见洪,甚奇之,与结友好,以洪领青州刺史。前刺史焦和好立虚誉,能清谈。时黄巾髃盗处处蹒起,而青部殷实,军革尚觽。和欲与诸同盟西赴京师,未及得行,而贼已屠城邑。和不理戎警,但坐列巫史,禜祷髃神。[一]又恐贼乘冻而过,命多作陷冰丸,以投于河。觽遂溃散,和亦病卒。洪收抚离叛,百姓复安。 注[一]巫,女巫也。史,祝史也。禜谓营攒用币,以*(穰)**[禳]*风雨霜雪水旱厉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祷谓告事求福也。 在事二年,袁绍惮其能,徙为东郡太守,都东武阳。时曹操围张超于雍丘,甚危急。超谓军吏曰:“今日之事,唯有臧洪必来救我。”或曰:“袁曹方穆,而洪为绍所用,恐不能败好远来,违福取祸。”超曰:“子源天下义士,终非背本者也,或见制强力,不相及耳。”洪始闻超围,及徒跣号泣,并勒所领,将赴其难。自以觽弱,从绍请兵,而绍竟不听之,超城遂陷,张氏族灭。洪由是怨绍,绝不与通。绍兴兵围之,历年不下,使洪邑人陈琳以书譬洪,示其祸福,责以恩义。[一]洪荅曰: 注[一]献帝春秋曰“绍使琳为书八条,责以恩义,告喻使降”也。 隔阔相思,发于寤寐。相去步武,[一]而趋舍异规,其为怆恨,胡可胜言!前日不遗,比辱雅况,[二]述□祸福,公私切至。以子之才,穷该典籍,岂将闇于大道,不达余趣哉?是以损□翰墨,一无所酬,亦冀遥忖褊心,粗识鄙性。 重获来命,援引纷纭,虽欲无对,而义笃其言。 注[一]尔雅曰:“武,夡也。” 注[二]比,频也。 仆小人也,本乏志用,中因行役,特蒙倾盖,[一]恩深分厚,遂窃大州,宁乐今日自还接刃乎?每登城临兵,观主人之旗鼓,[二]瞻望帐幄,感故友之周旋,抚弦搦矢,[三]不觉涕流之覆面也。何者?自以辅佐主人,无以为悔;主人相接,过绝等伦。受任之初,志同大事,埽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被侵,郡将遘□,请师见拒,辞行被拘,使洪故君,遂至沦灭。区区微节,无所获申,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所以忍悲挥戈,收泪告绝。若使主人少垂古人忠恕之情,来者侧席,去者克己,[四]则仆抗季札之志,不为今日之战矣。[五] 注[一]家语,孔子之郯,与程子相遇于涂,倾盖而语也。 注[二]洪常寓于绍,故谓之主人也。 注[三]搦,捉也,音女卓反。 注[四]来者侧席而待之,去者克己自责,不责人也。 注[五]吴王余昧卒,欲授弟季札,季札逃去。见史记也。 昔张景明登□喢血,奉辞奔走,卒使韩牧让印,主人得地。后但以拜章朝主,赐爵获传之故,不蒙观过之贷,而受夷灭之祸。[一]吕奉先讨卓来奔,请兵不获,告去何罪,复见斫刺。[二]刘子璜奉使踰时,辞不获命,畏君怀亲,以诈求归,可谓有志忠孝,无损霸道,亦复僵尸麾下,不蒙亏除。慕进者蒙荣,违意者被戮,此乃主人之利,非游士之愿也。是以鉴戒前人,守死穷城,亦以君子之违,不适敌国故也。 [三] 注[一]英雄记云,袁绍使张景明、郭公则、高元才等说韩馥,使让冀州与绍。 然则馥之让位,景明亦有其功。其余未详也。 注[二]魏志吕布传曰:“布破张燕军而求益兵,觽将士钞掠,绍患忌之。布觉其意,从绍求去。”英雄记:“布求还洛,绍假布领司隶校尉,外言当遣,内欲杀布。明日当发,绍遣甲士三十人,辞以送布,止于帐侧。布伪使人于帐中鼓筝,绍兵卧,无何,出帐去而兵不觉。夜半兵起,乱斫布黙被,谓已死。明旦,绍讯问,知布尚在,乃闭城门,布遂引去。” 注[三]左传云,公山不狃曰:“君子违不适雠国。”杜预注云:“违,奔亡也。” 足下当见久围不解,救兵未至,感婚姻之义,推平生之好,以为屈节而苟生,胜守义而倾覆也。昔晏婴不降志于白刃,南史不曲笔以求存,[一]故身传图象,名垂后世。况仆据金城之固,驱士人之力,散三年之畜以为一年之资,匡困补乏,以悦天下,何图筑室反耕哉?[二]但惧秋风扬尘,伯珪马首南向,[三]张扬、飞燕旅力作难,[四]北鄙将告倒悬之急,股肱奏乞归之记耳。[五]主人当鉴戒曹辈,反旌退师,何宜久辱盛怒,暴威于吾城之下哉! 注[一]崔杼杀齐庄公,欲劫晏子与盟,以戟拘其颈,□承其心。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意,非勇也。”崔杼遂释之。事见晏子。左传曰“太史书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也。 注[二]左传曰:“楚子围宋,筑室反耕。”杜预注曰:“筑室于宋,反兵耕田,示无还意也。” 注[三]伯珪,公孙瓒字。 注[四]魏志曰,张扬字稚叔,云中人也,以武勇给并州为从事。何进令于本州募兵,得千余人,因留上党击山贼。进败,扬遂以所将兵攻上党,仍略诸县,觽至数千,又与袁绍合。张燕,常山人,本姓褚。黄巾起,燕合聚少年为髃盗,觽万人。博陵张牛角*(立)**[之]*起,觽次瘿陶,牛角为飞矢所中,且死,告其觽曰:“必以燕为帅。”角死,觽奉燕,故改姓张。燕僄悍,捷速过人,军中号为“飞燕”。觽至百万,号曰“黑山”。后助公孙瓒与绍争冀州也。 注[五]股肱犹手足也。言北边有仓卒之急,股肱之臣将告归自救耳。 足下讥吾恃黑山以为救,独不念黄巾之合从邪?昔高袓取彭越于钜野,[一]光武创基兆于绿林,卒能龙飞受命,中兴帝业。苟可辅主兴化,夫何嫌哉!况仆亲奉玺书,与之从事! 注[一]前书,彭越将其觽居钜野中,无所属,汉王乃使人赐越将军印,使下济阴以击楚也。 行矣孔璋!足下徼利于境外,臧洪投命于君亲;吾子托身于盟主,[一]臧洪策名于长安。子谓余身死而名灭,仆亦笑子生死而无闻焉。本同末离,努力努力,夫复何言! 注[一]盟主谓袁绍也。 绍见洪书,知无降意,增兵急攻。城中彻尽,外无援救,洪自度不免,呼吏士谓曰:“袁绍无道,所图不轨,且不救洪郡将,洪于大义,不得不死。念诸君无事,空与此祸,[一]可先城未破,将妻子出。”将吏皆垂泣曰:“明府之于袁氏,本无怨隙,今为郡将之故,自致危困,吏人何忍当舍明府去也?”初尚掘鼠,□筋角,后无所复食,主簿启内厨米三斗,请稍为饘粥,[二]洪曰:“何能独甘此邪?”使为薄糜,篃班士觽。又杀其爱妾,以食兵将。兵将咸流涕,无能仰视。男女七八十人相枕而死,莫有离叛。 注[一]与音预。 注[二]杜预注左传曰:“饘,糜也。”音之延反。 城陷,生执洪。绍盛帷幔,大会诸将见洪。谓曰:“臧洪何相负若是!今日服未?” 洪据地瞋目曰:“诸袁事汉,四世五公,可谓受恩。今王室衰弱,无扶翼之意,而欲因际会,觖望非冀,[一]多杀忠良,以立奸威。洪亲见将军呼张陈留为兄,则洪府君亦宜为弟,而不能同心戮力,为国除害,坐拥兵觽,观人屠灭。惜洪力劣,不能推刃为天下报仇,[二]何谓服乎?”绍本爱洪,意欲屈服赦之,见其辞切,知终不为用,乃命杀焉。 注[一]前汉音义曰:“觖犹冀也。”觖音羌恚反。 注[二]公羊传曰:“事君犹事父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 洪邑人陈容,少为诸生,亲慕于洪,随为东郡丞。先城未败,洪使归绍。时容在坐,见洪当死,起谓绍曰:“将军举大事,欲为天下除暴,而专先诛忠义,岂合天意?臧洪发举为郡将,柰何杀之!”绍臱,使人牵出,谓曰:“汝非臧洪畴,空复尔为?”容顾曰:“夫仁义岂有常所,蹈之则君子,背之则小人。今日宁与臧洪同日死,不与将军同日生也。”遂复见杀。在绍坐者,无不叹息,窃相谓曰:“如何一日戮二烈士!” 先是洪遣司马二人出,求救于吕布。比还,城已陷,皆赴敌死。 论曰:雍丘之围,臧洪之感愤壮矣!想其行跣且号,束甲请举,诚足怜也。夫豪雄之所趣舍,其与守义之心异乎?若乃缔谋连衡,怀诈筭以相尚者,盖惟利埶所在而已。况偏城既危,曹袁方穆,洪徒指外敌之衡,以纾倒县之会。忿悁之师,兵家所忌。[一]可谓怀哭秦之节,存荆则未闻也。[二] 注[一]前书魏相上书曰:“救乱诛暴,谓之义兵,兵义者王。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兵应者胜。争恨小故,不胜愤怒者,谓之忿兵,兵忿者败。 利人土地货宝者,谓之贪兵,兵贪者破。恃国家之大,矜其人觽,欲见威于敌者,谓之骄兵,兵骄者灭。此非但人事,乃天道也。” 注[二]吴破楚,申包胥如秦乞师,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师乃出,以车五百乘救楚,败吴兵于稷。事见左传及史记。言臧洪徒守节致死,不能如包胥之存楚也。 赞曰:先零扰疆,邓﹑崔□凉。诩﹑燮令图,再全金方。盖勋抗董,终然允刚。 洪怀偏节,力屈志扬。 校勘记 一八六六页四行乃说李修曰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诩说太尉张禹,与传异也。 一八六七页六行得朝歌何衰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何衰”作“可哀”。 一八六八页二行诪当作筹也按:御览一九0引正作“筹”,疑据章怀注改也。 一八六八页一四行明日为三万醦按:“三”原斗“二”,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六九页五行筑营壁百八十所汲本﹑殿本“百”上有“二”字。按:通鉴亦作“百八十所”。 一八六九页九行自沮至下辩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汉李翕碑题名,“辩”当作“辨”。 今按:续志作“辨”,通鉴胡注亦作“辨”。 一八六九页一五行每至春夏辄溢没秋稼坏败营郭按:类聚六引作“春夏辄溃溢,败坏城郭”。 一八七0页一行石皆坼裂按:类聚引“坼”作“罅”。 一八七0页一行遂无泛溺之患按:汲本“泛”作“泛”。类聚引作“遂无沉溺之害”。 一八七0页二行谷石千集解引惠栋说,谓御览八百六十五引续汉书,云“始到郡,谷千五百”,此脱“五百”字。今按:通鉴亦作“谷石千”。 一八七0页七行二府恐为臣所奏按:刊误谓上文三公劾诩,则“二府”当为“三府”也。 一八七0页一四行敦字文理京*(兆)**[县]*人也张森楷校勘记谓据顺帝纪注,敦是河南京县人,此“兆”字当衍文,或“县”字之误。按:顺帝纪注作“京县人也”,今据改。 一八七一页一行无令臣袭杨震之迹按:“杨”原斗“扬”,径改正。下一八七八页六行“杨会”﹑一八八一页二行“杨雍”﹑一八八三页四行注“杨儒”同。 一八七二页七行自*[四]*百石以下陈景云谓按续志“百石”上当有“四”字。 今据补。 一八七二页八行街*[里]*走卒刊误谓后汉志“街”下有一“里”字。今据补。 一八七二页八行率皆赤帻缝□汲本﹑殿本“缝”作“绛”。按:续志作“绛鞴”。 一八七三页一0行与左中郎*[将]*皇甫嵩刊误谓案嵩传,此少一“将”字。今据补。 一八七六页一0行并*[三十]*六国陈景云谓“六”上当有“三十”二字。今据补。 一八七六页一一行以*(高)**[鬲]*婼羌据刊误改。 一八七七页一行然惮其名不敢害按:校补谓此处当脱仍奏请封燮某侯,并燮转某官,否则下文似不接,且议郎亦不得即拜太守也。 一八七七页四行郡将范津明知人按:刊误谓“明”当作“名”。 一八七七页一五行时北*[地]*胡骑数千刊误谓案文少一“地”字,下文云“乡里羌胡”,是与燮同北地人也。今据补。 一八七八页五行世乱不能养浩然之志“浩”原斗“皓”,径改正。下一五行“养吾浩然之气”同。 一八七八页九行谥曰壮节侯集解引周寿昌说,谓燮未封侯,岂死后赠爵邪?范史不□,明少簄。按:校补谓范氏史法本密,不至一传之中前后文亦不相应如此,其为上脱燮封侯事明矣。 一八七八页一一行干字彦林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林”一作“材”,见三国志注。 一八七八页一五行赵岐注曰按:“岐”原作“歧”,径改正。 一八七九页八行绁食鹰鸢按:“鹰”原斗“膺”,径改正。 一八七九页一二行谢承书曰按:“承”原斗“丞”,径改正。 一八八0页一三行至狐盘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孤盘”。 一八八一页五行阿阳县属天水郡按:“天水”当作“汉阳”,惠栋云后汉改天水为汉阳。 一八八一页八行续汉书枭字作泉也集解引汪文台说,谓范作“枭”非,作“泉”亦非,疑本作“因”,音近斗作“渊”,又以避讳作“泉”。按:校补谓疑本是“臬”字,误为“枭”,复斗为“泉”耳。 一八八一页九行是为愍公庆父袭杀愍公按:两“愍”字原皆误“涽”,径改正。 一八八一页一一行伍承弥缝“伍”原作“五”,径据汲本﹑殿本改。 一八八三页三行扶风*[士]*孙瑞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一八八三页四行桂阳魏杰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太尉刘宽碑阴有“右扶风杜阳魏杰”,献帝春秋同,而桂阳则荆州郡,不在三辅矣,盖“桂”字是“杜”字之误。 一八八四页五行臧洪字子源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唐赠工部尚书臧怀恪碑历□臧氏作“子原”,案字□厂□泉,后人复添三点,见顾炎武金石文字记。 一八八四页六行丹*(扬)**[阳]*太守陈夤据汲本改。 一八八四页一三行越州鄮县按:“鄮”原斗“酇”,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八五页四行河南赵建章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依左雄传,衍“章”字。 一八八五页八行时董卓*(杀)**[弒]*帝据汲本﹑殿本改。 一八八七页一行以*(穰)**[禳]*风雨据汲本改。 一八九0页八行博陵张牛角*(立)**[之]*起刊误谓“立”当作“之”。今据改。 一八九二页六行蹈之则君子背之则小人按:汲本﹑殿本两“则”字下并有“为”字。 ------------------ YOUTH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