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命与人事
引言:
从秦始竽开始使用的“传国玺”刻着八个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天命”究竟为何物?真正主宰着天下分合的又是什么?
如果我们看看彩色的中国历史地图,在前面历朝历代的总图中所看到的都是不止一种颜色,要到清朝时,才能找到那一种颜色的秋海棠叶形状。千百年来,各王朝疆域时有变化,至此中国辽阔的疆域基本形成了。
但如果我们联系历史事实来看这套地图的话,那就绝不会只看到简单的色块和杂乱无章的变化,而是兴旺与衰落的交替,建设与毁灭的变换,文明与野蛮的较量,梦想与现实的汇合;数千年的干戈与玉帛,数十对仇敌与兄弟,无数次失败与胜利;多少回扩张和收缩,多少次联合和决裂;终于铸成了这同一颜色的神圣图形。
赞扬开疆拓土的圣君贤臣、良将勇士,斥责丧地辱国的昏君奸臣、懦夫佞人,讴歌统一,颂扬爱国,应该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学习中国历史的基本态度。但复杂的历史却不仅是好人与坏人、是与非的简单组合,也不仅仅是“虽然...但是...”的机械模式所能评价。
人们往往喜欢对历史的进程回过头来作种种假设:要是唐朝的疆域保持到今天,要是明朝政府没有放弃越南,要是乾隆接受了中亚各国归入版图的要求,要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没有丧失那么多的领土,...但历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虽然其中不乏偶然的因素,但基本上还是客观条件的必然结果。
第一节 受命于“天”
今天的大型喷气式客机已经可以不着陆地飞至地球上任何地方,万吨巨轮也可以不靠岸地驶向地球上任何一个港口,所以浩瀚无垠的沙漠、高耸入云的山峰、波涛汹涌的河流、不见天日的丛林早已无法阻止人们的来往了。但是在以往,这些都是先民难以逾越的障碍。
中国古代的君主都自称他们是“受命于天”,这当然是自欺欺人的鬼话。但要说早期人类发展的基础以至君王们建国安邦的条件得之于“天”--地理环境,却不无道理。
探索中国统一和分裂的基础,尤其是在中国文明的初期,地理条件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得天独厚
竺可桢等地理学家的研究成果证明,三四千年前中国的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
秦汉时期的黄河流域的年平均气温比现在要高一、二摄氏度,所以气候温和,降水充沛。而长江流域还过于湿热,雨水过多,加上地势低下,茂密的原始植被未曾清除,疾疫流行,所以在《史记.食货列传》中有“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说法,使中原人望而生畏。这里的“江南”虽然主要是指今江西、湖南和湖北的江南部分,但认为长江下游“卑下”、“下湿”的例子同样不少,情况大致相同。西汉初的贾谊被任命为长沙王太傅,要到长沙国都临汀(今湖南长沙)上任,他听说“长沙卑湿”,竟认为自己“寿不得长”了。还有的王侯宁可拿在今湖南南部的封邑换在河南南阳盆地较小的封邑,以便回到中原地区去。直到东汉时,分封在今皖南芜湖的侯国还要设法往北方换。
黄河中下游是黄土高原冲积平原,结构疏松,在生产工具简单、铁器还未广泛运用的情况下,易于清除植被和开垦耕种。黄土冲积平原的肥力虽不如其他冲积平原,但在黄土高原的原始植被还保存较好的条件下,冲积土中的养分还是比较充分的。黄河中游和黄土高原地区虽然不像南方那样有整片的原始森林,但小片森林还不在少数,基本由稀树和草原覆盖,水土流失相对说来并不严重。黄河下游平原由于黄河及其他河流还没有人工堤防的约束,免不了要常常泛滥改道。当时海河水系还没有形成,华北平原北部的河流都是单独入海的,所以受到这种泛滥改道影响的地区颇广。近海地带由于水位较高、海水倒灌和宣泄不畅等原因,土地盐碱化程度比较严重。所以黄河中下游相交一带便成为先民生存和繁衍的最佳选择。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和文献记载,夏、商、周的中心地区是今天河南省的中部和北部、山西省的南部、陕西省的关中盆地、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山东省的西部,正是当时自然环境中条件最优越的地区。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东北地区和其他地区的考古发掘的进展,人们对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摇篮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但从地理环境总体评价的角度,我们可以断言:尽管黄河流域不是中国唯一的文化摇篮,尽管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着历史悠久的发达文明,但总的说来,黄河流域还是中国最古老、最集中、最发达的文化摇篮。统一从黄河流域开始并不是偶然的。
人民之间的接触和了解,部族或国家之间的交往是统一的前提。因为只有交往和了解才会产生合并(无论是和平的还是暴力的)的愿望,才能判断实现这种愿望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以统一往往是在没有地理障碍,或者在各地理障碍比较容易克服的地理区域中首先实现的,例如同一块平原,同一片草原,同一个盆地,同一条河谷。随着生产水平的发展、交通工具的进步和人力资源的增加,地理障碍的影响逐渐减弱,人们翻越山岭、渡过江河、通过丛林、穿越沙漠的能力加强了,活动和了解的范围扩大了,随之而来的是扩张的愿望的增强,统一范围的扩大。
到了战国时,人们的地理知识已经相当丰富,对中国东部、中部的大多数地区已经非常熟悉,在这一范围内人们的交往已相当频繁。这些知识和实际状况为政治家提供了统一的蓝图,《禹贡》中九州的设想就是其中之一。后人对《禹贡》九州的范围有不尽相同的解释,同时存在的类似设想也不止《禹贡》一种,但它们所包括的范围大致都是指阴山山脉以南和辽河中游西南,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以东的中国大陆。这一范围基本上就是秦朝和西汉前期的疆域。在这以后,尽管局部有所扩展,如汉武帝开拓了河西走廊,隋朝在新疆东部设置了郡县,但中原王朝的基本疆域,即设置郡县或府州县等正式行政区域进行直接统治的地区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元朝曾改变过这种格局,但明朝又退回到原来的范围之内,直到清朝才最终突破这一界限。
这并不是说,这一范围周围的地理障碍是不可逾越的。事实上,汉朝的军队曾多次北进至今阿尔泰山脉和杭爱山脉,唐朝的军队曾翻越葱岭,郑和的船队曾进入印度洋,但军事远征和抢险是一回事,建立政权实行稳定的统治又是一回事。前者可以不惜人力物力的代价做短期或一次性的拚搏,后者却必须有维持长期存在的军事实力和物质条件,还必须使中原统治者感到值得付出这样的代价;前者可以花较长的时间加以积累,后者则必须考虑有经常性的稳定来源。
以农立国
一定的生产方式需要一定的地理条件。农业在中国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原地区很早就成了几乎是唯一的、排他性的产业。春秋战国时黄河流域有不少残余的牧业民族或半农半牧的民族,但到秦汉以后,除了少数民族大规模内迁或战争动乱时期以外,牧业在中原王朝的经济中已经毫无地位。农业是中原王朝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农立国是王朝的基本国策,由此产生的重农抑商、重本抑末(手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的政策更使大多数人民成为土地的依赖者和农业的崇拜者。
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为基础的经济结构强调自给自足,家庭、宗族、每个基本政区以至整个国家无不如此。因此中原王朝对自己疆域的要求基本上是以是否适宜农耕,是否能养活当地的居民为标准的。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理直气壮地占领,而对不符合这一条件的地区,可以称之为夷狄蛮荒之地,非华夏声教所及,本不在九州范围之内。如果硬要去占领,必然会被正统的政治家和学者指斥为穷兵黩武。
除去儒家理论的仁义和夷夏之辨的外衣,实质问题还是对农业的依赖。
在以往的物质条件下,前面曾经提及的那个范围无疑是适宜的基本地区,在此范围之外虽然并非都是不毛之地,但或者面积太小,不能养活大量人口,或者条件太差,生产的成本太高,或者在当时条件下还没有开垦的能力。例如在西域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地理障碍,但寒冷和干旱的气候限制了农业的发展,所以即使在北方游牧民族退却的时候,中原王朝的正式政区一般也不会超过这一界限。又如在西南地区,早在秦朝就已经设置了郡县,但当地的训族政权与王朝的政区长期并存,土司州县一直维持到清朝,除了民族因素之外,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是统治者不急于将这些地区归入正式版图的重要原因。
正因如此,中原王朝在此范围以外的开拓往往是军事性质的,是在对游牧民族反击胜利后的延续行动,是一种以攻为守的策略。如汉武帝击败匈奴后汉朝的西域的经营,唐朝打退突厥的进犯后设置的几个都护府,都是这一类型。在这些地区,中原王朝一般不设置正式政区,而是建立军政合一的监护性质的机构,其主要使命是保证当地原有的部族或政权对中央王朝的忠诚,而不干预它们的内部事务。这并非出于中央统治者的仁慈和明智,而是别无选择。因为当地缺乏在规模开垦的基本条件,不可能就地解决粮食供应,而如果取之于内地,如此漫长的补给线决不可能长期维持,所以只能派驻少量的军队,集中在有限的据点中。
运粮之难
生活在现代交通运输条件下的人们也许无法理解远距离粮食运输的困难,北宋科学家沈括的计算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在《梦溪笔谈》卷十一中有如下的设计(今译):每个民夫可以背六斗米,士兵自己可以带五天的干粮,一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十八天。(六斗米,每人每天吃二升,二人吃十八天。)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九天的路程。两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的话,一次可以维持十十六天。(一石二斗米,三个人每天要吃六升。八天以后,其中一个民夫背的米已经吃光,给他六天的口粮让他先返回。以后的十八天,二人第天吃四升米。)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能前进十三天的路程。(前八天每天吃六升,后五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米。)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一次可以维持三十一天。(三人背米一石八斗,前六天半有四个人,每天吃八升米。减去一个民夫,给他四天口粮。以后的十七天三个人,每天吃六升。再减去一个民夫,给他九天口粮。最后的十八天两个人吃,每天四升。)如果要计回程的话,只可以前进十六天的路程。(开始六天半每天吃八升,蹭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八升,中间七天每天吃六升,最后十一天及回程每天吃四升。)三个民夫供应一个士兵,已经到了极限了。如果要出动十万军队,辎重占去三分之一,能够上阵打仗的士兵只有七万人,就要用三十万民夫运粮。再要扩大规模就很困难了。(遣送运粮民夫返回要派士兵护送,因为运输途中还会有死亡及患病的,而且要利用这些减员的粮食供应护送士兵。)每人背六斗米的数量也是根据民夫的总数推算出来的,因为其中的队长自己不能背,负责打水、砍柴的人只能背一半,他们所减少的要摊在众人头上。另外还会有死亡和患病的人,他们所背的也要由众人分担,实际上每人背的还不止六斗。
所以军队不容许有吃闲饭的,一个吃闲饭的人二三个人供应他还不够。
如果用牲畜运,骆驼可以三石,马或骡可以驮一石五斗,驴子可以驮一石。与人工相比,虽然能驮得多,花费也少,但如果不能及时放牧或喂食,牲口就会瘦弱而死。一头牲口死了,只能连它驮的粮食也一同抛弃。所以与人工相比,各有得失。
应该承认,沈括的设计是以周密的安排、合理的调度而且不发生意外为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达到这样高的水平。假定一支军队能以平均每天40公里的速度进退,在30万民夫的供应下,7万作战士兵(另三万负责辎重)的活动半径只有640公里。汉、唐的军队以长安为起点,还到不了今天的兰州(公路距西安712公里);如果要到达今乌鲁木齐,至少要67天半的时间(2699公里)。
即使不考虑粮食的产地,而以汉唐的玉门关或阳关(今甘肃敦煌市西)为起点的话,往返于今新疆西部或北部的行程也不止16天;要翻越葱岭(今帕米尔高原)的行程就更难想像了。
盐铁会议上的难题
汉唐极盛时的势力都远达中亚,但持续的时间都不长,有时只短短的几年,粮食供应的困难限制了派遣军队的数量和次数是一项重要原因。这一点也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被后人大加赞扬的开疆拓土的壮举,在当时却往往遭到激烈的反对。
翻开一本《盐铁论》,当时的“文学”、“贤良”(各地推荐到朝廷的有学问、品行高尚的人)对汉武帝用兵匈奴和西域、在边疆设置新的郡县等政策的猛烈攻击比比皆是(今译):边疆的郡不是设在山上,就是处于谷中,气候不正常,天冷行土地都会冻裂,大风吹得飞沙走石,这样的地势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现在离开中原去开拓边疆,扩大的都是寒冷的不毛之地,这等于是放着江河边上的好田不耕,却跑到山上或沼泽地去开垦。用粮仓中的储备和国库中的钱财供应边民,中原人加重了劳役。边了苦于守卫。辛勤耕种却收不到什么粮食,又不能种桑麻,连穿衣都得靠内地的丝和絮棉。
秦朝用兵够多了,蒙恬扩大领土够远了,而现在已经超过了蒙恬的边塞,把郡县建到了异族那时去了。路途越来越远,百姓越来越辛苦。在朔方以西、长安以北设置新郡和修筑长城的耗费已经不计其数;但不远远不止这些:司马相如和唐蒙开通向西南的道路,巴、蜀的百姓不胜重负。横海将军征伐南越,楼船将军出兵东越,荆楚一带为征服瓯、骆而被于奔命。左将进攻朝鲜、设临屯郡,燕、齐带都要承担对秽、貉战争的沉重负担。张骞开通了遥远的地方,带回来的都是没有什么用的东西,倒把国库里的钱都流到外国去了。
现在关东服役的士兵要驻守在遥远的边郡,人在匈奴、越人的地方,心里想着家乡的老母。老母和妻子也在家乡想念他们,想到他们挨饿受冻。
张骞说大宛有汗血天马,安息有真玉的大鸟,皇帝听了他的话就出动大军攻伐大宛,经过很多年才打下来。行程万里去攻人家的国家,还没有打仗人就死了一半,虽然征服大宛得到了宝马,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这些言论自然也不无夸大,但基本还是事实。矛盾最尖锐地集中在这些军事行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结果新增加的领土根本不能进行农业生产,是朝廷和内地百姓的沉重负担。所以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花费很大代价才获得的疆土,统治者有时不得不主动撤退;为什么直到19世纪后期左宗棠出兵收复新疆后,还会有人反对建省而主张放弃。
胡骑南下
中国历史上农业民族的政权,其稳定的疆域一般不超过当时的农牧业分界线。
它们占领过牧业区,但大多不能巩固;它们也接纳过游牧民族,但最后将它们改造成了农业民族。从这点上说,农业民族不具有统一中国的条件;相反,牧业民族却能做到这一点。
牧业民族的生存条件比农业民族低,因而农业民族无法适应牧区的生活,牧业民族却完全可以生活在农区,尤其是黄河流域的农区。牧区大多无法辟为农区,而农区却一般都能变为牧区。所以农牧界线往往随着游牧民族的南迁而南移,却不能随着农业民族的北上而向北推进。从东汉后期直到唐朝初年,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不少地区都由内迁的游牧民族居住着,这些地区大多变为牧地或半农半牧区,而除了辽、金等北方政权时期外,农业区的北界一般都没有越过阴山。
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有一定的依赖性,而农业民族对牧业民族却很少或没有依赖性,所以牧业民族对农业民族大多采取攻势,而农业民族一般采取筑长城、闭关、断互市
、禁出入这样的守势。随着生产的民展和物质生活水准的提高,绝对的牧业民族几乎已不再存在了。如西汉时的匈奴已有了一定规模的农业,对农产品、纺织品和手工业品也有了一定的需求。唐以后的牧业民族对茶叶、纺织品、铁器的需要量很大。中原王朝往往以禁止这些物品的输出作为向牧业民族施加压力的手段,却不考虑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获得这些必需品又成为牧业民族武力掠夺或入侵的出发点。
农业民族的文化程度一般比牧业民族高,农业区的生活水平一般比牧业区高。
牧业民族在占据农业区后,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农业民族的文化,逐渐改变它们的生活习惯和政治制度。如拓跋鲜卑在建立北魏政权并进入黄河流域以后,已经在多方面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到孝文帝在位期间(471-499年)更采取了一系列非常彻底的“汉化”措施,他不顾群臣的反对由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迁都洛阳,规定南迁的鲜卑人不许返回平城,一律在洛阳入籍,死了也必须葬在洛阳,甚至将皇族的姓拓跋也改为元。除非受到致命的打击或强大的军事压力,这些政权的统治中心总是要逐渐南移,越来越深入农业区,而不会留在牧区,更不会向北迁移。如拓跋鲜卑开始建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以后迁至平城,最后迁到洛阳。又如辽朝(契丹)起初建都于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后期迁至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金朝开始的都城在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以后迁都燕洋(今北京市)。蒙古在窝阔台汗时建都和林(喀拉和林,今蒙古哈尔和林);忽必烈时建上都,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以后建都大都,在今北京市。
中国农业区的统一是由汉族完成的,但中国历史上农业区和牧业区的统一都是由牧业民族完成的,牧业民族的三次南下为中国的统一作出了更大的贡献。第一次南下可以追溯到东汉后期,魏、晋时都未停止,以拓跋鲜卑的南下建立北魏为高潮,在统一北方的基础上上隋朝完成了消灭南朝的使命。唐的统一实际上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第二次南下从唐朝中后期开始,唐朝后期的一些藩镇就是南下的少数民族的首领,五代中的三代都是由沙陀人建立的,以后从契丹(辽)、女真(金)一直到蒙古(元)灭南宋,建立元帝国。第三次则是满族南下建立清朝,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业。
农区的盈缩
当然,适宜农业的区域和农牧业界线不是固定不变的。这种变化取决于三个因素:第一,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地理环境的变化,如气候,水文、地貌等条件以及水土流失、河流改道等变化。这些变化总的说来是缓慢的,变动的幅度也不大。但在某些具体时期或局部地区,变化的幅度较大,甚至相当剧烈,这就给农业区的布局带来很大影响。第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例如改革农作制度,改良家具,兴修水利,引进新品种,采用良种等。其中引进新的作物品种对扩大农业萄的作用尤其明显,如明清时引进了甘薯、玉米、花生、马铃薯等美洲粮食作物,使原来不能种植稻麦的干旱地、坡地、山地都能得到利用,引起汉族农民大批涌向长江中游和南方的山区。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缩小、改土归流的实行和王朝正式政区的扩大显然也是有这方面原因的。第三,人口增长的需要。人类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总是要选择最理想的生活和生产环境的,所以优先得到开发和利用的总是条件最理想的土地。而当这些土地已经不足以养活现有人口时,只能相应降低条件,以便开垦更多的土地。反之,在人过少的情况下,即使其他条件都已具备,农业区也不可能扩大。至于人口与统一的直接关系,这将在以后专门讨论。
还必须指出,在中国这片基本农业区内也存在着一些相当大的地理障碍,将全区分割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区域,如秦岭、南岭、太行山、黄河、长江、淮河等,这些也为农业区内的分裂和分治提供了地理方面的条件。
周边与中原
从地理环境的角度分析,除了以中国东部大陆为主的主要农业区以外,还存在着其他几个地区,它们与农业区的关系因生产条件的不同而变化。
青藏高原这一世界屋脊雄踞在中国的西部,不仅海拔高、地形复杂,气候恶劣,而且与其他地区的交流非常困难,很容易造成与外界隔绝的状态。尽管环境如此艰险,吐蕃及其先民还是以惊人的毅力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史籍记载和至今还存在的大量遗物和实物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年来在阿里地区的考古,发现了强大的古格五国的遗迹。当然,在与外界的交往和对外扩张方面,吐蕃的选择余地就比较小了。
青藏高原与外界最短的交通线无疑是在南方,只要翻越喜马拉雅山口,很快就可以到达平原地区,进入恒河流域。但这些山口一般都在六千米上下,喜马拉雅山的南坡远比北坡高峻,高差很大,从高寒的高原至湿热的河谷和平原地带缺少过渡地区。这样急剧的变化,多数人在生理上不易适应,生产方式更难作如此重大的调整。另外,在南方的印度半岛上,一直没有出现强大的统一国家,缺乏政治吸引力。因此,虽然向南的交通线提供了文化、经济交流的捷径,南方却不是吐蕃的发展方向。事实上,吐蕃的极盛时期的疆域也只是今尼泊尔和不丹的喜马拉雅山区为止。
吐蕃向东进入四川盆地的道路也非常艰巨,但是从高原至平原的过渡地带相当广阔,中间还有很多地理条件相似的地区,而且总的说来地势有利于吐蕃的东下,而不利于中原的西上。所以吐蕃极盛时的疆域可能达到四川盆地的西缘,而对成都平原的入侵仅限于短暂的掳掠。反之,中原政权即使在全盛时期,其正式行政区也只能到达川西高原的东部,直到清朝才有所改变。在四川盆地人口压力增大或发生动乱时,移民也没有西迁的迹象。这与其说是吐蕃或藏族的强大,还不如说是地理条件的限制。
对比之下,向北、向西是吐蕃最合理的扩张方向。青藏高原的北部比较平缓,高度、坡度的变化不大,存在着一个广阔的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差异不大。在吐蕃与唐朝的较量中,吐蕃凭借着有利的地形地势条件,很容易占据河西走廊,切断中原与西域的联系;占领陇东高原后就可以直接威胁唐朝的政治中心。这些条件,再加上中原王朝的经济、文化对它的吸引力,吐蕃以北方为主要目标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这一扩张还是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尽管吐蕃占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很容易进入关中平原,但基本是以陇山为界的,并没有在平原久呆。除了军事、政治方面的原因外,吐蕃人不习惯于低海拔地区生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从阿里高原循印度河谷进入喀会米尔以及穿越昆仑山口进入今天的新疆西部,也没有什么大的障碍,只要不遇到敌对势力。吐蕃很容易扩展到天山南北。
作为一个高原民族,吐蕃是以青藏高原及其周围的过渡韧带为活动范围的。8世纪后期至9世纪初,由于唐朝的衰落,哇蕃取得了它的最大疆域,即南至喜马拉雅山南麓,北至天山山脉,西至帕米尔高原,东至陇山和四川盆地的西缘。但这也是吐蕃势力的极限了。在当时条件下,要维持从逻些城(今拉萨市)到各地的交通并非易事,部队的调动更加困难。吐蕃的资源有限,在边缘地区如今新疆、河西走廊、陇东、川西、主要靠当地被统治的人民的供养,一旦受到当地人民的反抗就难于维持。当唐朝联合回鹘、南诏打击吐蕃时,吐蕃就疲于奔命,穷于应付,鞭长莫及的弱点暴露无遗。随着吐蕃的衰落和内部的分裂,它失去了这些过渡地带,但青藏高原特殊的封闭性地形,使它保持着这一基础。
由于北方和中原对青藏高原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所以到13世纪时终于成了元朝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的辖境。当然宗教因素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交通的困难一直是中央政府对西藏施行主权的严重障碍,也大大影响了内地与西藏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河西走廊这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走廊,在联系新疆和内地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如果不经过河西走廊,新疆和内地的联系就只能穿越青藏高原、戈壁沙漠或高原,不仅路程增加,而且条件艰难,危险很大。河西走廊祁连山冰雪的补充,有一定的水量可供生活和生产之用,既能发展农业,又可经营牧业,因而既能成为农业区的延伸,又可作为游牧民族挺进的前沿。但河西走廊东西长达一千公里,实际上又可分为若干不相连属的绿洲,所以极易被拦腰切断。尤其是在受到来自北方沙漠的军事威胁,中原王朝如果没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就很难维持走廊的畅通。
西汉以前,月氏(支)、乌孙、匈奴曾先后是河西走廊的主人。汉武帝击败匈奴以后,夺取了河西走廊,设置了四个郡,其居民几乎全部是中原移民,使这一带成为粮食自给的农业区,为汉朝抗击匈奴和开拓西域提供了一条真正的走廊。以后随着四面几个政权势力的消长,河西走廊或属于中原王朝,或属于地方割据政权,或属于吐蕃、西夏。明朝由于国力有限,中期后仅占有大半条走廊,以嘉峪关(今甘肃嘉峪关市)为终点,凭借长城,屯兵据守。至清朝统一漠北,平定了天山南北路,走廊最终成为一条国内的交通要道。
归属的多次变化,正显示了河西走廊作为过渡地带的特点。但由于该地区具有发展农业的基本条件,又以关东移民为基本居民,因此尽管多次为游牧民族所有,但还保持了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在黄河方兴未艾及关中平原遭受战乱时,河西走廊成为流民的避难所,往往建成游离于对抗双方之外的独立政权,如东汉初窦融据有河西,西晋末张轨以地方官建前凉政权,十六国中的后凉、南凉、西凉也都是如此。一旦对抗结束,大多重新归入中原政权。走廊的主要依托还是在东方。
西域读过《汉书.西域传》的人对2000年前的西域(《西域传》所指的范围约相当于今我国新疆以及巴尔喀湖、帕米尔高原以东地。广义的西域范围更大)的国家之多,无不有深刻的印象。西域号称36国,实际超过50。除了西部的乌孙、大宛等国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以外,其余各国大多只有数千人或几百人。
如果你有机会在新疆旅行,或许就能找到答案。当飞机飞越新疆上空时,俯视大地,就像是一只硕大无朋的沙盘,在一道道赭红色的山岭之间是土黄色的荒漠,中间地规则地镶嵌着一块块大小不等的绿色。当汽车在近乎直线的公路上驰骋时,一望无际的戈壁可以持续几个小时,蓦然,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绿色,于是迎来了清泉、树木、田园和村庄;离开了最后一排树木,就又是黄色的戈壁,连一点过渡的中间色彩也没有。这片片绿色就是绿洲--当年西域大多数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
主宰这些国家的与其说是它们的国王,不如说是自然界的另一位国王--水。
水流到什么地方,能够养活多少人,这个国家就能有多大疆土,有多少臣民。各国的范围一般不大,界线又很明确,便于筑起土在加以防卫,这就形成了一个个城郭国家。一座城就是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也只有一座城。另一些国家缺乏稳定的水源,就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只能随水源的变化作季节性的或不规则的迁移,成为所谓的“行国”(没有固定领土的国家)。一条河流的改道,一处泉源的枯竭,完全可能使一个繁华的王国顿时毁灭。同样,一个新水源的发现也会给濒于绝境的人们带来勃勃生机,国家会因之而复兴。
在只有人力、畜力作为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对这些国家来说,除非受到外敌入侵要寻求保护以外,结合成更大的政治实体或统一地某一国家都缺乏实际意义,基本是有害无利的。因为要实施有效的统治就得派遣人员,传递消息,征收赋税,交流物资,而这些都是难以办到的,或者耗费巨大。相互隔绝的环境使小国无法寻求大国的庇护,同时也限制了外部势力的入侵。
正因为如此,中原王朝对这一地区的管辖一般都是采取以军事控制加以监护的形式。这些机构,如汉朝的西域都护府、魏晋的西域长史府、唐朝的安西都护府等,基本上都是军事性质的。中原王朝的军队和屯垦人员一般都集中在若干据点,以便将有限的兵力集中起来使用。它们对所辖的各国、各部族或各都督府的基本要求,只是对中央政府的忠诚,保持交通线的畅通和军事上服从征调,而它们的内部事务一般不会受到干预。前面已经提到过中原王朝在维持漫长的交通线方面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加上西域地区特殊地理条件的限制,这种统治方法是唯一切实可行的。
所以直到清朝末年在新疆建省之前,仅隋、唐在今新疆东部设置过正式行政区域,十六国中的几个割据政权设置过若干郡县。
从更大的范围来看,西域(新疆)也是一个过渡地带,既是中国通向西方的必经之路,也是西方进入中国的起点。这里成为东亚、西亚、南亚以及欧洲多种文化的交汇点,也是民族迁移的中间站。今天的维吾尔人就是公元9世纪由蒙古高原西迁的回鹘人留居后产生的。该地区的文化是多元的,至今还可以找到各种未经斧凿的原始印记,只强调某一种文化的影响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语言文字是多样的,仅已经发现或出土的,就有汉文、回鹘文、和阗文、吐蕃(藏)文、粟特文、吐货罗文、波斯文、阿拉伯文等等。民族万分同样复杂,古西域人、匈奴、月氏(支),乌孙、大夏、波斯、汉、大食、吐蕃、契丹、蒙古、回鹘、粟特、突厥、维吾尔、回、女真、党项、满、哈萨克、锡伯、塔吉克、吉尔吉斯、俄罗斯等各民族都曾在这里定居或居留过。
中原同新疆地区的联系在西汉正式经营西域之前已经开始了。西汉以后,通过军事征服、军队的屯居、内地移民的定居、商品的输入、打进等技术的传播、手工业匠人和艺人的交往,新疆与内地的联系已经大大加强,东部地区互相融合的程度更高。但是新疆与中原的交通线毕竟太长,河西走廊易被切断,当中原政权势力衰退或陷于内乱时就无暇旁顾。相反,从青藏高原或中亚进入新疆,路程短,险阻少,比起中原来要容易得多。但由于西方、南方还不存在十分强大的政权,西方军事征伐一般没有越过葱岭,所以除了一度成为吐蕃的属地之外,大多数时间还是由当地或外来民族建立独立政权,存在于东西政权之间。总的来说,新疆地区尽管较多也较易受到中西亚和南亚的文化影响,但自西汉以后,政治上主要是归属于中原政权或保持独立的,因而在18世纪最终成为清朝的一部分。
海岛中国古代有比较发达的航海技术,春秋时已有了近海船队的记载,早就具备了航行于大陆与近海岛屿间的能力。但历代中原王朝致力于以农立国,对海上贸易始终缺乏热情。即使是在唐这样中国外贸史上的黄金时代,统治者也只是将外贸作为一项税源和获得奢侈品的来源。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天然良港,完全可以满足当时的需要。明朝以前,中国极少受到来自海上的军事威胁,不必考虑海上战,也不存在人口压力;所以历来的统治者都不重视沿海岛屿的开发和利用,更不重视海岛上政区的设置。相反,为防止人民利用海岛进行反抗、罪犯利用海岛隐藏作案,统治者常常采取封锁海路的办法。
根据距离大陆的远近和航海条件的难易,海岛大致可以分国三类:第一类是距离大陆较近,不存在技术障碍的,如海南岛、舟山群岛等。这类岛屿是否设置政区、或何时设置政区,主要取决于经济、政治因素。如海南岛,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已经是南越政权的属地,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朝正式在岛上设置了珠崖、儋耳二郡和至少十几个县。但西汉的统治仅仅维持了六十四年,就因岛上土著民族的激烈反抗而被迫放弃。以后大陆和海南岛的联系虽然没有间断,但直到599年隋朝灭陈以后,才重新在岛上设置珠崖、临振和儋耳三郡。又如舟山群岛,在唐朝开元年间(713-741年)就置了翁山县,至大历年间(766-778年)被海寇占据而废。宋初辟为盐场,熙宁中(1068-1077年)置昌国县。但明初为了防止被倭寇利用,又废县,居民全部迁回大陆,到嘉靖(1522-1566年)后才重新有百姓上岛居住。清初再次徙民大陆,直到康熙(1662-1721年)中期开放海禁后才重新置定海县。
第二类是距离较远,航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的,如台湾岛。在早期的航海条件下,穿越台湾海峡风险很大。据西方国家的记录,到16、17世纪时,西方航海家还视穿越台湾海峡为畏途,船舶失事的比例很高。孙权与隋炀帝两次不成功的征伐,以及此后的长期隔绝,同航海的困难不无关系。当然,到元明以后,其他因素对大陆与台湾的隔绝起了更大的作用。
第三类是距离过远,在当时条件下不可能设置常设机构或行政区,如南海诸岛、钓鱼岛为例,明代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上明确记载着:“十日,...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说明当时的官方使者已经非常清楚,钓鱼屿(岛)是属于明朝的,到古米山后才属于琉球。但在明朝的条件下,显然是不可能去经营这些远离大陆的荒岛。
在结束对地理环境的讨论之前,重申以下两点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制约作用因生产力而异,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同样如此。早期的统一往往是从一个个很小的基本地理单位开始的,随着人们生产能力的提高,克服地理障碍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对地理环境的认识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因而有可能扩大到更大的范围。在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在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地区,地理环境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第二,影响统一和分治、分裂的因素很多,地理环境不是唯一的、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尽管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它可能起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历史上有些疆域的分合就无法用地理条件来加以解释。例如朝鲜半岛北部与中国东北地区,并没有明显的地理差异,鸭绿江早已不足以阻止两岸来往的障碍,而且山东半岛到朝鲜半岛的航行在秦汉时就已非常普遍。从汉武帝设置郡县到西晋末年这四百多年间,朝鲜半岛北部始终有大部分或一部分是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域,但在高句丽兴起后就不再存在了。以后唐朝虽然曾短期征服过高丽,但对朝鲜半岛的统治只维持了几年时间。应该承认,在这段时间里朝鲜半岛及其周围的地理条件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但前期能成为中国正式的郡县,后期却连都护府都设不了几年,这显然是无法用地理因素来解释的。同样,越南北方在作为中国的正式政区一千一百年以后成为独立国家,也只能在地理因素之外寻找原因。
第二节 有民斯有土
引言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103个郡、国(郡级政区)的登记人口是59594978人。这是史学家一致认为可以接受的比较准确的数据,也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个中原王朝全国性人口统计数。在这以前,虽然没有留下确切的人口数据,但据估计,在战国中叶已有二三千万人口。
从史料中大量大规模战的记录来看,这一估计大概不会离事实太远。到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前夕,清朝的登记人口已达到四亿三千万。
当然,人口数量与一个国家的疆域大小并不存在直接的比例关系,人口的多少同一个政权的扩张愿望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统一和分治、分裂的过程中,人口并不是一个无关的因素,却是毫无疑问的。
亿兆斯民
秦朝以前各国的疆域扩张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以武力夺取别国的领土,一是开发无人区。从西周时数以千百计的诸侯合并为战国七雄就是这样进行的,而其中战争是主要手段。
人力在古代战争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战争的胜利又会带来俘虏、土地、人民,直接增加人口,或者为增加人口准备了条件。即使是付出极大人力牺牲的战争,只要获胜,对方的人口必定会减少更多,相对的人力优势还是存在的。当时尽管已经出现了数以十万计的城市和人口稠密地区,但总的说来还是地广人稀。所以,不仅中原周边的诸侯国有很大的扩张余地,就是在黄河中下游这样的中心地区,国与国之间也还有不少无人居住的空地,有时一支数万人的大军行程千里却会无人知晓。各国周围未加开垦的“草莱”就更多了。以开垦方式扩展国土同样需要人力,因而各国的君主,如孟子所见的梁惠王,无不关心“寡人之民”与“邻国之民”的消长。应运而生的上计制度就是要求县一级的地方官每年向国君汇报全心全意辖地内人口的增减,到战国时期各国已普遍实行这项制度。
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就采取了招徕邻国人民及增殖人口这两方面的措施。招徕人口只是引诱邻国人民逃亡或强制迁移被占领地区的人口,对总人口的增加并无影响。增殖人口的措施却产生了颇大的作用,并且对汉代人口的增加也有积极意义。
具体的办法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即用加倍征收赋税的办法迫使已有成年儿子的家庭分居,以便让青年及早负起家庭的担子,及时组织新的家庭,生儿育女。因家庭贫穷,无力让儿子分家结婚的,就只能让儿子给人家当赘婿。
这一政策的核心是用强制的和习惯的压力使男女青年早婚早育,从西汉沿用这一传统来看,它对人口增殖显然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秦朝以后,人口数量对中原王朝的疆域扩张也具有重大作用。因为除了少数军事据点可以不考虑人口条件外(但长期的军事据点也必须考虑粮食和物资的补给),其他作为版图之内的地区都必须有人居住,才有实际意义,否则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设立政区。而新开拓的地区的人口来源无非是两个方面:本地尚在的原有人口和外来移民。
中原王朝的人口的绝对数字,在当时都是世界冠军,公元初的西汉末有六千万,2世纪中叶的东汉不少于此数,8世纪中期的盛唐估计有八千万以上,12世纪初的北宋已经超过一亿,17世纪初的明朝接近二亿,19世纪50年代的清朝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绝对数量都非常大。但由于幅员辽阔,人口密度还不大,所以在明末以前,除个别地区外还没有形成相对饱和,一般不会产生寻求疆域扩张的人口压力。
移民实边
从秦朝开始,在其疆域内已经有了一部分非华夏(汉)族的聚居区,如今浙江南部和福建是东越、章法虎人的聚居区,岭南今广东、广西是南越人的集中地,今四川西部和南部、贵州、云南是“西南夷”的基地,其他民族聚居地区还不少。这些非汉族聚区虽然已经归入中原王朝的版图,但与汉族聚居区有很大的区别。有的还是以渔猎为主,有的虽从事农业,但耕种相当原始落后。这些地区大多未充分开发,地形崎岖,环境闭塞,交通困难,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或部落残余依然存在,人口密度很低。
对这些地区,统治者一般采取两种治理方法:一是基本维持原状,委任原来的部族首领为地方长官,或者完全承认原来部族首领的权力,只派遣监护或督察的官员而不派遣行政官员,不征收赋税或仅征收象征性的贡品。一是设置郡县,划为正式行政区域,与其他行政区实行基本相同的政策。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容易为当地民族的接受,一般只须派遣少数军队或人员,甚至不必保留常驻人员。但王朝的统治只是象征性的,经济上无利可图,反而会增加财政支出,因此只是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采取后一种方法容易招致当地民族的反抗,但对王朝的经济有实际作用,所以只要有可能就会乐意采用。这就需要派驻一定数量的军队,更重要必须有足够的移民。因为军队不可能久驻、多驻,否则会增加供应的困难。
武力也不宜滥用,如果将当地人斩尽杀绝,或者全部赶走,得到的只是一块空地。
除非在人口压力很大时才会有这种需要。移民则既可以进行开垦,就地繁殖,增加中原王朝的统治基础,确保粮食供应,也可以同化当地民族,达到“变夷为夏”的目的。
但是组织移民并不容易,一般地区的人口并未相对饱和,不存在剩余人口。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造成了人们对土地的依赖,加上宗族观念、乡土观念的影响,安土重迁早已成为传统。所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是不愿意离开故土的,即使在天灾人祸严重时被迫流亡,大多数人还是要千方百计返回故乡。人们对中原以外的地区往往存在恐惧感和鄙视感,所以对新开辟的异族地区几乎不会有自发自愿的移民,而只能用强制手段迁入罪犯或身分低下的民众,或者利用天灾的机会遣送流民。
“迁虏”与“谪戌”
从秦始皇开始,统治者就不断采取这一政策。秦时曾经将大批“山东迁虏”即六国的俘虏迁往蜀地,从云构出土的秦简看,蜀地的边县还是遣送安置罪犯的地方。这些来自中原的人口,对于同化土著居民自起了很大的作用。正是这种长期迁移,使蜀地的汉人以及受汉人同化的人口占了压倒的优势,成为西汉时对“西南夷”地区(今四川西南、云南、贵州)开拓的基础。秦始皇又曾将有罪吏民迁至今浙江绍兴一带原来由越人聚居的地区,而对五岭以南新占领的越人地区,也迁入了数十万曾经逃亡过的贫民、罪犯、赘婿和商人。
这类迁移是强制进行的,但由于迁入地区一般都适宜农耕,地广人稀,开发程度较低,移民容易获得土地,维持生计。有的地方还有其他有利条件,如四川有铁矿,移民因此而得以致富。这些地区移民的定居比例很高,回流较少。加上移民中来自中原发达地区,生产技能、经营能力和文化水平一般高于当地人民,集中迁移又使他们能够形成数量上的优势,很自然地成为当地的主要居民集团。原来的居民在这一数量、质量上都占优势的外来的面前,反而降到次要地位。有时移民数量虽不如土著,但由于他们集中在当地政治、经济中心如郡治、县治、关津,地位举足轻重,而土著则散布四周,相当分散,显得微不足道。
自发移民与战乱移民
强制性的迁移以外,还存在着不断的自发性迁移。这类迁移往往不见于史书记载,找不到直接的文献依据。这是因为官方对这类迁移大多是禁止的,有时无法控制也只是默许而已。只有在少数特殊情况下,如天灾严重无力赈济时,才会给予鼓励资助。
迁移的对象基本都是无地贫民、抵刑期或逃亡的罪犯、逃荒的灾民,全心全意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和其他要求,所以尽管绝对数量并不少,却相当分散,对迁入地的影响不大,留下的记载相当少,从而给后人造成不存在这些迁移的错觉。这类迁移一般都是由人口稠密区流向稀疏区,由经济发达区流向落后区,由中原流向周边地区,由汉族区流向非汉族区。移民的目的只是为了维持生计,只要有地可种就会留下定居。新开发区或边远地区地方官的治理,一般不如中心区严格,也乐于招徕民户增加垦地以显示自己的政绩。地方豪强、世族大家不多,所以移民境遇有所改善,少数人还可能上升为地方的中上层人士,自然会“乐不思蜀”,“且把他乡作故乡”了。一些难以立身的移民会继续迁移,直至安家,绝少返回原地。
西汉末年开始,在黄河流域陷于动乱时,发生过多次大规模的人口南迁,如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唐中后期及五代、南宋初。这类迁移不但人数多,时间集中,而且阶层广--从皇室、贵族、文武大臣、官吏、学者、商人,到工匠、僧尼、士卒、奴仆、农民--几乎代表了整个社会。由于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及其附属人口占很大比例,出于政治、军事、文化、经济诸方面的考虑,移民的定居地区,都是原来已经有一定经济基础、统治巩固、汉人占绝对优势的地区,不会深入边远地区。一旦新一政权中心确立,移民中的上层人士更会向那里集中。如西汉末年的移民,集中在会稽郡北部(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江淮之间,西晋末年的移民主要分布在长江下游,其中又以今江苏南部和浙江绍兴一带最为集中。
这些迁移对周边地区和非汉族地区影响,往往只是间接的,即由于这些上层移民的到来导致土著向更边远的地区迁移,或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边远地区的距离相对缩短,因而增强了辐射能力,带动了边区的开发。但由于统一的中原王朝的政治中心都在黄河流域或更北,所以一旦黄河流域重新获得安定,相当一部分官僚地主、文人学士还会流向中原。西汉末、东汉至三国的动乱和分裂时间虽长,但隋唐的政治经济中心仍在北方,也吸引了不少移民北归。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文化实力已经超过北方,加上唐中后期至五代、南宋的时间较长,回归的吸引力便基本消失了。
对每一次南迁浪潮的大量平民来说,他们虽然不能完全摆脱对故土的眷恋和宗族观念(在举族迁移或故乡的宗族已不复存在的情况下,这恰恰成了移民定居的积极因素),但一旦他们享受到了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相对宽大的治理的恩惠之后,北方故乡就不再具有什么吸引力了。这些移民往往会真正深入边区,对经济开发、中原王朝政区的扩大和稳定起着积极作用。
内聚移民
在中原王朝向周边扩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种逆向的强制迁移,或者称为内聚型的迁移;即被占领地区的非汉族人口全部或部分迁往中原或其他便于控制的地区。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大致是因为:当地的民族反抗激烈或难以治理,少量驻军不足以镇夺,增加驻军又遇到交通与供应上的困难;当时没有适当的移民来源,或者缺乏组织移民的权威和财力;或者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同时并存,统治者准备放弃已获得的地区。
这类移民由于被置于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汉人包围之中,加上统治者严密控制,最终会被汉人彻底同化。如汉武帝曾将今浙江南部和福建的越人全部迁到江淮之间,而不是安置在与这毗邻的会稽等郡,就是出于加强控制的目的。这十余万越人中,有的曾被转迁到今山西的西南部,但以后再也不见这批越人的记载了,显然他们已完全融入汉族。唐朝前期也曾将数十万高丽人迁至内地,以后的史籍中再也没有提到这批高丽人,结果应该与越人一样。
这种逆向迁移往往导致弃地,如汉武帝将越人迁出后,“其地遂虚”。在今天浙江南部到福建这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不设任何行政区,仅留下少数逃脱了迁移的越人。直到西汉后期,才在今天的福州恢复了一个治县,东汉中期又在今温州设了永宁县。但直到东汉末年,在当时人的心目中的这一地区还不是“汉地”。
这种措施对当地原有民族是一致命打击,如东越、闽越、东瓯作为一民族就此被消灭了。对当地的开发也起了很大的破坏作用,至少大大推迟了文明的进程。但是比之于那种反复用兵,大规模镇压,以至从肉体上将土著民族消灭,这还不失为一种现实的办法。
移民和民族融合
中原政权、汉族政权对周边地区的扩展的成功与否,或速度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成功地实施移民,以及最终能使多少移民稳定地居留。因为军事征服自不用说,聚合是开发性的占据也必然会引起当地民族的不满,没有相当数量的汉族移民的支撑,新的地方行政机构就必然无法存在。更主要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能够交纳赋税,维持地方官府和驻军的需要,而不必由内地调拨粮食等物资,不至于成为朝廷的负担。如果条件适当,移民达到一定的数量,粮食还可能有一定的剩余,为向更远地区的开发提供物质支援。
从战国末年到西汉,尽管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张已经远达今越南中部,但在长江流域以南往往只占领了点和线,即一些郡、县治所四周及交通线,而对其他地区实际上还是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有的地方是郡县与当地部族的王侯君长并存,郡县只能治理汉民,管不了部族居民。
由于南方适宜农业开发,逐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汉族移民。移民人口的增加必然使开垦区不断扩大,由县城向四周扩展,由平原扩展到河谷、丘陵,当地民族的生存范围日益缩小,必然进行抵制或反抗。东汉以前对南方“蛮”人的记载很少,东汉开始却出现了各种蛮族的名称和一次又一次的“蛮乱”。这类冲突和战争进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在人数越来越占优势、经济文化又相对先进的汉人的压力和影响下,在官府的军事征剿与绥抚的交替作用下,当地民族一部分迁往更加僻远的地区或地形更加险恶的山区,一部分与汉人杂居并逐渐与之融合。
这种融合并不是自然产生的,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始终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上被迫接受的。但另一方面,汉族先进的文化又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对少数民族中的上层人物尤其如此,从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南方的少数民族家族在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政治地位以后,无不为自己的祖先编造出一段出身汉族的历史,用以证明自己的汉族身分,以便取得与汉人家族平起平坐的地位。编造的方法一般是请文人、甚至第一流的名人修族谱或家传,将第一代祖先附会为谪居的官员、流寓的文人或征蛮的将士,以此为媒介进一步与中原的望族挂起钩来。尽管这种杜撰的家史漏洞百出,但在民族歧视的影响下,人们却深信不疑,完全能起到自欺欺人的作用。因为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出自名门望族的汉人,才能取得宣赫的地位,才能繁衍出兴旺发达的家族,才能培育出一流人才。而这些并非汉人的“汉”,也同真正的汉人一样歧视自己的同胞,使他们也只能步自己的后尘。
只有透过这一层历史的迷雾,才能看清中原王朝的实际疆域随着移民的增加而扩展巩固的事实,才能看清少数民族不断融合进汉族的事实,才能充分认识各民族对中国历史发展所作出的共同贡献。
但是如果汉族移民太少,过于分散,也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如战国后期楚国将领庄骄率领一支军队进入滇人(今云南滇池一带)地区,因归路被秦军断绝,庄骄就留下当了滇王,部众成了移民。但由于与土著民族相比处于少数,这些人最终融入了当地民族。又如东汉末年在江南分布颇广的山越,其中相当一部分实际上并非越族,而是进入载族聚居区的汉人。这些汉人都是为官府或生计所迫,在汉族地区无法立足的贫民,进入山林中的越人区后就接受了越人的生活方式,成为“山越”的一员。与前者相比,这些当然是不多见的例外了。
还有一些地区由于汉族移民太少或根本没有,中原王朝的地方官又贪赃枉法,治理无方,激起了当地民族的强烈反抗,行政机构无法维持,不得不撤退,土地不得不放弃。如海南岛,尽管早在公元前2世纪末的西汉就设置了郡县,但并末进行过有组织的移民。而邻近的大陆本来就地广人稀,加上渡海的困难,自发移民即使有的话也必定极少。贪婪残暴的地方官甚至要搜括当地的百姓的头发,当然会激起他们一次次的反抗,迫使汉朝的郡县全部撤离。直到隋朝争取到了黎族首领冼夫人的忠诚,才将这个黎人聚居的岛屿重新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正式设置了行政区域。
在今天的越南北、中部,尽管中原王朝设置郡县的历史长达千年,却一直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移民。战乱时的难民虽也到过这里,但大多是临时居留,稍安即返。
自发的移民一般的流向是自北向南,到唐朝末年开发的南界一般还只是到达湘江流域,到达岭南的已属少数,所以当地的居民还是以土著民族为主。尽管他们已经接受以汉族文化,民族意识却依然非常强烈。在地方官举措失当,民族矛盾激化,中原政权又无暇旁顾的情况下,终于脱离了中原王朝而独立。
总之,中原王朝向南方的扩展虽然到西汉初年已经基本定型,但由点及面的开拓却是随着汉族移民的逐步南迁而进行的。由于多数地区适宜农耕,移民能很快定居繁衍,行政体系有了比较稳定的基础。同时南方原有民族大多从事农耕或渔猎,基本定居或仅在较小的范围内迁徙,没有外来民族的补充,对中原王朝不会构成大的威胁。所以尽管也曾不断遭到当地民族的反抗,疆域基本是稳固的。在这一过程中,大量非汉族人口在政治经济压力和文化薰陶的共同作用下,自觉或不自觉地融合进了汉族,为中国南部疆域的巩固和发展共同做出了贡献。
由于这种融合并不是当地民族的自觉行动,因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不仅包括生命财产的惨重损失,更伴随着一些民族文化的消失。春秋战国时一度主宰今宁(波)绍(兴)平原的越人,到西汉时在当地已不再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到东汉的袁康作专门记载越人历史的著作《越绝书》时,对他们的语言已经是一知半解了。当然,在融合他们的过程中,汉人也吸收了他们文化的精华,如水稻栽培技术最初是受益于越人的。
游牧民族的贡献
北方的情况与南方有很大差异。
战国后期,北方的赵、燕二国的北界已经推进到今内蒙古的阴山山脉和东北的辽河中游。秦朝将其西北界推进到了今宁夏、甘肃的黄河一线,西汉进而扩展到河西走廊和河、泊地区。直到清朝以前,中原王朝的正式行政区域除了隋唐一度到过今新疆东部外,大致没有超出这一界线,即使在实际控制区已经超出这一范围时也是如此。但以东北或北方为基地的政权如渤海、契丹(辽)、金、蒙古(元)、后金(清),却可以在蒙古高原至松花江流域设置州县。这一点显然无法仅仅用地理条件和产业分布来解释,而只能从该政权的统治对象来寻找原因。
北方阴山以北至蒙古高原,历来是游牧民族的活动基地。这些民族由于基本生计是牧业,只能逐水草而居。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除了正常的季节性迁移外,还要作更大范围的迁移。由于他们流动性大,行动迅速,活动范围广,所以对中原王朝构成的威胁最大。游牧民族在自然灾害和强敌面前都以迁移来对付,因而蒙古高原几度易主,匈奴、鲜卑、突厥、回鹘、契丹、蒙古先后称雄漠北。一次新的民族迁移发生后,往往可以使人口发生数万甚至数十万计的变化。正因为如此,历来的中原王朝的防御重点是北方,能够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也都来自北方。
秦以后的中原王朝都实行郡县(州县)制,即在中央政府之下,设置二至三级政区。每一政区有固定和管辖范围和相对稳定的人口,行政长官通过户口登记、征收赋税、征发徭役,为朝廷提供维持其统治所必须的财力和人力,并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各个政区逐级由于一级政区管辖,直至朝廷。定居人口和稳定的农业,尤其是农业生产,是这种制度不可或缺的条件,而游牧民族恰恰不具备这两项条件。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原王朝聚合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也不会在蒙古高原上建立郡县制政区,而只是设置都护府这类军事性的监护机构。因为中原王朝所占领的或者只是人畜走尽的无人区,设置郡县将会没有治理对象;或者留下了一些桀赘不驯、迁徙无常的部族,非郡县所能约束管理。
唯一能够在北方推进郡县制、设置正式行政区域的途径是移民。事实上,为了巩固边防、保障政治中心的安全,历来的中原王朝几乎没有不向西北和北方进行大规模的、强制性的移民的。尽管统治者三令五申,不惜耗费大量物力,但这些移民大多并不成功。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移民征集不易。前面已经提到过,明清以前一般还不存在人口相对饱和或过剩的情况,只有在一些人口稠密的地区才会有合适的迁移对象。但这些地区又是经济发达、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而迁移的目的地北方或西北却是人们视为苦寒、荒凉、危险的戎狄之地。因此,除非发生灾害,再采取募集和强制手段,才能征集到一定数量的移民。但无论如何劝募或是强制,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强有力的控制,任何一个王朝要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时候实在并不多。汉武帝这样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拥有几代积聚起来的巨额财富和战胜过匈奴的庞大军队,但为了向西北移民七十二万而耗资亿计,弄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
第二,移民的安置地区有限。移民来自农业区,绝大多数是农民,到目的地后自然还是从事农业。北方和西北虽然地域辽阔,但要寻找既少军事威胁又便于控制,也容易开垦的地方却并不容易。这些地区既不能离开军事据点和交通线太远以免失去依靠,也要有较好的土壤、气候和灌溉条件,所以一般都在河西走廊、河套地区,不可能太多太远。
第三,移民的定居更难。移民到达后必须获得起码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如住房、种子、农具等,才能自立。但开垦处女地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旦规划不善或遭受自然灾害、敌方掳掠,就得依赖官方的维持,否则移民必然会逃亡或回归,移民中的大部分本来就不是出于自愿,在无法安居乐业的情况下,只要政治压力消失,就会返回原地。如果失去军事庇护,移民又成为游牧民族的掳掠对象,如匈奴中的汉人大多是秦和汉初时迁往北方的移民及其后裔。
比较而言,对河西走廊的移民是最成功的例子。这首先是因为走廊有适宜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今天的河西走廊还可以生产供养四五百万人的粮食,在原始植被未受到破坏的古代,对数十万移民来说,可垦土地和用水量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只要开发成功,就会使移民们获得较好的生活条件,设置郡县就有了稳定的基础。西汉末、东汉末、西晋末和十六国时期,那里一次次成为关中和中原人民的避难场所,移民源源不断地涌入,其成分也已经包括官员、学者、艺人等等,素质大为提高。加上移民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河西走廊与中原王朝的联系一直比较巩固,即使在同中原隔断的情况下,还会保持对中原的向心力。唐朝中期后,河西被吐蕃占据,但居民的万分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到大中五年(851年),张议潮就率领瓜、沙等十一州归唐。以后瓜、沙二州孤悬于中原之外,独立存在了二百年,到1050年才灭于西夏,其基础就是来自中原的汉族移民后裔。
东北地区的民族虽有不少也是游牧性质,但也有一部分是以渔猎为主的,有的还兼农耕。这些民族迁移较少,对中原政权较少威胁。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虽然气候寒冷,但土壤肥沃,便于开垦,还是有发展农业的条件的。勃兴于东北的民族大多拥有一些从事渔猎、农耕的部族,因而容易接受农业生产的方式,并进而认识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当这些民族政权有了一定的军事力量和疆域后,就会采用招诱和掳掠的办法吸引外来人口、特别是中原的汉族农民,使他们开垦荒地,从事农耕。以这些定居人口为基础,建城邑,置州县,实行与中原王朝相似的行政制度。
久而久之,不仅建成了大片农业区,而且本民族也发生了变化。
如契丹曾是游牧民族,但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将俘获和投降的汉族及其他部族的人口迁至国内建城安置,从事农耕。有农耕区内不仅保持中原制度,有的连州县名称都仍用原地的。这些人口主要来自唐朝和五代的幽、蓟、镇、定、妫等州(约相当今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北京市),也包括渤海、党项、吐浑、女真、奚、乌古、高丽等。到辽后期,全国人口中汉人已占首位,其次才是契丹人、渤海人,所以金灭辽以后将契丹人也称为汉人。而在元统一后,在北方的汉人、契丹人、奚人、女真人已经被视为一体,统统被划为“汉人”了。金和后金(清初期)政权也都采取过类似措施,如清朝在入关时就已经有了一大片农业区和上百万汉人了。这一措施对契丹人、女真人和满人政权来说,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步骤,因为这不仅使它们有了一个稳定的后方基地,而且取得了统治农业民族的经验,为它们的扩张和入主中原以至统一中国准备了条件。
但如果站在当时的中原王朝的立场上,要将这样一大批移民安置到东北平原和东蒙草原上去,就既无必要也没有可能。
人口压力与边疆开垦
到了明朝后期和清朝,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尽管明朝的官方户口数始终在五六千万间徘徊,并且略有下降的趋势,但实际情况是,明中期的人口已经突破一亿,到17世纪初已经接近或超过二亿了。在江南和一些地少人多地区,人口压力已经相当大,大批无地贫民涌向山区开垦。但由于北方面临强敌,无法出境开拓,所以除了在辽东的少数人为后金(清)所吸引外,其他人口无法越出长城。
明末清初的战乱使人口大减,客观上减少了人口的压力。但这仅仅是推迟了、却不能阻止人口高峰的形成。事实上,到17世纪末人口就恢复了明朝的最高水平,18世纪已经突破三亿,19世纪中期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在南方,与邻国的疆界已经固定。而在中国版图内的开垦已深入山区,开垦率已近极限,有的地区已经开垦过度
,大量剩余人口不得不流向两块最大的处女地--东北和台湾。
经过初期的禁止后,清政府鉴于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巩固边疆的需要,终于变默许为开放和鼓励。数以百万计和移民使东北和台湾在短期内完成了初步开垦和设置行政机构的过程,在清末先后建立了台湾省,黑龙江、吉林和奉天三省。与此同时,大批移民从内地进入河套、河西走廊、新疆和内蒙古,这些都加快了边远地区的开发和政区的设置,增强了边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尽管由于列强的侵略和掠夺,这一过程没有来得及全部完成,但清朝的移民和开垦最终确立了中国的版图,为统一的中国提供了人力、物力基础,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列强对中国边疆瓜分。如台湾省虽一度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但数百万大陆移民奠定的基础和与祖国大陆的血肉关系是任何外力所不能破坏的,这是台湾从日本奴役下回归祖国的内因。
第三节 民以食为天
引言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要长期存在下去的话,必须养活它的全部人口,必须得到为保持国家机器的运转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物资,如各级官员的俸禄、军队的粮食和武器等,无论它采取什么手段来获得这两个条件。
一个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农业国家,是以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国家通过征集劳役赋税的方式来维持它的君主、官吏、军队及其他附庸人员,保持一定的储备以应付自然灾害。有时还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交换必需的物资,但由于这种自给自足的国家对外界的需求少到几乎没有,所以必然成为封闭社会。同样,由于这样的国家能够离开外界而独立存在,所以缺乏向外扩张的动力。
就整体而言,中国的农业区即历代中原王朝的疆域对外界的需求很少,在人口没有相对饱和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只要游牧民族不侵略骚扰,就不会主动打破这一平衡势态满足于封闭圈之中。但在农业区内部,又因为经济发展水准的差异、互相制约和依赖程度的不同,因而对内部的统一有不同的要求。
交通运输
在不具备交通运输条件时,即使有多余的粮食和物资,也只能就地消费或废弃。在运输能力很差,或运输成本很高时,粮食和物资的运输量也不会很大。由于运输的不便和费用颇大,流通的物资主要是质轻、量小、价昂的商品,如丝绸、工艺品、珠宝、药材、土产等,以及不得不输送的粮食、食盐、日用器皿、布匹和铁器工具等。而后者中有的是行政命令的调拨,所以不能计较经济效益。只有在交通便利、运输成本低廉的情况下,大宗物资、日常生活用品的交流才有可能。
在机动车辆问世以前,运输只能依靠人力和畜力。但人力和畜力直接负担量有限,而且在运输过程中本身要消耗掉粮食或饲料。车辆的发明大大增加了运输量,但对道路牢度、宽度、坡度和平整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理障碍往往更难以克服。水运的开发提供了大量廉价的运力,事实在铁路、公路出现之前,是中国负载最大的运输手段,尤其是在地势平坦的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其他地区大多数落差不大的水道上。
中国大部分是山区、高原、沙漠,没有河流,或者虽有河流而不适宜通航。可以通航的天然水道大多是东西向的;南北向的和流域之间的沟通只能先辈人工开掘的运河来实现。这一特点产生了两个突出的难题:一是比较富庶的、有一定余粮的地区大多在东部,在下游;而需求区却在中西部,在上游;逆流运输反而成了基本的要求。如当首都设在长安时,大量的粮食和物资必须由黄河逆流而上,入渭河后不是逆流而上,而顺流而下的回程却大多无货可载。二是由于南北的地势差异和水量分布不均,即使有了沟通南北的人工河道,正常的通航也不容易保证。如京杭大运河由长江流域进入黄河流域时,由于地势升高,水位必须抬高四十米;地势最高的山东段水源又最不足,正常年份也必须靠山泉补充,一遇干旱就连基本的水量都难保证。而且几大水系的串联也会引起水灾的蔓延,原有水道宣泄不畅以至完全堵塞,几条原来分流入海的水道变为合流水系,引起地下水位升高和土地的盐碱化,使生态环境恶化。古代的地区开发往往是东西向的,一般先在同一流域中进行,在积聚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后,再越过分水岭或凿运河进入另一个水系。由北向南的开拓总的说来不如东西向的便利,交通运输是一个重要因素。
经济上的互相制约和依赖,必然产生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但这种需求之能否满足就取决于运输的能力。交通越发达,运输越便利就越容易建立起稳定的地区间贸易和交流关系,这种关系又成为地区间联合或统一的经济基础。例如,在秦朝进兵岭南和以后中原对岭南的开发过程中,沟通湘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灵渠发挥了重大作用。东汉时筑成的翻越南岭的山道也使岭南和中原的主要的运输手段不再依靠海道,从而促进了岭南岭北的统一。
手工业和商业
单纯的小农经济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较大规模的交流,因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都自给自足,对外界的需求很少,能够提供交换的物品也相当有限。手工业的发展却离不开流通和交换,因为手工业产品并非都为工人自己所用,也不一定在产地使用。而且,手工业所需要的原料和工具并非都能由本地提供,手工业工人的食粮和生活必需品也不一定都能靠本地满足。因此越是手工业发达的地区就越需要加强交流,越需要商业的介入。
中国古代的手工业大致有三类:一是家庭手工业。这是小农经济的附庸,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产量很小且不稳定,产品大多就地出卖,仅少数由商人收购销往外地。二是官营手工业。它们往往在一地集中大量劳动力,对原料和粮食的需要量很大。它们的一部分产品主要供皇家或官府使用,规格特殊,要求高,往往要作长距离的运输;一部分产品如盐、铁、铜等也供应民众,但因官经营,规模较大,所以产品的覆盖面较广,也可能有较大距离的输送。三是私营手工业。这类作坊大小不一,便产品专门,产量较稳定,因原料供应和工艺的传授等关系,行业比较集中。为获取大利益,这类作坊一般都设在靠近原料产地、交通便利的城市或集镇。它们的产品除供应本地外,大量行销各地,有的几乎遍及全国,因此它们与商业有密切的关系。手工业的中心一般也是商业中心。
在这三类手工业中以第三类对国计民生影响最大,也最需要地区性以及全国性的交流。因为家庭手工业对本地区以外的经济生活的影响毕竟有限,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特殊产品的产销并不反映经济规律。食盐一类生活必需品虽受到官方控制,但产区、菹区和菹量都比较稳定,不可能有大的变化和发展。私营手工业的产品占了流通货物的大部分,供求双方都不可或缺。在手工业发达以后更是如此。
在西汉时,齐地(今山东半岛的大部分)的织造业已非常发达,“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官营的三个“服官”的产品。丝织品在当时还是奢侈品,“冰纨绮绣纯丽之物”更不是一般民众所必需,以此制成的冠带衣履只能供上层人物和富人使用,所以实际的输送量并不大。断绝了这一来源,对全国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到了明朝后期,棉布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的必需品,产地集中的松江府(今上海市大部)号称“衣被天下”。由于专业生产的棉布质优价廉,一些原来依靠家庭纺织的农户也开始购买这类商品,或者部分投入这些专门手工业之中,如出卖家庭纺纱、胚布等。松江棉布与当年齐地的“冰纨绮绣”所起的作用,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宋代以后,随着市镇的兴起,手工业日益发达,商品经济越来越活跃,纺织、造纸、印刷、酿造、陶瓷、冶炼等行业的产品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生产这类商品的手工业越发达,社会的经济联系越紧密,地区间的相互依赖越大。
在手工业生产规模很小时,商品主要是农产品和原料,但剩余农产品并不多,原料的需求也很有限,所以尽管商业在中国已经有了相当长的历史,春秋战国时的商人已很活跃,但商业在经济中的地位是很低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商品并不是必需品,没有商人照样可以生活。当手工业产品在为普及,人们对它们的依赖性增强时,商业就成为社会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手工业工人与农民不同,他们一方面提供商品,另一方面又是商品的消费者。手工业工人越多,消费的商品越多,就会促进城镇的扩大,又为商业提供了新的基础。商业的发展必然会形成地区间的联系,进而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网络。这种联系和网络只有在统一政权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建成,所以商业越发达,对政治统一的要求也越迫切。
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和对某些必需品的需求,有时分裂政权之间也会形成特殊的商业网络,例如五代时一些政权间互相开放贸易,宋辽之间除了官方的货物交易外还有活跃的走私贸易。但这种商业联系无论在数量、品种,还是在辐射面、稳定性方面与全国性的网络都是无法相比的。
地区发展的不平衡
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开发过程的先后,在主要农业区内部的各个地区间的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当黄河流域已经进入比较发达的农业社会,足以供养几千万人口时,长江以南的大多数地区还处于刀耕火种的状态。同样在黄河流域,关东(约指今太行山以东、河南大部及其以东地区)和关中(今陕西差距平原)的经济实力也很不一样。在西汉末年,前者除了供养四千万人口外,还要输出数百万石粮食,后者由于耕地有限只能养活二百余万人口。即使在关东,豫东、鲁西平原和渤海西岸地区也有很大的差别,前者是真正的粮仓,后者受不利自然条件影响,土地并没有充分利用。
就全国范围而言,黄河流域曾经长期是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是经济重心所在。但到唐末五代以后,南方的经济实力大大超过了北方,以后南北的差距越来越大,南方的粮食和手工业品成了北方的必需品。明清时,由南方向北京运送粮食成了大运河的主要任务。到了近代,东南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使内地相形见绌。鸦片战争以后,沿海城市逐渐成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济中心,东西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了。
假定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干预,在这样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商品经济微不足道的国家里,人口分布是应该与粮食产量和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一致的,因为在一个范围明确的地区中,根据它提供的粮食所能养活的人口和手工业、商业所能消化的人口而配置的数量,是最合理的选择。但实际上这是绝对做不到的事情。
这是因为:第一,一个政权的军事行动和兵力部署不可能与农业和经济的发展及分布同步或重合。出于防御外敌的需要,有时必须在不毛之地部署重兵,军事行动频繁的地区远离经济发达地区,发生大天灾的时候正在进行大战,这是经常会出现的事情。第二,政治中心,尤其是全国性政治中心的选择不可能仅仅考虑经济因素。王朝建都一般首先考虑御外和制内这两大因素,还要考虑现存条件的利用,所以多数情况下反而设在地区性的经济中心,而不是全国性的经济中心。第三,人口的移动一般落后于经济的变动,文化中心的转移也慢于政治中心的转移,在安土重迁观念深入人心的社会中更是如此。例如当南方经济实力已经超过北方时,北方的居民的地区优越感并没有消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北方对人口的吸引力还是比南方大。五代时首都早已迁到开封,但唐朝的故都洛阳到北宋时还是一个文化中心,自然还会吸引大批文人。
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
政治、军事与经济布局的不一致,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大大加剧了,其中政治中心对经济中心的依赖作用尤其明显。
秦、西汉的政治中心在关中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或长安(今西安市西北),但经济中心和人口的重心在关东。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都还先后将数十万人从关东迁往关中,这就更加剧了粮食供应的不平衡,所以在秦朝时西北用的粮食,有的要从今山东的龙口市、烟台市一带调运,西汉中期以后每年都要从关东输入关中数百万石粮食。加上关东的人口和财力占全国的大部分,负担了主要的赋税徭役,关中对关东的依赖非常严重,统治者绝不允许关东与之分裂。秦末的起义在关东爆发
,不久便推翻了秦朝。刘邦与项羽刚达成以鸿沟为界的和议,就迫不及待地毁约进兵,就是因为项羽据鸿沟以东足以自立,刘邦却难以靠鸿沟以西的地盘维持下去。西汉初的吴楚七国之乱一起,就出现“天下胜败未可知”的局面,直到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削弱关东诸侯的措施之后,汉朝就不那么重视了,岭南的南越政权可以让它存在近百年;东瓯、闽越、东越既能容许它们存在,也可以移民弃地;海南岛设置郡县数十年后也可以完全放弃;对比之下就很能说明问题。
东汉迁都洛阳,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关中的残破和少数民族的压力,更主要的还是为了就近控制关东。东汉初期和中期曾经先后多次从西北缘边郡县撤退,实际上放弃过北方和西北大片领土,但因始终掌握着关东,国势并未动摇。而一旦关东变起,中央政权就再也支撑不住了。
东汉末名义上的首都在许(今河南许昌市东),实际上的政治中心却在曹操的基础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与经济中心已基本保持一致。这一格局固然有利于中心区的稳定,但对周边地区的控制却明显地放松了,所以无法对付蜀、吴的独立。曹操先后讨平了中原地区的割据势力,对蜀、吴却不得不采取相对容忍的态度,曹丕不等平定蜀、吴就迫不及待地代汉称帝,着眼点就是这一主要经济区的统一和稳定,自以为胜券在握了。反之,蜀国的诸葛亮一次次北伐,其实不过是以攻为守,他有几次进军都因粮食不足而中止,反映了蜀国在经济实力有限条件下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时捉襟见肘的窘境。吴国对曹魏则未有进攻性的大动作,末主孙皓“青盖入洛”(天子的车用青盖,洛即洛阳)的梦呓只留下了千古笑柄。蜀、吴始终无法染指经济发达区(尽管曾一度衰败不堪),它们的失败只是时间问题。
西晋末至隋统一前这数百年间,尽管黄河流域战乱不已,受到空前浩劫,但一旦恢复和平和正常生产,仍能显示出压倒南方的经济优势,所以无论那一个民族在中原建立政权,无不以统一关东为基础,而对南方政权的存在并不过于重视。以消灭南方政权为目的的军事行动,只有苻坚和拓跋焘等几次,而这几次都受到时人的普遍反对,理由之一就是认为南方政权的存在并不构成对北方的威胁,没有必要为此付出太大的代价。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南迁之初,东晋统治集团中一部分人还有北伐恢复的打算和行动,而一旦站稳脚跟,就满足于当小皇帝了。南方在军事上一直处于守势,连最成功的刘裕北伐也只是利用了北方分裂之际,短期占领了长安,北方反击时即无力抗争。如果再深入分析一下刘裕北伐的动机,就可以看出他的真实意图显然并不是消灭北方政权,而是利用北伐成功的声势为自己取代东晋政权创造条件。所以他在刚进入长安不久,就留一个未成年的儿子作统帅而匆匆南归,去完成自己的篡夺计划了。
到唐朝后期,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安史之乱使黄河流域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而叛乱平息以后,北方又一直没有恢复安定。随着南方农业的发展,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在北方藩镇割据和连年战乱的情况下,处于关中的唐朝朝廷已经完全依赖于江淮的财赋,就连粮食、布帛等必需品也完全靠南方供应了。德宗时,有一次长安连粮食都难以为继了,恰好镇海军(治润州,今江苏镇江市)的米运到。听到消息后,这位皇帝竟立即跑到东宫对太子欢呼:“米已运到了,我们父子俩得救了!”而在漕运受阻时,他虽然贵为天子却没有春装可换,天气很热还穿着皮袍子。这些当然是发生在动乱年代的特殊例子,但唐朝在无法控制黄河流域,实际上已不能再从关东获得赋税的情况下,还能支撑一百多年时间,拥有南方、特别是长江下游这块新兴的经济基地是个重要原因。这说明北方关中与关东的依赖关系已经为北方对南方的依赖关系所代替了。
从唐朝后期到北宋立国时,首都由长安先迁到洛阳,最终迁到了开封,这是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靠拢的结果。从军事形势看,开封绝不如洛阳。在辽朝占据着幽燕十六州的情况下,华北平原根本无险可守。军事上稍有挫折,首都就暴露在敌军面前。如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军大举进攻,两个月就进至澶州(今河南濮阳),开封震动,一部分大臣倡议迁都逃避。以后金兵南侵时,也在不到三个月内打到开封城下,结果是山西、河北不少地方还在固守,首都开封却已陷落了。
但从确保南方的供应这一角度看,开封无疑远比洛阳优越:从汴河至泗州(今江苏盱眙)可进入淮河,循淮河至楚州(今江苏淮安)又可进入运河,南至润州(今江苏镇江),沟通长江,更可南下苏州、杭州。便捷的水运可保证长江下游最富庶地区的粮食和其他物资源源不断地输往政治中心。所以北宋虽然始终未能恢复幽燕十六州,以后又只得接受西夏独立的事实,但由于牢牢掌握了东南经济重心,获得了稳定的供应,经济、文化还是取得了重大进步,人口也突破了一亿,达到了新的高峰。
元、明、清三朝建都北京,从军事、政治上考虑自有其必要,但由于南北经济的差距比以前更大,所以在经济上对南方的依赖性更强。明朝初年又对北京地区大规模移民,更增加了粮食的需求。输送漕粮的京杭大运河成了明清二代朝廷的生命线。因此在遭受旱灾时,宁可让运河沿岸地区颗粒无收,只要漕粮未过,运河不得用于灌溉。每逢黄河下游决溢成灾,为了确保运河畅通,往往宁可暂不堵口。长江三角洲承担的赋税份额大大超过了它的土地和人口在全国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例如万历六年(1578年),苏州、松江、常州三府实征米麦三百八十八万五千三百九十四石,超过南直隶以外任何一省,为南北直隶以外十三个布政使司(省)总和的约五分之一。而纺织业所占的比例更高。清朝虽然没有如此悬殊的比例,但江南的经济在全国还是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政权能否巩固、政治中心的地位能否确保,相当程度上就取决于能否控制江南这块财赋之地,南北的统一就成为绝对的需要。
从元灭南宋以后这七百多年间,除了短时期的割据外,南北再也没有分裂,这与北方对南方的这种密切的依赖关系是分不开的。如果把这种关系简化一下,那就是:北方离不开南方,但有军事、政治力量足以控制南方;做不到这点的话,政权就必然垮台。南方可以脱离北方而独立,但缺乏足够的军事力量;一旦具有这一条件,就足以推翻北方政权。
元末的农民战争遍及黄河以地,但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和明玉珍等势力较大、割据一方的首领,都是占有长江流域或东南沿海地区的。朱元璋崛起江淮,最后推翻元朝,取而代之。以长江下游为基础得以建立统一王朝,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首次。
而明末李自成的失败虽有多种原因,但错误的地理观念正好迎合了李自成狭隘的乡土观念,由此而产生的错误战略造成了最严重的后果。有拥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条件下,他的军队不是从襄阳顺流而下取江南,夺取明朝的粮仓和钱库,却西取关中,又迫不及待地进兵北京。殊不知明末的关中已完全不是刘邦或李渊时的“活野千里”了,已毫无优势可言。加上屡遭天灾人祸,已无粮可筹,无饷可征,根本起不到根据地的作用。在南方漕粮断绝的情况下,夺取北京所能得到的只是积聚下来的金银珠宝而已。即使清兵不入关,江南也会凭借经济优势自立,胜负尚难预卜。
相比之下,太平天国面临重兵压力,本身又犯了不少战略错误,却能坚持十几年,这与它以长江下游为基地,占据了经济发达地区不无关系。
总之,在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政治中心必定要控制经济中心,才能维持自己的存在。这种依赖关系越密切,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所在地区的统一就越有保证。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之间的距离,除了必须服从于全局的政治和军事条件外,还取决于二者之间的交通条件以及前者对后者的控制能力。
分裂与分治的背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中国基本农业区内,交通越便利,手工业和商业越发达,地区间的依赖性就越大;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越分离,统一的因素就越大,反之则越容易引起分裂。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从元朝统一以后,中国的基本农业区大致是统一的,并且越来越巩固。同样,我们也应该承认,农业区内部的分裂或分治也是历史的必然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其合理性。
这也是从上述基本分析出发的。就交通条件而言,不用说元朝以前,就是到了晚清,不少地方的对外联系还是相当困难的。手工业和商业虽在某些地区比较发达,但在全国总的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很低,而其中能够脱离农业生产或地主经济而独立存在的成分更少,这一先天不足使向资本主义的发展从一开始就举步维艰。
不少地区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保持着原始的自给自足,对其他地区根本不发生经济往来,更谈不上依赖。全国性的政治中心同经济中心虽能分离,地区性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却大多合而为一。即使有短期的分离,在专制统治的干预下,经济中心不得不向政治中心靠拢,直至完全合并。所以在农业区内部就存在着很多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独立存在的地理区域,这些区域的中心城市往往集政治、经济职能于一身。一旦发生动乱或中央政府无力控制全国时,只要有人取得了这种中心城市,就有可能建立起一个独立王国。
这样的地域单位固然很多,但其中一部分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如离全国性的政权中心很近,与其他单位间没有地理障碍,因而不大可能保持分裂。但另外一些则相反,所以经常成为分裂的据点。如四川盆地,粮食、纺织品、盐、铁等基本物资足以自给,人口有一定数量,地形易守难攻,对长江中下游据有上游的优势。成都和重庆早就成为该地区的两个中心,因此从秦以后先后为西汉开国皇帝刘邦,东汉初的公孙述、蜀汉先主刘备、十六国后汉的李特、五代前蜀主王建、后蜀主孟知祥、北宋李顺、元末明玉珍、明末张献忠等人的据点。除了刘邦最终建立了统一王朝之外,其余无论是地方官割据,还是农民战争,长则数十年,短则一年,都曾建立过独立政权。又如岭南,封闭性虽不及四川盆地,但在中原动乱时也两度建立过独立政权(西汉初的南越、五代时的南汉),多次形成割据局面。
在远离政治中心或中央政权无暇旁顾时,甚至一个很小的地理单位都可以割据自立。如地处今甘肃成县西部西汉水北岸的仇池山,四面陡绝,山上有良田百顷,可引泉灌田,煮土成盐。因为有这样的封闭环境和自给自足条件,魏晋南北朝时就长期成为氐族杨氏相据的基地,经常独立于周围各政权之外。
应该指出,地形地势固然重要,经济上的自给自足、自成体系关系更大。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多次南北对峙,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它们的疆域地图,就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尽管长江号称“天堑”,但南北比较稳定的分界线却几乎都不是长江,而是淮河或其他比较次要的地理界限。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当时南方政权仅仅靠江南还不足于支撑,必须加上江淮之间才能与北方处于势均力敌的地位。如果北方推进到长江一线,南方不仅在军事上岌岌可危,经济上也无法自给自足了。反之,如果南方政权进抵黄河一线,北方的粮食产量就不够养活它的人口,难以与南方抗衡了。所以真正划江为治的时间是很少的。
第四节 殊途同归
引言
在东亚大陆,华夏(汉)族的文化长期处于先进的地位,通过人口迁移、民族融合等途径的联系,华夏(汉)文化区不断扩大,给周边地区的民族以很大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华夏(汉)文化也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向周围扩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吸取了当地文化的精华。正如今天的汉族实际上已经融合了其他很多民族一样,现在的汉文化也是吸收了多种非汉族文化的结果。还有一些民族,尽管也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却基本上保持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这同样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
一般说来,在同一个政权内,文化的传播比较容易,先进的文化很快会被国民所接受。但是主要民族的优势地位和专制统治的压力,会使其他民族的文化过早地萎缩以至消失,这种文化的统一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反过来看,文化上的一致也有利于政权的统一和巩固,共同的文化基础会产生比较一致的国民心理,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但是应该看到,文化和国家、领土、民族毕竟是两回事,相同的文化完全可以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里,同一个国家里也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的文化。
不能认为文化上的相同就应该合为一国,也不能因为文化上的差异而不承认其为同一个国家。
在中国的农业区和牧业区之间,由于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的不同,文化的差异很大。一般说来当然是农业文化比较先进,牧业文化比较落后,但这并不等于农业文化可以取代牧业文化。事实上,尽管牧业民族比较落后,但他们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活方式,更无法接受农业民族的经济、政治制度。
中行说与汉使的辩论
《史记.匈奴列传》中记载着西汉初年汉朝的使臣与代表匈奴的汉朝降人中行说之间的一场辩论(今译):
汉使:“匈奴的风俗不尊重老人。”
中行说驳斥汉使:“那么就说汉朝的风俗吧!如果家里有人轮到戌边或当兵出发时,老人和长辈难道不是都将自己暖和的衣服脱下来给他们穿,把自己的好食品给他们带着吃吗?”
汉使:“是呀!”
中行说:“匈奴人明确以战斗进攻为主要任务,年老体弱的人没有战斗力,就将自己质优味美的食品给强壮的人吃,也是为了自己能得到他们的保护,这样父子双方都能获得长久的安全,怎么能说匈奴人轻视老人呢?”
汉使:“匈奴人父子睡在一个帐篷中。父亲死了,儿子娶自己的后母。兄弟中有人死了,就娶他的妻子。没有衣冠服饰,也没有宫廷礼节。”
中行说:“匈奴的风俗,大家吃牲畜的肉,喝它们的奶,穿它们的皮。牲口根据水草条件,随时转移。所以情况紧急时人人都能骑马射箭,平时大家就喜欢随随便便。因为没有什么约束,所以容易管理。国君与臣子的关系很简单,全国的政务就像一个人指挥自己的身体一样方便。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娶对方死后留下的妻子,是为了防止种族灭绝。所以匈奴再混乱,也要尽量保存自己的后代。你们汉朝的礼法制度虽然详细,父兄死了子弟不娶他们的妻子,但亲属疏远一点就互相残杀,甚至灭绝宗族,干的都是这类事。况且礼法太繁琐了,上下都不满意;宫室盖得太好了,劳动力消耗就大。你们百姓一有紧急情况也不会作战,平时却整天忙于劳动。可怜你们这些住在土屋子里的人,虽然衣服穿得整齐,帽子戴得漂亮,嘴里夸夸其谈,又有什么用处?”
中行说原籍燕地,曾为汉朝宦官,对汉朝从边疆到朝廷的情况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投降匈奴后又极力为单于效劳,所以熟知双方情况。他的辩词虽不无强词夺理之嫌,却揭示了站在汉族立场上所无法理解的道理--匈奴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适应匈奴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绝不能用农业民族的标准来衡量。
而汉人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远不是完美无缺的,汉朝的政治制度就更不适应匈奴的条件。相比这下,汉使的言论就显得昧于事理,外强中干,其根本原因是出于汉文化的优越感,却根本不了解“冠带之饰,阙庭之礼”是不能施行于匈奴这样的游牧民族的,对匈奴人也就不会有什么吸引力,更不会引起他们的顶礼膜拜。
其实中行说内心是完全知道匈奴文化的弱点的。匈奴人也要追求物质享受,汉地产的“缯絮食物”对匈奴贵族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中行说就向单于建议,将来自汉地的丝织品放在棘草地上践踏,衣服都撕破,以表明它们不如匈奴的裘皮耐久实用;得到的汉地食物统统扔掉,以证明它们不如匈奴的奶酪味美,以防匈奴人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产生对汉人的依赖性,失去独立存在的基础。
各取所需
实际上匈奴并不拒绝汉族文化中对他们有利的部分,如中行说教单于左右人员统计人口牲畜的方法,或许还包括文字记录。匈奴经常大量掳掠汉人,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劳动力,更主要的是他们进行农耕、凿井、筑城、炼铁。匈奴后期虽仍以游牧为主,但已有了一定的农耕和定居成分,这正是受汉人农业文化影响的结果。
而汉族的统治者虽然总是以最高文明的拥有者自居,鄙视一切异族,但在物质文明面前却不会踌躇。自从赵武灵王采用胡人的短衣作为军服,以骑兵代替战车以后,马拉的兵车就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被称为“胡床”的椅子传入以后,皇帝、贵族们首先减轻了下肢的负担,没有人不喜欢,百姓们也逐渐取消了席地而坐的习惯。胡桃、胡饼、胡麻、胡瓜,...各种带胡的牲口就像今天带洋字的东西一样纷纷引进,虽不带胡字却同样来自异域的音乐、舞蹈、杂技、魔术、珍宝、香料等,也首先由上层人物接受享用。甚至胡姬--异族女人,也成为士大夫文人寻求和歌咏的对象。
很明显,这种引进都是适合各自需要而且有条件成功的,如果不顾本国、本民族的实际情况,盲目照搬外来文明,往往事与愿违。西汉宣帝时,西域的龟(音丘)兹国(今新疆库车一带)国王因为多次到长安朝见,十分喜爱汉朝的服饰样式和礼仪制度,回国后就建造宫殿,修筑专用道路,警卫森严,国王出入时前呼后拥,撞钟击鼓,完全模仿汉朝的仪式。龟兹国王虽然学得很到家,却遭到西域人的一致讥讽:“驴不像驴,马不像马,龟兹王真是一头骡子!”我们无从了解龟兹王是否也进行了政治制度的改革,但从胡人们把他视为非驴非马这一点看,他大概并有彻底汉化,事实他也不可能办到。从以后再未见到这一类记载推断,龟兹王的模仿没有能进行多久。
同样,如果把游牧民族的制度不加改变地搬到汉族农业区来,也必然不能适应,因此统治汉人地区或入主中原的游牧民族也不得不逐步修改他们的制度,调整他们的政策,而不是照搬原来适应游牧民族的那一套。
如契丹以游牧民族建国,原来对本民族自然是实行适合逐水草而居、兵民合一的国情的政策。但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开始,就让俘获或归附的汉人长期守居,实行开垦耕种,在自己境内建筑起与汉族地区的幽州相仿的城市房屋,在这些区域内实行与中原一样的制度,因此汉人都发下心来,不再逃亡。甚至还有中原汉人为了躲避战乱而投奔他的统治区。辽朝皇帝虽仍保持游牧旧习,四时“捺钵”(即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不固定信在首都,而是率领契丹文武大臣按不同季节巡游,居处于不同地点的帐幕之中),但为了适应汉民定居农耕,隶属州县的实际,另有一套以汉人枢密院、中书省为首的政府机构常驻首都,处理日常例行公事。
金朝原来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即各个部落的成年男子都应该是士兵,但没有其他徭役负担,平时就从事生产和习武,一有警报就自备干粮听候调遣,并根据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猛安和谋克两种单位。金太祖二年(1116年)规定每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组成一猛安。但在灭辽、灭北宋以后,对汉民(包括大部分契丹人)还是采用了州县制的民政统治。猛安谋克制仅保留在女真人中。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初,曾有人异想天开地提出建议:既然汉人对我们国家没有什么益处,不如把他们统统赶走,把他们的土地变为牧场。但元朝统治者听取了以耶律楚材为首的一批明智的大臣的意见,没有采纳和种愚蠢的主张,保持农业,维持了州县行政制度。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文化,无论是物质的或精神的,主要是决定于生产方式,而不是从属于那一个政权。国家与文化的关系应该是国家顺应文化,而不是文化服从国家。当然,国家对文人文化也可以起到引导和改造的作用,但这是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为前提的,脱离了这一前提的引导和改造必然会起到破坏作用。统一是国家主权和最高行政权力的集中,而不是文化的一致,更不是用一种文化去消灭或代替另一种文化。相反,一个真正稳定繁荣的统一国家,必定会容忍并鼓励多种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诚然,在一个统一的国家里,一般不存在什么学习仿效国内先进文化的障碍,占主导地位的先进文化的影响必定会越来越大,但这一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在精神文化的传播方面尤其如此。同时,主导文化本身原来就存在的地域差异会有新的发展,衍生出新的分支来。
绝大部分地区还是由当地的越人自治,秦朝的行政管辖中集中在郡治等若干点上。
如果说秦朝只是因为统治尚未巩固,无法深入边远地区,因而不得不承认原有的地方制度的话,那么西汉时就已经是一项明确的政策。西汉的行政制度大致有四种:
第一是郡(国)、县(侯国、邑、道)制。这是西汉最基本的制度,施行于全国的大部健区。由郡太守、县令(长)以及县以下的亭、乡、里逐级统治,按户口征集赋税,执行刑法。郡以上虽还有刺史部,但还只是监察机构,到东汉才转化为行政性的州,成为郡国的上一级政区。
第二是初郡。这是前者的特殊形式,汉武帝时设置于南方和西南新开辟的地区。它的形式和体系与前者无异,但实行两项特殊政策:一是无赋税,全部或部分免除百姓应负担的赋税;二是“因其故俗”,即保持当地原来的传统统治和风俗习惯。这是一种由部族制向郡县制的过渡状态,但什么时候成为正式的郡,没有明确的记载。不过在东汉就未再见到初郡的记录,大概已不再有这类特殊的政区了。
第三是郡县与部族混合制。主要实行于西南夷地区。西汉初曾一度撤出行政机构,武帝时重开西南夷,新设了很多郡县,但仍然保留了当地部族的王、侯等首领。如以滇王属地置为益州郡的同时,重新赐给滇王印信,让他继续统治他的百姓。
显然益州郡及其属县并不管辖滇王统治下的数万人口。又如在晋人常璩的《华阳国志》中记载,在武帝天汉四年(公元前九七年)撤销沈黎郡后,设置了两个都尉,一个设在旄牛(今四川汉源县境内),主要管理郡境外的羌人;一个设在青衣(今四川名山县北),负责治理汉民。
第四是都护制。宣帝时置于西域,管辖玉门关(城今甘肃敦煌市西北)以西至葱岭(今帕米尔高原)和今巴尔喀什湖之间的数十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外交、军事上服从都护,都护可以征调兵力,甚至可以决定对国王的废立,但一般不干预各国的内部事务,不管理各国的民政,也不向各国征收赋税劳役。在此范围内的汉朝军民均由都护治理。由于路途遥远,汉朝能够派矣的军队人数有限,所以都护府的作用和职能因国力的强弱和都坊个人统制能力的高低而异,有时会超越以上的职权,有时却连这些职权都行使不了,甚至形同虚设。其实际管辖的范围也是如此,并不稳定。
除了初郡制未见记载外,东汉、魏、晋都有相同或相似的建置。
唐 在唐朝的的疆域内主要有四种制度:
第一,道、州(郡)、县正式行政区。这是秦汉郡县制的继续,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
第二,羁縻都督府、州、县。主要设置于南方、西南、西北和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一般由都护府、都督府或道管辖,形式上与内地的都督府、州、县无异,实际上大多是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性质的单位。这些单位的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上司的任命实际只是认可而已。长官以下人员由其自定,上司一概不管。不征收赋税,仅定期或不定期交纳以土特产为主的贡品,一般还可获得超值的赏赐。内部事务自理,上司不加干涉。这些单位的义务是忠于朝廷,不反不叛,不吞并其他羁縻单位,不得侵略内地州县,必要时要服从调遣提供兵力,一些靠近内地州县附近的单位除了土官世袭和内部自治外,其他方面与正式州县没有多少区别,但也有一些单位形同虚设,上司对它们毫无约束能力,甚至连它们的确切位置、实际情况都一无所知。
第三,都护府。这是汉代都护府的继续和发展,但在制度与功能上已有较大的变化。唐代主要设过安西、北庭、单于、安北、安东和安南等说个都护府。其中的安都护府的辖境长期以来就是中原王朝的郡县,实际上是正式政区,只是也管辖一些羁縻州县。其他五个都护府之间和一都护府内部也有不同,安北、单于二都护府存在的时间不长,以后就寄治于关内道的缘边,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辖境;安东都护府虽一度管辖被灭的高丽国,但不到一年即迁到辽东,几年后又撤到了辽西,情况与前二者一样;比较稳定而有典型意义的是安西、北庭二都护府以及它们的前身。
它们的基本制度和职能与汉代相似,但由朝廷派遣的机构、人员和矣军增加了,设置的镇、守护、城数量更多,范围更广,因而对该地区的控制能力更强。西域诸国虽还保持内部自治,但已取消了国的名义,置为羁縻都督府。都护府对它们不再仅仅是监护作用,而是更直接的管辖。但是安西都护府的西部(今阿富汗、阿姆河和锡尔河流域至咸海)很多是羁縻都督府和羁縻州,大多有名无实。有的虽曾归属于安西都护府,但时间很短,唐朝的军队一离开,关系就中断了。有的小国只是为了寻求军事庇护,取得一个名义,实际上一直在唐朝的控制圈之外。而且从龙朔元年(661年)唐朝进入葱岭以西,三年后即撤退了。到开元三年(715年)怛罗斯一仗唐朝被大食击败,就完全撤至葱岭和巴尔喀什湖一线。所以安西都护府的东部和西部是不能等量齐观的。严格说来,西部只能算是唐朝的势力范围。
第四,边州都督府。设置于缘边少数民族地区,监护所辖的羁縻都督府、州。
州以下不设羁縻县继续采用原来的部族名称。这可能是由于边疆幅员广阔,不存在设置县级单位(即使是羁縻性质的)的条件。
宋朝北方和西北的边界都止于正式州县,所以只有正式政区和南方羁縻政区有两种制度。
元 元朝制度大致有四种:
一是行省、路、州、县的正式政区。
二是在四川、云南、湖广等行省和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蛮夷军民长官司和寨、部、族、甸、处等单位,给部族首领授予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等官职,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府、州、县设置土官。这一土司制度是羁縻制度的继续和发展,与羁縻州县相比,土司受到的控制更加严密,而且也要承担规定的贡赋和征发,但在它们内部依然保持传统的统治方式和权力,不受上司的干涉。
三是岭北行省(今蒙古和以北俄罗斯部分)和辽阳行省(今东北和其东、北至于海的境外地区)境内的部族,元朝并未设置什么政区。虽然它们也受到行省控制,但基本上是自治的。
四是由宣政院管辖的吐蕃地区。宣政院(初名总制院)是一个管辖全国佛教事务的机构,但它直接管辖设在吐蕃地区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和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其官员僧俗并用,兼管军民,虽然还不是政教合一,但宗教已占据了重要地位。
明朝的政区分为四类:
第一,隶属于二京(北直隶、南直隶)和十三布政使司(省)的府、州、县。
这是主要的、正式的地方行政区。
第二,隶属于西南各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土司。这与元朝的土司制度基本相同,但更加制度化: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隶兵部;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属吏部,均给予世袭符印,并确立承袭、等级、考核、贡赋、征发等制度。
明朝曾在今贵州实行改土归流,废土司,置正式行政区;也曾趁镇压土司叛乱之机加以废止;但大多数土司仍继续存在。其中一部分单位,如云南缘边诸土司中有的实际上是自立政权,有的根本不受明朝的管辖。
第三,都司卫所制。开始是设于各地的军事机构,都司(都指挥司、行都指挥司0掌握卫、所(守御千户所),卫所统辖驻军。但从洪武年间开始,一些边境州县罢废后就由当地的都司卫所行使原来由州县行使的民政权,以后就成为定例,在未设州县的地区设置卫所,这样,这一类卫所已经成了兼治军民的地方行政区。在一贯边疆地区的都司、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等职务由流官(朝廷或上级委任的,一般非本地人)担任,而所统卫所的指挥、知户等职任用土官,一般由当地的部族首领来担任。这些土官与西南的土司相似,但边疆地广人稀,有的部族流动性大,加上明朝的军事力量有限,宣德以后就退却到长城以内,这些部族大多不再受明朝管辖了。
第四,西藏地区。明初曾经设置乌思藏、朵甘二都司,下辖万户府、行都司等,形式上与都司卫所制相同。实际上明朝对西藏地区的控制远不如元朝,朝廷对西藏的关注也远不如元朝。宣德以后,乌思藏、朵甘二都司的控制继续削弱,明朝所封当地的阐化、阐教、辅教、赞善、护教五王及大宝、大乘、大慈三法王实际已成为政教合一的地方首领,它们的教区即等于政区。
清
清朝在疆域全盛时设有25个一级政区和内蒙古的盟、旗。按其制度可以分为几类:
第一,十八省所辖的府、州、县、厅正式行政区,这是清朝最主要、最基本的政区。
第二,西南几省少数民族地区承袭元、明遗留下来的土司制度。雍正时陆续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土官数量和统治的范围大大缩小,但直到民国时还有少量土官存在。
第三,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个将军辖区。其中盛京将军所辖虽也有副都统、协领、城守慰、防守慰各级驻防,但主要建置是府、州、厅、县,与内地十八省基本相同。吉林、黑龙江将军辖区则不设州县,由将军统辖下的驻防机构兼管民政,因为居民极少。新疆地区也是以将军所辖的都统、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驻扎大臣兼管民政的,但东部一些府、州、厅、县隶属于甘肃;本地的一些伯克依然保留,类似西南的土司。乌里雅苏台将军统辖下的喀尔喀四部(盟)、唐努乌梁海与科布多参赞大臣(约相当今蒙古及其西北俄罗斯一部)兼管军民,民政系统是盟(部)、旗制。
第四,内蒙古六盟、西套蒙古、察合尔等实行盟、旗制,与乌里雅苏台辖区的民政系统相同,但由中央的理藩院直辖。
第五,西宁办事大臣所辖的青海地区主要是两部分:厄鲁特二十九旗,与蒙古的盟旗相同;玉树等四十族土司,与西南土司制相同。
第六,西藏办事大臣统辖卫、藏、喀木和阿里四个地区的营、城、呼图克图领地、部族及寺院。涉及到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如西藏与邻国的关系、军队驻防、内部叛乱、宗教领袖的继承等,均由大臣处理并上报朝廷决定。而内部则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大臣系统不加干涉。
清朝的政区制度虽然比较复杂,实际上只有三种类型:第一,省、府、州、厅、县制,主要实施于汉人为主的农业区。如东北三将军,到晚清时人口增加,农业开发已有了相当规模,就取消将军置省。新疆的置省除了经济开发的条件外,还有国防上的考虑。第二,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区,如西南的土司、蒙古的盟旗;这些单位都有具体的部门管辖,承担一定的贡赋和力役,但在各自范围内享有按传统制度统治的权力。第三,高度自治的西藏,除宗教领袖的继承和册封、军事、外交权由朝廷掌握外,内部实行政教合一,地方政府服从宗教领袖。
一般与特殊
综观这些统一王朝的行政制度,我们可以看到,不管统治者出于自觉还是不自觉,当一个政权的领土包括农业区和牧业区,国民有多种成分,疆域有新的扩展时,就会在某些政区实行特殊的政策。这些政策一般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尽可能利用原来的统治机构和首领,以便减少敌对行为和敌对情绪,维持社会稳定。二是给予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中央和上级政权不干预其内部事务。三是经济上给予一定的优待,如免除赋税徭役,或规定一定数量的贡品和力役,其负担一般低于其他地区,有时还以赏赐等名义给予经济资助。
这些政策一般比较稳定,实施较长的阶段,在条件具备时才作改变。如土司制度,自元朝实行后,到民国时才最终废除,其间明、清改土归流经历了较长时间,并且一般只局限于某一地区,然后逐步推行。另一方面这些制度也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政权的巩固,经济实力的增强,地区间和民族间交流的密切,一部分特殊政区会逐渐具备改置为正式政区的条件。当然这要把握时机,举措得当,否则会激化民族矛盾或地区矛盾,影响安定和统一。
统治者还会根据特殊情况,充分利用有利因素,调整具体政策。例如在宗教方面,中国历史上的统一王朝虽曾多次出现皇帝佞佛和灭佛,尊崇道教等,但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被奉为国教,更没有出现过政教合一的政权。但在一些地区性政权中,宗教的作用就要大得多。
在西藏地区,自从7世纪时佛教正式传入后,虽曾发生过激烈的宗教冲突,但到10世纪后期佛教复兴,逐渐形成喇嘛教。吐蕃国亡后,政治上的统一已不复存在,但喇嘛教却成了西藏地区普遍接受的宗教。13世纪喇嘛教传入蒙古,成了青藏高原与蒙古高原的联系纽带。以后萨迦派五代祖师八思巴成为忽必烈的帝师,随着元朝成为中原的主人,西藏地区与中原的关系也更密切了,元朝统治者充分利用了宗教这一有利因素,以管理全国佛教的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将西藏纳入了统一版图。在西藏内部,扶持萨迦派、噶举派执掌地方政权,以消除分裂因素,也是明智的措施。西藏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虽然早已存在着各种联系,唐朝的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对吐蕃王国曾产生很大影响,但由于地理障碍的阻隔和当时生产力的限制,14世纪以前从未处于同一个政权之中。而从元朝开始却能一直归属于中原王朝,宗教因素无疑起了重大作用。元朝的政策基本为明朝所沿袭。清朝又进一步扶持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黄教),使之成为西藏的宗教领袖,并掌握地方政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是有积极意义的。
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政制度(包括经济、赋税、刑法等制度),并不妨碍国家的统一。相反,只要应用得当,结果必然会维护和加强统一。清朝能够最终确立统一中国的政权,完成这一巨大的历史性工程,与它成功地实行了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不开的。
制度的一致和文化的相同,有其有利于统一的一面,但并不是统一的先决条件,更不会必定导致统一。因为先进文化必然会影响比较落后的文化,吸引其效仿。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原王朝的制度是东亚大陆最完善、最成熟,自然会成为邻国效法的对象。如朝鲜和越南,它们都曾是中原王朝的郡县,越南更长达千年,受中原文化的薰陶很深,独立建国后的政体、制度基本都是仿照中原王朝的。直到清朝末年,这两国的制度和文化与中国内地十八省的相似之处比中国内地省与某些边疆地区、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相似处要多得多,但两国独立后再也没有与中国政权合为一体。
第五节 芸芸众生与风流人物
引言
环境、生产方式、人口分布、文化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对统一国家的形成均有影响,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其中有的因素是决定性的。比如说在航海技术还很落后的情况下,以中原为中心的统一政权不可能超越太平洋;在人口数量低于农业生产可容的极限之前,农业民族不可能大规模地向牧业区扩张。但也有些因素只是一种可能,要将它们转变为必然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说东亚大陆农业区之成为一个统一国家。因为同一个产业区完全可能分割为不同的几个政权,中国历史上曾经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在世界历史上更是屡见不鲜。
把可能性转变成为必然性的是人,是历史形形色色的人或由个人汇集起来的集团。
“帝力”的变化
相传作于尧时的一首民歌唱道(今译):
太阳出来干活,太阳下山休息。喝的是自己打的进里的水,吃的是自己耕田收的粮。帝呀!你又能对我怎么样?
我们今天自然不必相信这会出于上古农夫之口,但这首民歌反映了进入农业社会初期人们的追求目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在生产能力低下,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其简单的情况下,不可能有更多的欲望。而作为部落首领的“帝”的权力和物质享受也很有限,“帝力”对百姓的作用的确可以说是“何有哉”。
这种理想在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一直没有失去它的吸引力,在烽火四起,群雄逐鹿的年代尤其如此。老子的主张多少代表了这样一种追求,他的理想国是(今译):
国家要小,人民要少。使老百姓有过多的用具而不去使用,使他们害怕死亡而不会迁移到远方。虽然有车和船,却没有必要乘坐;虽然有武器装备,却没有机会显示。要让老百姓回复到结绳记事的方法,对能吃到的都感到美味可口,对能穿戴的都以为美观得体,对自己的居宅认为安全舒适,对自己的风俗习惯乐于保持。相邻的国之间都能互相见到,鸡犬之声都能互相听到,但老百姓直到老也不要相互来往。
这就不仅要求君主放弃对权力、领土和人口的追求,而且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已有的物质文明,回到原始的、封闭式的耕作生活中去,以至能够抵制邻国鸡犬之声的诱惑而绝对不相往来。如果老子的理想真正实现了,那就绝不会有秦始皇灭六国,更不会有今天的中国。幸而这种主张不仅君主不能接受,就是老百姓也受不了。不打仗、不迁移固然好,毁灭已有的文明、近邻不能来往,却是连保守的老农也不会接受。
随着生产的发展--无论这种发展是多么缓慢--剩余产品会逐渐增加,因此足以供养更多的非生产人员,也可以为部族首领或国家的君主提供更好的物质待遇,“帝力”会随之增加,国家机器会越来越复杂,附属人员会越来越多。“帝”的形象已由栉风沐雨、胼手胝足变成了养尊处优、至高无上了。从传说中的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过渡完成以后,国家的权力就高度集中在君主和少数几个人的手中,强悍的君主就是国家的同义词。
对百姓来说,尽管依然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但已经不能脱离“帝力”的约束了。他们或者必须先耕“公田”,然后才种私田;或者完全委身于贵族,连人身自由也已丧失;或者必须以劳役或实物交纳赋税;“帝力”所不及的地方,只有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但这毕竟只是文学家的描述,在历史上,桃花源式的小社会只是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地区中才能短时间存在。
苍生望太平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个人数以亿计,统一和分裂离不开这些个人。一次大的战争要动用数十万以至上百万人的兵力,至少还需要同样数量的人供应他们的粮食、武器和必需的物资。战争的胜负牵涉到更多人的命运和利益,而决定统一或分裂往往需要很多次这样的战争。为巩固和维持一个政权,需要更多人付出代价,从长城、运河、驰道驿路、渠道等公共建筑和修建,到每年赋税的交纳;从首都,边关、隘口的重兵镇守,到穷乡僻壤的吏胥催逼,甚至县太爷堂上的板子责打,几乎每一个成年的居民都在所难免。但是谁也不能否定,每一个个人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秦始皇和蒙恬固然不同,蒙恬和赵佗又何尝一样?一个刑徒、一个士兵、一个平民,尽管他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最宝贵的生命,但又怎么能与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成吉思汗相提并论呢?
同样,每一个个人对统一的态度也是不同的。当屈原呼天抢地,悲愤地投入汨罗江时,秦国的君臣或许正在设宴欢庆,桃花源的创业者们或许正在开垦荒地。大多数楚国农民依然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尽管他们尊崇和同情屈原,却绝不跟着他去殉国;如果不是秦朝的统治过于残酷,他们的子孙也会跟着项羽去造反。
冷漠的农民
对统一人分裂最冷漠的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尽管对每一次统一和分裂作出最大牺牲的也是他们。
从经济利益而言,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感受到的是赋役的轻重,所以任何轻徭薄赋的政策都会受到农民的欢迎。至于这个政权的大小,这与他们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不发生战乱就行。事实上,历史上统一王朝的农民的负担产不一定比分裂时期轻,大国的农民也不见得比小国的农民生活得好。当兵打仗,只是农民不得不承担的义务或谋生手段,除了少数人能谋得一官半职或因抢掠而发财以外,绝大多数人是不会自愿投入的,除非他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已经受到或面临着严重威胁。今天我们大加颂扬的统一战争对参战的或不参战的农民来说,直接的结果只是死亡、伤残、增加赋税,而不会得到开疆拓土的好处。说他们会积极参加或支持这种“正义的”、“进步的”战争,只是某些先生们的推论。即使是对待侵略战争或分裂战争,农民们的态度也决定于来者是否烧杀抢掠、增加赋税徭役。只要不出现这类情况,他们照例是无动于衷的。
从道德标准而言,农民接受最多的是儒家的尊卑有序和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观念。他们承认自己身分的卑下是命运的安排,所企求的只是风调雨顺,以便交纳皇粮、维持温饱。他们所梦想的也不过是当一富足的小农,至多以小地主为目标。
他们服从一切有身分的人:地主、读书人、衙役、大小官吏以至皇帝,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绝不会犯上作乱。对“盗贼”,他们会保持戒心,知道“造反”是要杀头的;但对“真龙天子”,对不管是哪一家的“官府”,会毫无例外地服从;因为改朝换代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像是换了一任县官或一个东家,照样是焚香叩头,纳粮当差。
他们一般没有专一的宗教信仰,只是敬畏一切鬼神,膜拜一切菩萨,相信因果报应,因而更加逆来顺受,麻木不仁。他们的民族观念远没有达到明辨夷夏的地步,往往同地域观念和贫富观念混杂在一起,所以会歧视贫穷的异族人,就象看不起贫穷的外乡人一样。但对异族的官员皇帝,却是不敢有丝毫不满的。衣冠服饰的改变会引起他们的不满,但绝不会像知识分子那样看得严重。而且一旦接受以后,他们又最不愿意改变,辛亥革命以后保留辫子最多的还是农民。他们没有文化,很少获得外界的信息,也很少有人了解自己的国家,“爱国”、“维护统一”这一类概念,根本不可能在他们头脑中产生。
总之,农民反对的是战争动乱,而不是分裂分治;拥护的是轻徭薄赋,而不问是否统一。当然农民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居住在城市近郊的农民较多受到市民的影响,家庭手工业收入高的农户更接近手工业工人的态度,官僚地主的佃农不得不服从主人的意志,但这些并不是他们自身的立场。
若即若离的市民所谓市民,是指一般居住在城市或集镇的商人、手工业主、工人和居民。统一和分裂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无关紧要的,有时对有些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前面已经谈到过,由于原料和市场不限于一地,从事商业和手工业的人不得不关心更大的范围,以寻求和维护自身的利益。某一地的失陷或许就等于一项贸易的开始、一种产品的跌价。当然在手工业并不发达、商业辐射面有限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范围不可能很大,但无论如何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视野要超过农民,他们对统一和分裂的关注程度和反应也大大超过了农民。
商业和手工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和俯集镇,并且联系着一个人数更多,万分复杂的市民阶层。这些人中有的有一定的文化,有的能获得较多的空闲时间,居住的集中使这些因素得以发扬,形成了一种反应迅速、影响面广的市民意识。这一意识往往杂乱无章,无奇不有,但大多包含着这样几种观念意识:忠君爱国、疾恶扬善、公平交易、因果报应、发财致富、国泰民安等。这一意识自然有其庸俗、消极的一面,但也包含着对商品经济的追求和原始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思想,因而城市居民有比较明确的国家观念和统一观念。
城市又是在内外战争中争夺的主要目标,设有行政机构、作为政治中心的城市尤其是如此,所以统一和分裂、战争与和平与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联系更加直接。
在商业活动和城市生活中,市民并不排斥异族或异国,比农民更容易接受外来文化;但当异族或异国以军事入侵的形式来到时,国家的观念和民族意识会使他们作出比农民激烈得多的抵抗。清军入关后,竟会在一向以富庶安逸著称的长江三角洲遇到以城市为据点的殊死抵抗,这与该地区商业、手工业发达因而有较多的城市人口,这些人口中有很强的市民意识有关。
活跃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一个很复杂的群体,甚至很难找到一条确切的划分标准。知识分子中的上层本身就是官僚、贵族、地主,是统治集团中的一员;而其下层则接近于小地主、小商人或市民。但他们有共同的特点:对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及现状在较多的了解,对统一和分裂有比较明确的观点。
先秦时代,百家并存,知识分子因信奉学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立场。但除了老子提倡的“小国寡民”和庄子所崇尚的虚无观念外,其余各家尽管说法不同,却都是主张统一的。只有在由谁来统一、如何实现统一这两方面各执一词:有的主张恢复周天子的权威或重建分封制,有的则主张由诸侯中的强者取代周天子或建立郡县制。由于他们的地理知识一般还没有超出“九州”的范围,所以统一的蓝图也是以“九州”限的。
由于诸侯纷争、群雄角逐,知识分子纷纷寻找效力的对象,为自己的政治主张得到运用,为自己的主子夺取霸主地位以至统一,呼号奔走,不遗余力。更有的人翻云覆雨,纵横捭阖,朝秦暮楚,周旋于诸侯之间。尽管他们的活动会暂时加剧冲突,延长了敌对双方的战争,但总的作用却是加速、加深统一过程的。由于还不存在一种公认的或钦定的权威,种种学派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各派学者都只能凭借自己的本领争取机会和地位。正因为如此,知识分子对统一、集权国家的形成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秦汉以后,随着集权政府的确立,皇帝的权力越来越扩大,而知识分子只能成为皇帝俯首帖耳的工具。知识分子中的少部分通过种种途径成为统治集团的成员,少数人还可以进入最高层。但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可能对统一和分裂一类问题起直接的作用,至多只能献计献策,而听任皇帝宸衷独断。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以后,绝大多数分子完全根据儒家经典的教条来判断和处理人世间的一切,包括天下的分合在内,两千年来几乎毫无变化。
皇帝是受命于天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任何觊觎皇权或企图犯上作乱者,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信奉这些理论的知识分子总是无条件地拥护统一政权,维护皇权,反对分裂割据,无论是起兵的农民还是叛乱的军阀。但是对“天命”的崇拜又使他们拥护一切在夺取最高权力斗争中的获胜者,而不问其以往的身分和获胜的手段。在分裂动乱的年代,他们既可以以“忠君”的原则为旧政权支撑残局,也能够以“识天命”为由拥戴新主。
这方面的典型是五代时自称“长乐老”的冯道。他一生事奉唐、晋、汉、周和契丹十一位君主,始终身居高位,俨然是一尊不倒翁。他不仅完全适应走马灯似的政权更迭,而且经常熟练地充当交接政权的角色。他在所作《长乐老自叙》中吹嘘自己“在忠于国”,其起初含义就是只要能当上皇帝的、只要参建成国的,就都是他的效忠对象;其“识天命”的能力可谓高级。但是像冯道这样能在乱世中稳坐钓鱼台的人毕竟是少数,很多人在这种双重道德标准面前不知所措,结果在改朝换代中丢了纱帽,掉了脑袋。
儒家的“天下”,虽然也可以解释为世界或一切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但更是限于汉族及接受汉族文化的民众的居住区,或者是指中原及与之相连接的农业区。
所以在理论上拥有天下一切的皇帝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向汉族文化区或农业区之外扩展,因为在这一范围之外的土地不生五谷,对国家毫无益处;在这一范围之外的人不知礼义,非教化所及。从秦始皇以后,尽管中国各政权的实际疆域不断有所扩大,但正式设置行政区域的范围却变化不大,中原王朝、汉族政权尤其如此。这除了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外,同儒家学说这种保守、封闭的天下观也有很大的关系。鸦片战争以后,面对列强的侵略宰割,不少满腹经纶的知识分子竟然对大片国土的沦丧麻木不仁,而对列强与“大清国皇帝”平起平坐却痛心疾首,原因也在这里。
儒家的信徒以中国为唯一的文明社会、世界的中心,对外一贯妄自尊大,直到明末清初还在怀疑欧洲的存在,鸦片战争后还把西方列强当作一群乞丐。但另一方面,对外来的侵略又表现得异常软弱。他们反对主动出击,以攻为守,以为应该以礼治天下,以德化远人;只要中原王朝政治修明,国泰民安,四周的夷狄就会得到感化,毋须兵戎相加,就会俯首帖耳,年年来贡,岁岁来朝。对游牧民族或外来势力,只要能维持皇帝和大国的尊严,不妨多赐金帛女子。甚至在丧地辱国、偏安一隅的情况下,也会以朝廷虽小,毕竟是正统所在,对方虽强,不过是一时僭伪这种逻辑聊以自慰。
儒家最重夷夏之辨,华夏(汉)族至上的思想根深蒂固,鄙视、蔑视一切外族。但是对种族的标准却不并不是血统,而是文化--外族只要接受汉族文化,就可以被当作汉族对待。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权,当然一概被视为异邦,但一旦这些政权入主中原,就会变成可以为之效力的新朝。如果这些政权又接受了汉族王朝的传统,那就更应该确立君臣之分了。所以,投降匈奴的李陵被目为汉朝的叛臣,千古受人唾骂;而出仕元朝的文人却被视为理所当然。文天祥在宋亡后坚贞不屈,誓死不降,但并不反对他的弟弟当元朝的官。
清军下江南之初,曾受到文人发起的激烈反抗,但在恢复乡试后就有不少文人应试。而在清朝皇帝亲自祭明太祖陵、承认对清军实行抵抗的明朝官民为忠义、将明朝降臣入“贰臣传”后,绝大多数读书人都已感激涕零,竭诚效忠大清了。到清朝濒于覆灭时,大批孔孟之徒还在为“皇清”的“深恩厚泽”大唱赞歌,甚至对并非“汉家衣冠”的辫子也视为命根子。江南一位颇有声望的文人写了一篇《驳剪辫文》,在颂扬了“国初”辫子兵的神威以后,文章针对剪辫派称辫子为“豚尾”(猪尾巴)发难:既辫子为豚尾,那么人就是豚了;有尾是豚,剪了尾不还是豚吗?
充分显示了其死硬本色,博得了顽固派一片喝彩。可见“夷”只要成了君主,就可以变为“夏”;人们不仅应该竭诚拥戴,而且要抛弃原来的“夏”,尊奉现在的“夏”。
当然知识分子并不都是儒家的信徒,信奉儒家学说的人也不一定完全按传统办事。正因为如此,不少杰出的知识分子能够冲破儒家学说的束缚,为统一中国的形成和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在动乱和分裂时期尤其如此。17世纪以后,随着西方年代科学知识的逐渐传入,少数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认识世界。到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前期,一批学者对中国及其周围的世界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着手用各种形式为中国的统一和主权而奋斗。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影响之大足以动摇旧的统一观。随着科学和民主思想的传播,现代的国家、民族和统一、民主、平等的观念逐步在知识界形式和扩大,中国知识分子中的杰出人士对中国统一的贡献也随之达到了自觉和空前的程度。
君王千秋业
皇帝或实际上的皇帝(如执政的太后、皇后、丞相、军阀、太监或名义不同但大权在握的人)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国家的一切都是他(她)的私有财产。游牧民族的政权在初建时会有较多的军事民主,但随着政权的巩固和扩大,权力越来越向首领集中,逐渐与农业政权接近。正因为“朕即国家”,所以统一还是分裂、政权的大小、疆域的盈缩与这些皇帝君主们的关系最密切,他们的态度举措对统一或分裂的影响也最大。
当然,任何君主都离不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再英武睿智的皇帝也无法无限地扩大他的帝国;但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不同能力、性格、气质的君主肯定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假如康熙皇帝是在慈禧太后死后继承帝位的,他的命运与溥仪大概不会两样;但如果溥仪成为顺治的继承人,清朝的历史肯定会与现在不同。
前面已经提到过,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到清朝中期才完成的,因此在这以前的任何一位君主都还不曾成为这片土地的完全的主宰者,而大多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至多只是其中的绝大部分。如果每一位君主都只满足于保信祖宗基业,今天的中国就不可能出现。如果每一位君主只打“仁义”之战,历史疆域地图也许就不必重画了。但历史并没有这样固定地承继下来,因为总有一些君主选择另一种态度--武力扩张。
武力和战争几乎是与人类社会共同产生的。任何一个部落或国家要存在下去,必定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口和一定面积的土地,或者一定的活动范围,无论是农耕民族、渔区划民族还是游牧民族,都是如此。在遭受自然灾害时,还必须有趋避的场所和回旋的余地,不得已时还要进行迁移以寻求新的基地。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部落或国家,或者只有一些互不接触、有充足的存在空间的部落或国家,那就不会有相互间的战争,但不幸的是仅仅在黄河流域就有多得不胜枚举的部落或国家,战争和兼并就在所难免。这类战争既不是出于某一首领的邪恶,也不能归咎于哪一方面的好战,双方或多方争夺的只是赖以维持生存的土地和初级资源,在无法共同享有的情况下,只能用武力来决定谁有资格生存下去。这类战争可以称为生存性的。
但几乎是在同时,另一类战争发生了。当战争的结果使一个部落或国家不仅赢得了生存的条件,而且获得了粮食等物资和俘虏时,战争的吸引力也就随之而增加了,对较强大的部落或国家尤其如此。人们的欲望会随着战争的胜利而提高,相比之下,首领或统治者的欲望比平民要大得多,小范围的领土是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的。例如本国可以生产粮食、纺织品、陶类器皿、竹木制品,但不一定会有黄金、白银、玉石、贝壳、珠定、香料、药材、铜、铁、皮革、生漆、染料等物资的生产,不能保证武器、礼器、乐器和其他装饰品、奢侈品的生产。而对统治者来说,这些既是物质享受,也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自己拥有这一切自然比交流或掠夺更有吸引力。战争已不仅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土地、人力、财富,或者为了一件珍宝、一个美女,甚至一种声望。这类战争与前者显然不同,可以称为欲望性的或扩张性的战争。
这两种类型往往很难截然分开,现实中更多的混合型的战争。因为当国家机器已经基本完整,领土范围已经相当大的时候,对一政权来说,生存的意义已不仅是维持它的国民的生存,而是要包括保证他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消除现实和潜在的外敌,还要为它的国民的增殖提供新的生活和生产基地,寻求更多的资源和土地。在人类还没有学会理性地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时,相邻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就在所难免。在这类战争中。纯粹的生存性成分越来越少,而大多与扩张混杂在一起。
游牧民族对中原的袭击,对中原王朝来说当然是一种无理的扩张,但这种袭击的出发点或许只是为了躲避草原上的天灾,或许只是为了得到被中原统治者禁运的茶叶、布帛和铁器,也是为了生存。汉族大批涌向西南山区只是为了生产粮食养活自己,也是生存性的,但对当地少数民族来说却完全是扩张性的,必然遭到他们的反抗。在战争的过程中,战争的性质也会发生变化,如以生存性开始的战争在获胜以后很可能发展成为扩张性的,而扩张性的战争的挑起者会因失败而不得不进行生存性的战争。
纯粹的扩张性战争也大量进行,战争的起因也许只是一位君主一时的好恶或异想天开,也许只是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物品或一个卑鄙的目的,也许是为了开疆拓土或者威震异域。这类战争有时以劳民伤财的失败而告终,有时只取得相当有限的成果,有时导致了挑起者的身败名裂,有时却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因而建立起新的疆域更大的政权,发动者成了千古传颂的伟人。
无论哪一类战争,都是以生命财产的毁灭为代价的,扩张战争尤其是如此,但正是无数次这样的战争,才使部落或国家不断减少、消灭,合并成较大的国家,最后建立起统一整个中国的帝国。统一,这个被视为神圣的名词,一次次与战争联系在一起,而为维护自身的生存的战争却常常以失败而告终,其作用只是推迟了统一的实现。人类就是这样以同类的鲜血换来自身的进步,以残酷的杀戮创造新的文明。
秦皇南征战国群雄的角逐以秦灭六国而结束,但如果秦国不担当起这一角色来,其他国家就会取而代之,它自己就难逃覆灭的命运。如果秦始皇满足于对六国的军事胜利而保留这些战败国的话,也许秦朝等不到二世就会垮台。同样,派蒙恬北伐而取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地区),筑长城,也是不得已的,否则的话,匈奴的铁骑就会威胁关中盆地,西汉初的情况就是明证。
但是秦始皇派遣数十万军民越过南岭,就只能说是纯粹的扩张。因为岭南的越族从来没有构成对秦朝的军事威胁,甚至也不存在潜在的军事威胁。在这以前岭南也不是楚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看作是灭楚国的必然继续,况且在本朝范围内尚未开发的地区极多,南方岭南以北的人口很稀少,并不存在向外开拓的必要性。秦始皇却运用铁腕,推行了他的计划,并且取得了成功,把他的领土扩展到了南海之滨。
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数十万人在暴力的驱使下,却完成这项前无古人的使命,他们中间没有麦哲伦或哥伦布,唯一的赵佗当时也没有想到要做南越王,他们的不满是可想而知的。要维持这条漫长的交通补给线同样是困难重重,对岭南以北的百姓来说无疑是同修骊山墓和阿房宫一样的苛政。世代居住在岭南的越人当然不会欢迎北方来的征服者,尽管他们慢慢自愿或不自愿地被强制接受了北方人带来的文明:铁制农具、牛耕、纺织和一夫一妻的家庭等,但起初的仇恨不会比非洲丛林中的黑人对西方殖民者的弱些。据《淮南子.人间训》记载:为了对付越人的抵抗,数十万秦军在三年之内不得不一直穿着战甲,拿着武器。越人都进入丛林,宁可与禽兽相处,也不愿做秦军的俘虏。他们推行有本领的人为将领,在夜里袭击秦军,结果杀了秦军主帅尉屠睢和数十万秦军。秦军等于驻守在无人区,旷日持久,士兵疲乏不堪。
不过谁也无法否认,正是秦始皇的南征使岭南和中原开始联系在一起,这是对中国的统一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
汉武西进汉武帝对匈奴的战争是不得已的,接受浑邪王的投降,夺取河西走廊置为郡县,对切断匈奴侧翼、加强边防是必要的,也无可非议。但他对西南夷和西域的用兵却毫无军事上的理由,更没有自卫的需要。
武帝不顾首次出兵因“费多,道不通”而终止的代价,又一次用兵西南夷的目的,《史记.大宛列传》说得很清楚:一是可以用汉朝的财物换取大宛、大夏、安息等国的“奇物”;二是用金钱买通大月氏、康居等国,以便在军事上牵制匈奴;三是占据西南雌地区,扩大上千里土地,将各种有不同风俗、操不同语言的民族纳入版图,满足自己“威德遍于四海”的欲望。只有第二点是真正从军事角度考虑的,但却完全是纸上谈兵,想入非非。因为此前张骞第一次到达大月氏时,国王因已占有大夏,土地肥饶,生活安定,不愿再报匈奴之仇了。从地理形势看,这样的设想也是绝对行不通的。开西南夷的直接用意是通过今云贵高原进入身毒(印度),再从印度到达今天阿富汗和原苏联境内的大月氏和康居了。其实武帝的真意所在是第一、三两方面,所以在讨西南夷未达到目的以后,又发动了伐大宛之战。
如果说对西南夷的战争还有借口可寻,那么伐大宛只是赤裸裸的掠夺。事件的导火线虽是大宛杀了汉使,却是汉使强求在宛宝马(“天马”)不成辱骂对方挑起的。而且汉朝的“使者”中不少人是“妄言无行之徒”,是谎报情况企图挑起事端以便捞一把的,在西域的名声很差。武帝出兵的另一个目的是因为轻信了假报告,以为大宛不堪一击,所以要把这个美差赏给宠妃李夫人的弟弟李广利,以便他有机会封侯。岂料这支数万人的不义之师受到西域各国的抵抗,二年后只剩下十分之一二回到敦煌。武帝大怒,调集六万兵力及不少自愿从军的亡命之徒、十几万头牛马牲畜,由十多万人运粮补给,令李广利再次出兵;还派使臣守在玉门关,不获胜不能进关。即使如此,这支大军也未能攻入大宛国都的中城,只剩下万余人获得千余匹“天马”的战利品回到玉门关。这场历时四年、付出了十多万人的生命和无数牲畜、粮食等惨重代价的战争,搞得国库空虚,天下骚动。
但历史却对正义和道德作了最大的讽刺,正是这两场不光彩的战争导致了以后西域都护府和西南数郡的设置,西域和西南同中原地区同属于一个政权就是这样开始的。
阿保机建国
契丹族首领、后来被称为辽太祖的耶律阿保机,利用中原王朝四分五裂之机,在北方建起了一个大帝国。它是以契丹人为主导的,但汉人却占了多数,还加入了其他民族。它是游牧民族建立的,却拥有稳定的农业区,并且第一次将农业区推到蒙古高原的克鲁伦河流域。
辽帝国的建立不仅本身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而且为北方游牧民族的第二次大规模南下奠定了基础。但耶律阿保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一是不停地攻城灭国,将对方的人口掳掠来安置在自己的后方腹地,不仅今山西、河北、河南大受其害,有过一次被掠十万人的记录,而且还俘掳了包括党项、女真、渤海、高丽等民族的数十万人口。一是趁帮助石敬瑭灭后唐之际,攫取了燕云十六州,在南部取得了地理优势,确立了与中原政权长期对峙的有利势态。这些显然早已超出了生存的需要,而完全是掠夺和扩张了。
清朝灭明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城称汗建后金,接着又以“七大恨”告天,兴兵反明,表明了一个新兴的民族不甘心接受腐朽的中央政权的统治,决心以武力对抗来争取独立的地位。以后在东北与明军的战争以及攻城略地,都可以用生存性来解释。但清兵入长城,破京师(北京)和山东数十个州县,掳掠数十万人口回东北,就只能说是一种野蛮的报复和破坏。
从1644年清军入关占据北京直到清末,清朝统治者曾一再声称他们的入侵是为了替明朝的崇祯皇帝报仇,它的天下是得之于“流寇”,而不是夺之于明朝,甚至标榜“自古得天下无如本朝之仁者”。实际上,清朝的借口并不比以往的政权篡夺者更为高明,清军的屠杀和镇压并不比任何盗匪稍有逊色,统一的大清帝国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尽管清朝初期实行过一系列野蛮、残暴的措施,但它毕竟是一个新兴的政权,经过政策的调整,很快建立了新的秩序,使绝大多数人民得到了实惠,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口激增,物质文明达到了新的高峰。这种发展速度不仅在明朝从来没有出现过,就是在明以前的太平盛世也是很少有的。更重要的是,清朝使中国达到了空前的统一,这不仅是武功赫赫的明太祖父子无法望其项背,就是汉唐盛世也不能与之相比。
假定入关前的清朝政权对明朝的战争仅以生存为限度,假定当年的摄政王恪守不扩张不侵略的正义原则,中国统一的历史必然因此而重写,或许永远不会出现鸦片战争前清帝国的极盛版图。
结语
总之实现统一的主要手段是武力扩张,或者是以武力威胁下的城下之盟,如三国的蜀后主、吴主孙皓,南朝的陈后主,五代的南唐后主、吴越王钱弘椒,清代台湾的郑克爽等等。因此,清心寡欲、崇尚仁义的君主可以成为道德的典范,却只能是历史的侏儒;而好大喜功,穷兵黩武的皇帝倒常常成为统一的功臣。
也许有人会指出,这些战争大多正是发生在分裂时期。从时间角度看固然是如此,但从战争的目的和因果关系看就并不这样简单。因为分裂时期的战争中虽然有一部分单纯是为了劫掠报复,更多的还是为了争夺最高权力,以便由自己来实现统一。如三国时的魏、蜀、吴三方都以建立统一王朝为最终目标,三国间的战争都是西晋统一的准备阶段。五代期间,除南方的一些政权满足于保境安民外,北方的政权大多都以最高统治者自居,以统一天下为目标,它们之间的战争应该是北宋统一的前提。同样,宋金间的一系列战争也是为了争夺统一,南宋即使没有恢复失地的信心,但为了生存,除了阻止金人的扩张也别无选择。
或许有人会以南方或西南某些地区王朝政权的扩展为例,证明这种开拓是和平进行的。但事实是汉族开拓者与当地原有居民的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官府对少数民族的镇压也一直在进行。所不同的是,这种分散的、零星的军事行动一般不见于史籍记载,不足以引起人们的注视。以湖南为例,直到清朝后期,“官兵”还在不断“征剿”苗民,使苗族人口大量减少。西藏地区之归入元朝的版图固然与宗教的作用有关,但这一归属的前提也是蒙古军队对吐蕃(西藏)军事征服的胜利,并且是以常设军事机构的驻扎为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