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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美创造学

作者:毛 翰

第四章 诗之情

  中国人所谓诗,如果不加限定词、修饰词,就是特指抒情诗。尽管在逻辑上,抒情诗、说理诗、叙事诗、咏物写景诗等可以是并列的,抒情诗旨在抒情,说理诗旨在说理,叙事诗旨在叙事(或借叙事以抒情言理),咏物写景诗旨在咏物写景(或借咏物写景寄寓情思)。诗即抒情诗,这种习而不察的误会,正说明了抒情对于诗的重要性。在许多情况下,情既是诗的触媒,也是诗的归宿。
                             
  1、诗情与诗思

  诗是以具有乐感的语言借助意象抒写情思(以及美)的艺术。情思就是诗所要表达的主要内容。今人所谓“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说”,如果不是对于“说什么”的心照不宣的回避,则只能是无病呻吟者的谬论。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所列八条改良要义,第一条就是“言之有物”,何谓有物?“情与思而已”。
  作为诗的内容,情思一分为二,即情与思,情是感性的,思是理性的。情与思又是合二而一,难以剥离的。在诗中,应该没有不带情感的纯理性之思,也没有不带思想的纯感性之情。如果说诗的情思是醉人的葡萄美酒,那么,诗思可以说是其中的烈性的酒精,诗情则是其中酸酸甜甜的果汁。
  “诗言志”作为中国诗学的第一道光辉的命题,出自《尚书•尧典》。所谓“志”,一般认为指思想、志趣、怀抱。在情思两端,“志”偏重于思。到汉代《毛诗序》,“情”、“志”二字互换使用,所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陆机《文赋》则时有将“情”、“志”二字连缀并举之句。后世诗人所谓言志、咏怀,其志其怀,往往是兼指思想和情感的,所谓“情志一也”(1) 。
  前人有“唐诗主情,宋诗主理”之说(2) ,认为唐人之诗多以情韵见长,宋人之诗多以理趣见长。不过,这只是就这两个时代诗歌的总体风格而言的,并无截然之分。事实上,到中唐韩愈、卢仝等人,尚理智,擅议论,已开宋诗风气之先。北宋江西诗派领袖黄庭坚的诗素称瘦硬奇崛,为宋诗代表,却也不乏动情之作,例如其咏水仙诗云“可惜国香天不管,随缘流落小民家”。
  不同的流派、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民族,其诗作中表现出来的情与理,毕竟会有所偏重。一般说来,浪漫主义的诗主情,现代主义的诗主理;唐诗主情,宋诗主理;中国诗主情,西方诗主理。各个诗人的作品也有其或擅于情、或长于理的大致差别。例如,郭沫若(1892-1978)的诗激情澎湃,提到五四时代的郭沫若,便会想到他的《Venus》的真率和狂放:

  我把你这张爱嘴,
  比成着一个酒杯。
  喝不尽的葡萄美酒,
  会使我时常沉醉。

  我把你这对乳头,
  比成着两座坟墓。
  我们俩睡在墓中,
  血液儿化作甘露!
      1919.间作

  而奥地利诗人里尔克(1875-1926)则留给诗坛一个沉思的形象,提到他,可能就会想到他的《预感》:

  我像一面旗被包围在辽阔的空间,
  我感到风从四方吹来,我必须忍耐,
  下面一切还没有动静:
  门依然轻轻关闭,烟囱里没有声音,
  窗子还没有抖动,尘土还很重。

  我认出了风暴而且激动如大海。
  我舒展开又跌回我自己,
  又把自己抛出去,并且独个儿
  置身在伟大的风暴里。
    (陈敬容 译)

  2、情感的品质

  我们知道,人的情感分为两种,先天情感和后天情感。先天情感是自然天赋的,与生俱来的,也是从人的生存、繁衍和发展三大需求派生出来的:为了生存的需要,孩子饿了、冻了就会哭,寂寞了就会伤心,生命受到威胁就会恐惧或愤怒;为了繁衍的需要,到了青春期就会萌发情欲,就会思恋异性;为了发展的需要,就有对名利地位等的占有欲。先天情感属于人的本能范畴,本能是不理会社会道德的。后天情感是先天情感经过社会熏陶和教化的结果。
  作为正面的结果,它可能是对人的自然天性的克制或升华。譬如,为了某种崇高的目标,人会克制寻求温饱的本能,会跳入冰河,攀登冰山,走向极地,忍饥挨饿,甚至绝食;为了道义和名节,会不惜放弃求生本能,面对刑具或屠刀,舍生忘死,取义成仁;而当性渴望、性苦闷时,不愿放纵情欲,而倾向于让生物层面的情欲升华为社会层面的情爱,让性原欲转化为追求人生的崇高目标(如艺术、事业)的动力。
  作为负面的结果,它可能是对人的自然天性的扭曲和恶化。例如,为了实现某个目标,满足某种欲望,人们渐渐学会了说谎(3) ,学会了讨好,学会了故作姿态,包括故作谦恭、故作超然、故作高雅、故作憨厚等。由于某种利益驱动,人们可能疏远亲情,抛弃友情,背叛爱情,出卖良心和人格,甚至认贼作父,与祖国人民为敌。
  而艺术的基本夙求是真善美,以情思表达为内容的艺术,只有真的,善的,才是美的。以情入诗,我们对入诗之情不能不作出甄选和限定。诗所抒之情,它的两项基本要求就是真与善,或者说真实与高洁。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何谓“无邪”?程颐说,“思无邪,诚也。”将无邪解释为“诚”。朱熹说,“得其性情之正。”将无邪解释为“正”。我们不妨认为,程颐、朱熹的解释,各得要领之一。合程朱两家的释义,则可以说:无邪者,诚也,正也。而诚和正,恰恰与真和善相对应,恰恰可以认为是对诗之情的真实和高洁的品质要求。

  情感应该真实
  诗必须说真话,抒真情。“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4)” 只有为真情所动,才可能写出动人的诗篇,只有你自己流着泪写出的东西,才可能让读者为之流泪。
  所谓抒真情,就是要诗中所抒之情,符合人的自然天性,无悖于人的天赋秉性。因为人的心灵是相通的,读者是敏感的,如果你诗中抒发的是虚情假意,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是出于某种功利目的而矫情、伪情,那是不大可能有人为之感动的。
  汉末女诗人蔡文姬于战乱之中为胡兵所掳,做匈奴左贤王之妾十二年,生下两个孩子。待曹操平定中原,遣使 前来赎她归汉,在民族大义与骨肉亲情二者之间,蔡文姬陷入深深的矛盾痛苦之中,终于拖着沉重的步履踏上归途。《胡笳十八拍》相传就是她这时所作,但北宋以来就有人怀疑是后人托名之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郭沫若与他在日本的妻儿不辞而别,毅然返国,“又当投笔请缨时,别妇抛雏断藕丝”,与历史上的蔡文姬有着类似的情感经历。二十年后,郭沫若创作话剧《蔡文姬》,认定《胡笳十八拍》就是出自蔡文姬之手,剧中人物蔡文姬于归汉途中在月夜一字一泪地弹唱《胡笳十八拍》的情景分外感人。郭沫若还撰文六谈《胡笳十八拍》,考据之余,他认定,这实在是一首自屈原《离骚》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抒情诗,没有亲身经历的人,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来。如果有过这么一位诗人代她拟出了,那断然是一位大作家。他不相信这是拟作,认为就连李白也拟不出,李白还没有那样沉痛的经验。以情之真伪推论作者真伪,固未必尽然,却也可见论者对诗之真情的推重。《胡笳十八拍》为组诗十八首,前十首写蔡文姬入胡的原因和经过,后八首,首首不离南归故国骨肉分离的哀痛。即便是后人伪托,对蔡文姬流落异域继而抛舍儿女的惶惑痛苦之情表现得如此真切,亦足以乱真矣!试读其第八、第十六首: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制此八拍兮拟俳优,
  何知曲成兮心转忧。

  十六拍兮思茫茫,
  我与儿兮天各一方。
  日东月西兮徒相望,
  不得相随兮空断肠。
  对萱草兮忧不忘(5) ,
  弹鸣琴兮情何伤。
  今别子兮归故乡,
  旧怨平兮新怨长。
  泣血仰头兮诉苍苍,
  胡为生我兮独罹此殃!

  1957年以诗罹祸的流沙河,于十年浩劫之后痛定思痛,有《故园九咏》,其中《哄小儿》一首这样写道:

  爸爸做了棚中牛,
  今日又变家中马。
  笑跪床上四蹄爬,
  乖乖儿,快来骑马马。

  爸爸驮你打游击,
  你说好耍不好耍?
  小小屋中有自由,
  门一关,就是家天下。

  莫要跑到外面去,
  去到外面有人骂。
  只怪爸爸连累你,
  乖乖儿,快用鞭子打。

  鲁迅说得好,“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二十年名列另册忍辱偷生,也许并不是在劫难逃,而是咎由自取,谁让你不识时务,述什么怀,讽什么喻,发什么癫呢?察颜观色谀上媚俗或装痴作傻行尸走肉不也是一辈子吗?可是孩子何辜,竟错投娘胎,跟你受尽屈辱?流沙河因在《星星》创刊号上发表《草木篇》组诗,被钦定为右派,然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坏透了的男人竟赢得了一场生死之恋。但现实又是如此之严酷,一抹玫瑰色毕竟抹不去无边的黑暗,我们不能想象诗人是怎样挈妇将雏走过那艰难时世的。身为人父而不能尽人父之责的深深愧疚和懊悔,加上对专制恐怖的愤恨和无奈,使此诗格外感人,“只怪爸爸连累你,乖乖儿,快用鞭子打”,结尾两句,更催人泪下。

  情感应该高洁
  诗要抒真情,但并非一切真情都可以入诗,即便是先天情感。先天情感属于人的本能范畴,固非原罪,不必受道德谴责,但先天情感中,基于生存、繁衍和发展需求的人的自私,和对金钱物资、异性灵肉、名利地位等的占有欲,极易膨胀起来,为社会道德所不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自然天性可能与低俗、卑污划等号,而与诗美风马牛不相及。今日商家常常标榜“纯天然”,其实,纯天然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好东西,纯天然的树叶、兽皮不会是最好的衣物,纯天然的山洞不会是最好的住房,纯天然的河豚鱼含有毒素,吃了甚至会死人,纯天然的情感也未必就是美好的情感。人之初,天性原本无所谓善恶,以社会道德衡量则善恶兼备。诗中所抒之情,应该是经过社会文化净化和升华过的高洁之情,而不是人的一切自然天性,更不待说被污染被恶化了的情感,诸如贪婪、势利、狠毒了。
  “发乎情,止乎礼义”(6) ,这是诗的千古不变的抒情原则。变的,只是“礼义”的具体标准。诗的社会功能之一,是陶冶读者的情操。诗要发挥陶冶情操的功能,它所抒写的情感必须是美好的。
  洛斯金说:“一个少女可以歌唱她所失去的爱情,一个守财奴却不能歌唱他失去的钱财。”这无疑是一个精彩的论断。但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失恋的少女的歌和倒霉的守财奴的歌,不都是出于真情吗?为什么有的真情可以歌唱,有的真情就不能歌唱呢?这里,真情与真情还是有区别的,区别不在情欲或物欲,而在于前者是源于人的自然天性,源于人的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后者则是源于人的过分膨胀的欲望,已经大大超出了人的基本需要。前者是必需,后者是贪婪。对生活必需品的歌唱会赢得同情,对过分膨胀的占有欲的歌唱只会招致反感。因此,饥者可以歌其食(7) ,饱者不得歌其嗝;一个少女可以歌唱她所失去的那份纯真的爱情,一个帝王却不能歌唱他将天下美女尽收后宫的淫欲;一个守财奴不能歌唱他失去的金币,一个穷苦女人却未必不能歌唱她赖以养家糊口的最后一枚铜板。同理,一个奴隶可以歌唱他对民主自由权利的渴望,一个政客却不能歌唱他囊括四海独裁天下的权欲和野心。

  爆竹声中一岁除,东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这首洋溢着北宋改革家王安石的豪迈气魄和必胜信念的《元日》诗,在1976年初却遭逢了一次不幸的“误读”:据说文革新贵张春桥在得知自己觊觎已久的总理宝座另有归属之后,不禁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借抄写此诗,发泄他这块“新桃”未能如愿“换旧符”的怨毒,以及来日新桃再把旧符换的野心。有此一回借用,使得那几年的人们面对这首脍炙人口的古诗名作都不免感到别扭。

  月儿弯弯照窗纱,牙床横卧玉琵琶。
  有心上前弹一曲,又怕琴声传外家。

  上面这首诗,据说是一位公公用来挑逗儿媳的。从艺术角度看,其意象优美别致,语言流丽畅达,比兴手法的运用十分娴熟,具备抒情诗应有的一切素质。其起承转合,结构亦工整自如。首句以月亮起兴,起得自然得体,因为月亮与爱情总是有缘,“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月亮代表我的心”,“都是月亮惹的祸”,月夜笃定是属于爱情的。次句以琵琶喻人体,有着某种不可言传的神似,现代美术作品就有用小提琴琴身作女人胴体变形的。三、四句顺应琵琶的取喻,进一步推进,可谓妙语连珠。这首诗所抒发的情感无疑是真实的,真实的情欲,真实的爱慕,但由于它有违人类社会现行的道德规范,不免显得格调低下,情感污浊,便注定只属于地摊文学,不登大雅之堂。
  当然,以道德规范判断情感高洁与否应该审慎。记得当年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同时恋着的两个女友,他常常不无得意地炫耀他与她们的爱情故事。有一次,我忍不住打断他说,你那怕是算不得爱情,只能算作奸情!没想到,他回我一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在旁观者看来是奸情,在当事者就是爱情。”我感到他说的不无道理,又搞不清这道理究竟何在。后来终于想明白了,所谓爱情与奸情,其区别只在于当时当地的道德评判,只要避开了道德评判,二者的区别就消失了。
  而道德原则,作为社会人的行为规范,有它自己的定义域,一般都只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内适用。道德原则变化或道德谴责淡化之后,某些表现奸情的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倒可能成为别具一格的爱情诗。明代有一首民歌,题为《偷情》(8) :

  结识私情弗要慌,
  捉着子奸情奴自去当。
  拼得到官双膝馒头跪子从实说,
  咬钉嚼铁我偷郎!

  以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妇道衡量,这红杏出墙的男女之情当然是奸情。可是如果这女子为封建礼教所迫,陷在不幸的婚姻中,不甘让青春一天天枯萎,而冒死寻求一份真爱,这偷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可歌可泣的爱情追求呢?
  以性爱为主题,表现性压抑、性苦闷、性体验之类的诗,情形也比较复杂。一方面,异性相吸是人的自然天性,性是爱情的生物学基础,没有性爱,就没有情爱。不承认这一点,就不免虚伪。因此,我们不能规定爱情诗只能写到社会层面的情爱,不能表现生物层面的情欲,不必在这里给艺术设禁区,也不能说禁区里面无艺术。另一方面,爱情毕竟是对情欲的升华,自有其超越生物层面的优雅高洁的精神文化内涵,不承认这一点,又不免粗鄙。一味沉溺于性渴望、性体验的表现,如这么一首老和尚的《叫春》诗:“春叫猫儿猫叫春,听它越叫越精神。老僧也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9) 又是格调不高的。
  人性,乃兽性和神性的二元组合。色情诗、性爱诗侧重表现人的自然天性,即兽性,爱情诗则应侧重表现人的社会教养,乃至神性。我想,性爱诗不是可不可以写,而是怎么写。在表现性爱,表现这种生命的渴望和体验时,诗应该是端庄的,而不是轻佻的,应该是笼罩于一派神性之光,而不是兽性的淫邪和歇斯底里。

  这张充满了张力的床,像海绵一样席卷了这一对恋人。他们像礁石与海浪,在冲撞中平息,在平息中冲撞,全然不知今夕何夕。生命欢乐的乐章,就这样掀起了一个又一个的高潮。清醒时分,他们有时会相拥而泣,他们中的一个太小,一个又太弱,命运的风筝线不在他们的手中,他们因为孤独无助所以才相依为命。那时他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为爱而爱,为此,他们耗尽了自己一生的热情……
                   ──郭翠华《杜拉和她的〈情人〉》(10)

  读这种诗化的文字,我们会有一种生命的感动,诗美的感染,会感到一种冥冥中的神性的召唤。
  至于今天的所谓“下半身写作”,我则无言以对。人家声称:“回到肉体,追求肉体的在场感,意味着让我们的体验返回到本质的、原初的、动物性的肉体体验中去。让所谓的头脑见鬼去吧,我们将回到肉体本身的颤动。”“畜生”,“如果有人这么评价我们的诗歌,那将是最高的褒奖。”(11) 跟这些用阳具写诗、以畜生自命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情贵高洁。诗在表现情欲、物欲、权利欲时,要格外审慎,尽管古往今来这种表现并不罕见。诗要使人贤达,就不能用市侩之语,“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12) 可能只是一个例外。诗要使人良善,就不能用厚黑之语,如“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沉溺于某种颓废情感,津津乐道于“管它虚度多少岁月/何不游戏人间/看尽恩恩怨怨/何不游戏人间”(13) ,也是不大可取的。

  情感的杂质与非理性
  情感必须净化,方可入诗,这是无疑的。但情感的净化也不是绝对的。“水至清则无鱼”,情至纯怕也无诗,诗中情感至清至纯,有时反而显得不够真实,难以感人。保留情感的某些杂质,包括人的天性中的某些欲念,有时可能还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在情感的真实和高洁二者之间,应该把握一个适当的度,不可强调得过了头。诚如王国维《人间词话》所指出的:“‘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穷贱,轗轲长苦辛。’可谓淫鄙之尤。然无视为淫词鄙词者,以其真也。”

  你睡着了你不知道
  妈妈坐在身旁守候你的梦话
  妈妈小时候也讲梦话
  但妈妈讲梦话时身旁没有妈妈

  你在梦中呼唤我呼唤我
  孩子你是要我和你一起到公园去
  我守候你从滑梯一次次摔下
  一次次摔下你一次次长高

  如果有一天你梦中不再呼唤妈妈
  而呼唤一个陌生的年轻的名字
  啊那是妈妈的期待妈妈的期待
  妈妈的期待是惊喜和忧伤
        ──傅天琳《梦话》

  面对睡梦中的孩子,诗人的思绪从眼前跳到将来,将来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恋爱了,梦中不再呼唤妈妈,而呼唤一个陌生的年轻的名字,那是妈妈的期待,妈妈的期待除了惊喜,怎么还会有忧伤呢?是不是出于一种妒意或占有欲,不愿见到另一个人侵入这情感空间?做母亲的,难道不应该以女儿的幸福为幸福吗?也许,母爱也并不是完全圣洁的,没有杂质的。此诗的感人之处,正在于对并非绝对无私的母爱之情的如实抒写。
  情感的另一特征是它的非理性。理是冷的,情是热的,情与理相对,本来就带有几分非理性因素。诗中情感的抒发也就不必总要恪守“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4) 的中和原则。有时明知某种情感可能失之偏激,也不必做更多的理性处理,而不妨让它就以一定程度的非理性的原生态发泄出来。
  1998年,我写《长恨爪哇国》就是这样。明知不该因为一次反华排华事件,就去仇恨一个国家,去诅咒一个民族,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这样写。面对自己的同胞兄弟遭人杀戮、同胞姐妹遭人强暴的残酷事实,我无法理智和冷静。一如岳飞为国都被破、国君被俘的靖康之耻而怒发冲冠时,直欲“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冷静的、克制的表达,此时已经不足以发泄满腔的悲愤之情。我们的流落海外的同胞正在被人残杀、凌辱,从媒体里听到同胞凄惨的呼救,看到同胞绝望的目光,我们却不能披坚执锐前往援救……此时此刻,作为诗的情感宣泄,偏执也好,非理性也罢,都只好由它去了:

    那时候祖国积贫积弱/众多的儿女,母亲无力养活/忍看一只只小船悄然离岸/五里一徘徊/载着泪水和一线渺茫的希望/流落南洋/一直流落到爪哇国
    那个国度何其遥远/那片岛礁何其蛮荒/要在那里求生是何等艰难呀/在瘴气包围中/在荆棘挤压下/在苦难的日子里/水土不服的儿女可也曾抱怨母亲/把自己忘到了爪哇国
    儿女却从未忘记自己的母亲/为母亲的每一次劫难而哭/为母亲的每一缕笑容而歌/当哀鸿遍布华夏大地时/游子们哪一次不曾慷慨解囊/当敌寇的铁蹄践踏神州时/更有多少热血男儿毁家纾难/效命疆场血染山河/心系祖国母亲呀/海外赤子/何曾把自己忘在了爪哇国
    有根却没有泥土/梅兰竹菊还是顽强地生存下来/不肯在瘴气中倒毙/也不肯为荆棘所吞没/华文学校被砸/砸不烂华人的语言岛/华文报刊被封/封杀不了华人心中的诗云子曰/一代代华裔子弟/硬是通过不间断的家教/顽强地传递着中华文化的薪火/最是印尼华人血脉纯正呀/尽管他们流落在爪哇国
  哪有母亲不牵挂自己的儿女呢/无论她的儿女怎样众多/当反华排华的噩耗再一次传来/噩耗就像利刃/深深地刺进了母亲的心窝/你的儿女在遭人杀戮/你的女儿在遭人强暴呀/祖国啊母亲/马嘶于厩/剑鸣于匣/昆仑泰山怒气冲天/长江东海惊涛裂岸/又奈疯狗何/祖国母亲红肿的眼睛/痛苦地凝望着/那地狱般的爪哇国

  3、情感的类别

  抒情诗所抒发的情感,应该包括社会情感、自然情感和人生情感。
  社会情感,是诗人面对社会,关注人的社会存在,即生命的群体存在时所激发的情感。它可能是社会现实合乎理想时的欣慰之情,如《水浒传》和《三侠五义》卷首引用的邵雍的这首七律,诗中不无夸饰地抒写宋朝开国之初的升平景象,字里行间便洋溢着此情: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
  草木百年新雨露,车书万里旧江山。
  寻常巷陌陈罗绮,几处楼台奏管弦。
  人乐太平无事日,莺花无限日高眠。

  社会情感,更可能是对社会现实非理想化的焦虑和不满之情,是感时伤世,愤世嫉俗,忧国忧民,是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式的真情歌哭。例如唐朝末年,黄巢起兵造反,朝野双方连年进行惨烈的战争,大江南北尽成战场,百姓生灵涂炭,士卒尸骨遍野,国家民族陷入深重的灾难。曹松《己亥岁》一诗,即情系生民,心忧天下,更愤恨政治强人们为了一己的私欲和野心,不惜驱使万千军民血战沙场: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里,本想举一个新诗的例子,但回顾近一个世纪的新诗历程,遍览各种新诗选本,竟找不到一首比1959年的这首民歌更为恰切的:

  谷撒地,
  薯叶枯,
  青壮炼铁去,
  收禾童与姑。
  来年日子怎么过?
  我为人民鼓与呼!

  自然情感,是诗人面对大自然,关注人的自然存在,即生命的个体存在时所生发的情感。
  当诗人面对山河陆海日月星辰那一幅幅雄奇的自然景观,不禁会发出由衷的惊叹,如“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15) 面对火山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人类不屈的抗争,会生发许多悲壮之感,如“四海非天狱,何为作天囚。天囚正凶忍,为我万姓仇。”(16) 面对浩渺无际的宇宙星空反观人的生命存在时,会备感人生的渺小和短暂,如“日出东方隈,似从地底来。历天又复入西海,六龙所舍安在哉?其始与终古不息,人非元气,安能与之久徘徊……”(17) 而面对不可逃避的死亡的终极悲剧,以及难以捉摸的人生命运,又会陷入无尽的空虚和悲凉,如《红楼梦》里甄士隐听了跛足道人唱的《好了歌》,心中彻悟,作的这篇解注: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
  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蛛丝儿结满雕梁,
  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
  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
  如何两鬓又成霜?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
  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
  金满箱,银满箱,
  转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
  哪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做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
  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
  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18)

  人生情感,包括亲情、友情、爱情,以及思乡爱国之情,即所谓家国之情。古往今来,抒写亲情、友情、爱情的诗作比比皆是,如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秦观《鹊桥仙•七夕》“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其中又以爱情诗居多。有统计表明,中国民歌中以情爱为题材的占了百分之九十。就连那首《东方红》原本也是陕北情歌小调:“芝麻油,白菜心,要吃豆角嘛抽筋筋。三天不见想死个人,呼儿嗨哟,哎呀我的三哥哥。”在改成政治颂歌之前,还有过这样一个过渡性的文本:“骑白马,挎洋枪,三哥哥吃了八路军的粮。有心回家看姑娘,呼儿嗨哟,要打鬼子就顾不上。”而乡情可以说是亲情(以及友情、爱情)的延伸,爱国之情则是乡情的放大。“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19) 、“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20) ,古今诗人关于家国之情的诗作也不胜枚举。
  有时候,一首诗所抒发的情感可能比较复杂。在抒情对象为异性的情况下,诗中所抒之情是友情还是爱情,往往是不大容易分辨清楚的。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1924年5月,徐志摩陪同印度大诗人泰戈尔到日本访问,这首《沙扬娜拉──赠日本女郎》就是写在访日结束时,对于一位前来送行的日本姑娘的美好印象和惜别之情。以不胜凉风的娇羞莲花为喻,令人联想到晚唐诗人陆龟蒙咏白莲的优美诗句:“还应有恨无人觉,月晓风清欲堕时。”月晓风清,正是凄凉时分,白莲分明有恨,却无人觉察,唯独心有灵犀的诗人,从那喃喃道别的颤音里感到了,真切地感到了。至于此中愁恨此中别绪是友情还是爱情?这是难以说清的。也许还是托尔斯泰说得好,男女间没有纯粹的友谊,有的只是爱。日本姑娘美丽多情,中国诗人风流倜傥,如不曾一见倾心,怎至于缠绵至此!但诗人不肯道破这甜蜜的惆怅,只将几行温婉隽秀的诗句,一首韵致不让古典绝句的小诗,留给读者自己去吟味。
  何其芳的《花环──放在一个小坟上》,所抒之情,其成分可能更加复杂。诗所悼念的是一位早殇的少女,诗人与她是亲戚,所抒之情当是亲情,是儿时的小伙伴,所抒之情当是友情,是两小无猜的少男少女,所抒之情又不妨是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类常常被论者忽略的诗家情感,不是亲情,不是友情,不是爱情,而是人情──人类之情。这时,诗的抒情主人公与抒情对象的关系,不是亲人,不是友人,也不是恋人,而仅仅是同为人类。这时,诗所表达的,是人道主义的关怀,是人类的泛爱,是对同类的不幸遭遇的同情和怜悯,所谓物伤其类。如果说唐人陈陶《陇西行》“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诗句里尚有些许社会内容,如对战争的反思,今人余光中的《算命瞎子》则可看作是一首与社会讽喻无关的纯粹的关于人类之情的诗,其时代背景,置换为古代、近代或现代都无不妥:

  凄凉的胡琴拉长了下午,
  偏街小巷不见个主顾;
  他又抱胡琴向黄昏苦诉:
  空走一天只赚到孤独。

  他能把别人的命运说得分明,
  他自己的命运却让人牵引:
  一个女孩伴他将残年度过,
  一根拐杖尝尽他世路的坎坷!

  这种人类泛爱之情再往前推演一步,就有了人与某些动物之间的感情,例如,对熊猫濒危的不忍,对天鹅之死的垂怜。国际上一些动  物保护组织,其保护动物、反对虐杀动物的呼吁,就是基于这种感情。这种感情已与宗教精神相通了,佛家就主张“长养慈心,勿伤物命。”对于诗家,这种感情多发生在人和与自己亲缘关系较近或文化联系较为密切的动物之间。
  如果说,可以与亲情诗、友情诗、爱情诗并列的,表现人类泛爱的一类诗,不妨称之为“人情诗”,那么,这种表现人类与动物,甚至与植物(21) 等之间的情感的诗,则无以名之,如果一定要强立名目,也许可以称之为“物情诗”。
  历来的论者似乎不大承认这一类诗的存在。读李纲的《病牛》:“耕犁千亩实千箱,力尽筋疲谁复伤?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羸病卧残阳。”只说抒情主人公以病牛自况,表达自己为天下百姓鞠躬尽瘁的高尚情怀;读牛汉《悼念一棵枫树》,只说诗人从一棵无端被人伐倒的枫树,联想到一次次险恶的政治运动中遭受迫害的人。这其实未必尽然。卧病的牛、横死的枫,它们自身的悲惨命运就不值得人类同情吗?只有漠视它们的惨状,仅仅以之作为喻象,联想人类社会的种种情景,诗人才有情可抒吗?臧克家谈到他的《老马》一诗时说,“我亲眼看到了这样一匹命运悲惨、令我深抱同情的老马,不写出来,心里有一种压力”,“并没有存心用它们去象征农民的命运。”(22)
  “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陆游钟爱梅花一至于此,其咏梅之诗未必都另有寄意,也未必都需要另有寄意。林和靖隐居西子湖畔孤山,终身不仕不娶,只酷爱种梅养鹤,人称他是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他的咏梅诗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人所共知,他还有诗咏鹤:“皋禽名祗有前闻,孤引圆吭夜正分;一唳便惊寥泬破,亦无闲意到青云。”诗人怕也只是将鹤引为知己,赞赏鹤的闲适恬淡,并不刻意寄兴吧。
  1987年,广州动物园,一只身材魁梧的黑猩猩痛苦而愤怒地嚎叫着,拼命地拍打铁栅门,那情景曾使我深为震撼,而且一直不能淡忘。我们人类凭什么以一己之私,仅仅为满足自己那点好奇心,或盘算那点蝇头小利,就对一个天赋自由的灵魂横加囚禁?此情此景,让我面对满园珍禽异兽,心生愧疚,游兴荡然无存。如果以这种情感入诗,诗也就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咏物诗了。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白居易《劝勿猎》

  不是借物咏怀,托物言志,言在此,意在彼,而是即物咏物,言在此,意亦在此。诗所咏叹的,只是对象本身,诗人所关切的,只是对象本身的命运。这类作品中,侯德健的《熊猫咪咪》作为歌词,是我们熟悉的:

  太阳出来
  咪咪躺在妈妈的怀里数星星
  星星呀星星多美丽
  明天的早餐在哪里
  请让我来关心你
  就像关心我自己
  请让我来帮助你
  就像帮助我自己
  这世界会变得更美丽

  还有许德民(1953- )这首哀婉可人的生命绝唱《紫色的海星星》:

  即便是威严的大海/也无力保护自己的孩子/在浩淼的波涛中/一个生命的失踪已不是新闻了/我看见游览区的小篮子里/海星星被标价出售
  当奶白色的海月水母/伴随你巡视洁白的珊瑚林/你是骄傲的小女王/让淡紫色的光芒/照耀马蹄螺和虎斑贝/而我只用了几枚小小的硬币/就换取了你/只是趴在我的手掌上/你柔软的肢体已变得僵硬
  只有五个等边的触角/还是那样自信/自信而又哀伤/仿佛一遍一遍告诉我/你从来也没有伤害过谁/你怀念海洋里/吹响蓝水泡的小伙伴/怀念不让小鲨鱼参加的/捉迷藏的游戏
  人间对你来说是陌生的/或许,你只是从沉船的残骸上/从生锈的铁锚和折断的桅樯上/从少女飘沉的绣着并蒂莲的丝手绢上/猜到了一些人间的秘密/但更多的仍然是一个谜/你一定后悔过/不该走出你的天国/那片静静的珊瑚林/就连我也开始后悔/不该用你凝固的眼泪/装饰说不出话的墙壁/在我安宁的心里/竖起一座小小的墓碑/如果不知道世界上有你/心,大概不会这么沉重
  并不是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是蓄谋已久的/海星星呵/让我们成为朋友吧/我的心是你的珊瑚林/当猜谜晚会结束的时候/在我和孩子们的眼睛里/你会升起来/走向西山顶

  不过,至此,诗已渐渐驶离人生抒情诗,而抵近自然抒情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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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唐]孔颖达《诗大序正义》。
  (2)[宋]严羽《沧浪诗话》:“本朝人尚理,唐人尚意兴。”[明]杨慎《升庵诗话》卷八:“唐人诗主情,去《三百篇》近;宋人诗主理,去《三百篇》却远矣。”钱钟书《谈艺录》第一条:“诗分唐宋”,“唐诗多以丰神情韵擅长,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
  (3)我至今清楚地记得,刚上小学第一次见同学说谎时我的惊讶:“天啦,话怎么还可以这样说!”但在阅历渐丰,听过了更多的谎言之后,就见怪不怪了。不仅政客们大言不惭:“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据说求爱、求婚时,男人们信誓旦旦的表白,如“海枯石烂不变心”、“天底下就爱你一个”之类,十之八九有虚假成分。唐人元稹原配夫人韦蕙丛去世,他伤心之至,写了不少感人的悼亡诗,如《离思五首》之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在亡妻灵前声泪俱下,发誓决不再娶,但据说他不久就有了新欢,不仅娶了河东才女裴柔之,还与名妓薛涛、刘采青往来密切。
  (4)《庄子•渔父》。
  (5)萱草,别名忘忧草。
  (6)《毛诗序》。
  (7)《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8)[明]冯梦龙编明代民歌集《山歌》。
  (9)相传此诗为明代僧人志明所作,系其打油诗《牛山四十屁》四十首之一。
  (10)冰峰主编《新世纪文学作品选•散文卷》,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版。
  (11)沈浩波《下半身写作及反对上半身》,《下半身》诗刊第一期(2000年7月出版)发刊词。
  (12)《古诗十九首》之四。
  (13)电视剧《海马歌舞厅》主题歌。
  (14)《论语•八佾》。
  (15)[南朝梁]周兴嗣《千字文》开篇。
  (16)[唐]元结《悯荒诗》节录。
  (17)[唐]李白《日出入行》节录。
  (18)《好了歌》原作比较空灵,甄士隐的“解注”则比较实证。譬如原作说“孝顺儿孙谁见了?”解注则具体指出“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那意思是说,夸耀什么教子有方,说不准你儿子日后当强盗。费尽心机挑选富家子弟做女婿,没准女儿后来会沦落风尘作了妓女。
  《好了歌》及其“解注”参悟人生,有其深刻和精辟的一面,但也有其偏激和片面的一面。譬如,我们并不能一概否定“功名忘不了”,出将入相,安邦定国,将毕生精力贡献给国家社稷,百年以后,功名犹在,功业犹存,岂是一堆荒坟野草所能埋没得了的!这里关键是要理解生命个体与生命群体的关系和区别。作为生命个体,人生苦短,转瞬即逝,人一死,一了百了,一切奋斗都是徒劳的。但如果将个体生命置于民族乃至人类的连绵不断的生命长流中去,一切都会获得崭新的意义。再如嘲笑世人忘不了姣妻,因为“君死又随人去了”,嘲笑世人忘不了儿孙,因为“孝顺儿孙谁见了”,也有些似是而非,不大经得起推敲。君死之后,君之遗孀如何不能改嫁他人?一定得立誓守节不事二夫让青春年华枯萎于一尊贞节牌坊下,才值得君生之年恩爱不忘吗?“孝顺儿孙谁见了”,父母对于儿女的爱本是无私的,不图回报的,一定要认定儿女孝顺后才去做痴心父母,像是讲求效益,投入必求产出的商人,也未免有损做父母的形象吧!
   (19)[唐]崔颢《黄鹤楼》。
  (20)[南宋]陆游《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
  (21)报载,澳大利亚有人告发邻居虐待植物,因为这位邻居外出多日未浇水,让盆中花卉在干旱中痛苦地死去了。
  (22)臧克家《甘苦寸心知》,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2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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