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诗词读写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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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词韵
押韵也是格律方面的事,因为附庸可以蔚为大国,所以标个独立的题目。前面讲近体诗,讲古诗,都谈到押韵;这里讲词,又谈押韵,是因为,如果押韵情况可以分为宽严两类,词的押韵属于宽的一类(即大不同于近体诗),却又不同于古诗。这是说,它有自己的习惯或办法,所以需要自立门户。说习惯或办法,不说规定,是因为它不像近体诗,有官定的韵书,必须遵照办理。没有官定的,情况与古诗同。但又有异点。一最显而易见,古诗用的是汉魏六朝的音,词是唐宋以来的,音随着时代变,而且相当快,所以必有异。二是作者有别,古诗,主流出自文人的笔下,容易偏向规矩;词就不然,主流出自歌女之口(文人模仿,绝大多数愿意走老路),容易偏向随便。甚至如李渔所说,词要有意求俗。这样,近于下层、村野,表现在押韵上就成为不细致,或说安于差不多,总之,限制就宽了。还有个结果,是纷歧就多了。就是说,有时就不免,这一首如此押,那一首如彼押。没有官定的韵书,实例又不能车同轨、书同文,有什么办法排比个“词韵”?
昔人,专说既三思又不乱说的,用的是带点势利主义的归纳法,就是多取大家的作品,把押韵相同的情况(如柳永、周邦彦等都这样押)集到一起,看,如“中”、“红”等(诗韵属一东)和“宗”、“农”等(诗韵属二冬)都用在一首里,就可以断定,作词,押韵,属于一东的字可以和属于二冬的字通用。这样的断定积累多了,会碰到,某一种情况,实例少,某一种情况,像是越出常轨,应该认可还是不认可的问题。这也可以宽,是有闻必录;可以严,是取重舍轻。因而词韵就难得同于诗韵,一刀齐,而是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纵使偏于小节)。对于余事填填词的,这些也可以不多追问,因为难于理清楚,而且用处不大。以下想由简明入手,以实用主义为原则,先介绍早已有成品的词韵。
由清朝道光年间的《词林正韵》说起。其前有过这类作品,如宋人的《菉斐轩词韵》(真本可能不传),清初李渔的《词韵》,其后还有比较通行的吴烺等著的《学宋斋词韵》,等等,都瑕瑜互见,甚至瑕比瑜多,不足为训。《词林正韵》是苏州人戈载所著。戈氏功名不高(只是个贡生),没有官位,一生致力于词学,著《词林正韵》,他自己说用意是:
填词之大要有二,一曰律,一曰韵,律不协则声音之道乖,韵不审则宫调之理失,二者并行不悖。韵虽较为浅近,而实最多舛误。此无他,恃才者不屑拘泥自守,而谫陋之士往往取前人之稍滥者,利其疏漏,苟且附和,借以自文其流荡无节,将何底止?予心窃忧之。因思古无词韵,古人之词即词韵也。古人用韵,非必尽归画一,而名手佳篇,不一而足,总以彼此相符,灼然无弊者,即可援为准的焉。于是取古人之词,博考互证,细加辨晰,觉其所用之韵或分或合,或通或否,畛域所判,了如指掌。又复广稽韵书,裁酌繁简,求协古音,妄成独断。凡三阅寒暑而卒事,名曰《词林正韵》。非敢正古人之讹,实欲正今人之谬,庶几韵正而律亦可正耳。(《词林正韵发凡》)
这是以古人作品为事例,用归纳法;加一点点势利主义,以探求韵部的分合情况。所谓势利主义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取大家之作,二是存大同而舍小异。这样定下来的词韵,自然与诗韵还有小分别,是:诗韵来于宫定,因而作诗,韵的对错是绝对的;词韵来于推定,因而作词,韵的对错只是大致如此。幸而对于余事填填词的,这大致如此也就够了。
《词林正韵》,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过影印本,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说“有兴趣”,意思是也可以不找来看。理由有消极方面的,总的说是不便于用。分着说呢,一最显著,戈氏标韵部,用的是《集韵》,繁且不说,熟悉平水韵的人一定感到生疏别扭。举平声第一部为例,《词林正韵》的总说明是“一东二冬三錘通用”,“一东、二冬”之外又冒出个“三锺”来,脑子里的地盘已经被诗韵占据的人自然会感到不习惯。二不显著,却关系不小,是对于入声字作平声字或上声字或去声字用,戈氏也给予显要的地位,究竟合适不合适?(问题留到下面谈)三是收字求详备,其中绝大多数日常用不到。可以不看《词林正韵》,理由还有积极方面的,是已经有便于用的,当然就不必兼收不便于用的。
这便于用的,就是把刚才提到的三点改掉的本子。这三点是:一,分韵部不用生疏的《集韵》,而用平水韵,或说诗韵;二,入声字作平、上、去三声字用的情况不收,这虽然未必合乎事实,却可以收简易之效;三,过于生僻的字删了。这种便于用的词韵,想是因为适于一般偶尔有兴致也填填词的人的需要,清代晚期就有了,如陈祖耀校正的《增订晚翠轩词韵》就是这样。近人王力先生《诗词格律》,龙榆生《唐宋词格律》,所举词韵也是这类型的。王先生因为是兼讲诗词,所以词韵附在《诗韵举要》里,某韵部再分,用加星号以分辨的办法(如九佳字分为两组,总称为“佳半”和“佳半”,诗韵九佳部分“佳”、“涯”等字右肩加星号,“街”、“鞋”等字不加,表示两组字在词韵中有别,加星号的属第十部,不加的属第五部,要分用)。龙氏书专讲词,就可以避免合伙的麻烦。以下具体介绍词韵,说明部分抄《诗词格律》讲词韵的一些话,词韵部分抄《唐宋词格律》书后附的《词韵简编》。
以下抄王力先生的说明:
关于词韵,并没有任何正式的规定。戈载的《词林正韵》,把平上去三声分为十四部,入声分为五部,共十九部。据说是取古代著名词人的词,参酌而定的。从前遵用的人颇多。其实这十九部不过是把诗韵大致合并,和上章所述古体诗的宽韵差不多。……
这十九部大约只能适合宋词的多数情况。其实在某些词人的笔下,第六部早已与第十一部、第十三部相通,第七部早已与第十四部相通。其中有语音发展的原因,也有方言的影响。
入声韵的独立性很强。某些词在习惯上是用入声韵的,例如《忆秦娥》、《念奴娇》等。
平韵仄韵的界限也是很清楚的。某调规定用平韵,就不能用仄韵;规定用仄韵,就不能用平韵。除非有另一体。
只有上去两声是可以通押的。这种通押的情况在唐代古体诗中已经开始了。
以下抄《唐宋词格律》后附的《词韵简编》:
第一部
平声:一东二冬通用(以下分一东、二冬两组,举两韵包括的字,如东、同、童、冬、鼕、彤,等等,从略。下同。)
仄声:上声一董二肿
去声一送二宋通用
第二部
平声:三江七阳通用
仄声:上声三讲二十二养
去声三绛二十三漾通用
第三部
平声:四支五微八齐十灰(半)通用
仄声:上声四纸五尾八荠十贿(半)
去声四寘五未八霁九泰(半)十一队(半)通用
第四部
平声:六鱼七虞通用
仄声:上声六语七麌
去声六御七遇通用
第五部
平声:九佳(半)十灰(半)通用
仄声:上声九蟹十贿(半)
去声九泰(半)十卦(半)十一队(半)通用
第六部
平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半)通用
仄声:上声十一轸十二吻十三阮(半)
去声十二震十三问十四愿(半)通用
第七部
平声:十三元(半)十四寒十五删一先通用
仄声:上声十三阮(半)十四旱十五潸十六铣
去声十四愿(半)十五翰十六谏十七霰通用
第八部
平声:二萧三肴四豪通用
仄声:上声十七筱十八巧十九皓
去声十八啸十九效二十号通用
第九部
平声:五歌(独用)
仄声:上声二十哿
去声二十一箇通用
第十部
平声:九佳(半)六麻通用
仄声:上声二十一马
去声十卦(半)二十二祃通用
第十一部
平声:八庚九青十蒸通用
仄声:上声二十三梗二十四迥
去声二十四敬二十五径通用
第十二部
平声:十一尤(独用)
仄声:上声二十五有
去声二十六宥通用
第十三部
平声:十二侵(独用)
仄声:上声二十六寝
去声二十七沁通用
第十四部
平声: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通用
仄声:上声二十七感二十八俭二十九豏
去声二十八勘二十九艳三十陷通用
第十五部
入声:一屋二沃通用
第十六部
入声:三觉十药通用
第十七部
入声:四质十一陌十二锡十三职十四辑通用
第十八部
入声:五物六月七曷八黠九屑十六叶通用
第十九部
入声:十五合十七洽通用
与古诗(平上去各分为15类,入声分为8类)押韵的情况相比,词押韵,合并的情况更多(分部减少,而且上声、去声可以通用);如果与近体诗相比,那就显得太自由,近于随便来来了。
这近于随便来来会引来一些或偏于理论、或偏于实用的问题,分别说说。
一是入声字作平上去三声字用,究竟合适不合适、或应该不应该认可的问题。《词林正韵》由第三部起,平声五支六脂七之八微十二齐十五灰通用之后,列“入声作平声”一项,举“室”、“榁”、“实”、“石”等130多入声字,说可以作平声字用;仄声四纸五旨六止七尾十一荠十四赌五寘六至七志八未十二霁十三祭十四太(半)十八队二十废通用之后,上声字后列“入声作上声”一项,举“质”、“鑕”、“礩”、“骘”等170多入声字,说可以作上声字用;去声字后列“入声作去声”一项,举“日”、“衵”、“驲”、“入”等110多入声字,说可以作去声字用。以下第四、五、八、九、十、十二部也有这种情况。这样,就是减去少数重见的字,入声字反串的数量也太多了。戈氏这样的断定也来自归纳法,当然有事例为根据,他在《词林正韵发凡》里说:
惟入声作三声,词家亦多承用,如晏几道《梁州令》“莫唱阳关曲”,“曲”字作邱雨切,叶鱼虞韵;柳永《女冠子》“楼台悄似玉”,“玉”作于句切,又《黄莺儿》“暖律潜催幽谷”,“谷”字作公五切,皆叶鱼虞韵;
……此皆以入声作三声而押韵也。又有作三声而在句中者,如欧阳修《摸鱼儿》“恨人去寂寂,风枕孤难宿”,“寂寂”叶精妻切;柳永《满江红》“待到头、终久问伊著”,“著”字叶池烧切;……诸如此类,不可悉数。但这类事例有些特别,为了简明,可以说概括些,或夸大些,是从近古系统的口语音,脱离了中古音系统。这就应该俚俗些的词说,自然也未尝不可。但这就必致引来一个难以协调的问题,是:在同样的篇什里,有的地方保守,仍然坚持入声守本分,如《忆秦娥》、《念奴娇》等调的韵字以及大批的其他入声字;有的地方维新,偶尔从了俗,如戈氏举的那些。这就有如通体旧装束,忽然来一条领带,就难免旁观者诧异了。诧异表现为语言,就成为不赞成。手头有《考正白香词谱》,天虚我生(陈栩)在《自序》里说:
其标目悉本诗韵,则取易于记忆。而上去声相并,以便通押。不复开入声借叶平上去三声之例,亦足使学者趋向正途,不致蹈传奇家方言为叶之弊。
又在《凡例》里说:
盖填词家凡平入声例须独押。其有以入声作平上去三声者,则宜于曲不宜于词,唐宋人虽间或有之,是皆方音使然,不足法也。
入声字作平上去三声字用是事实,有的人(如戈载)尊重事实,有的人(如陈栩)尊重法理,所以意见有了分歧。我们宜于站在哪一边?道理方面的事难于分辨清楚;不如退缩,只从实用方面考虑。我的看法,作词,放弃入声,完全现代化,变动太大,因而困难很大;保留入声,仍中古音的旧贯,入声字不反串,有时虽然不免于小不方便(如押平声韵就不许用入声字),却可以避免头绪杂乱的大麻烦。依照墨子利取其大、害取其小的原则,我们最好还是规规矩矩,入声字一律当入声字用。
另一个问题是,像上面介绍的词韵,其正确性究竟有多大?显然不会很大。原因有二:一,断定由事例来,而事例则有两方面的致命缺欠,一方面是不完备(有些是故意舍去),另一方面是并不一清如水(如不同的人的笔下可以不同)。总之,这样归纳出来的结论,至多只是大致如此。原因之二是,我们不能用中古音的理来衡量是非,因为事实常常会与理有距离;假定能够用音理来衡量是非,推想说不通的地方一定也会有,甚至不少。总之,我们要承认,像上面推荐以备用的词韵,只是一笔词学遗产,却未必是完美无缺的。
这就引来与实用关系密切的另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还要奉为圭臬?站在我们余事填填词的人的立场,这个问题很容易解答;是,所以奉为圭臬,理由有二:其一是,我们没有能力另编一套,就不如度德量力,坐享其成;其二是,就以它为准绳,花间月下,我们也可以,或张口,或拿笔,来一两句或三五句,如“斜月上窗时,梦君君不知”之类,以取得片时的飘飘然。总而言之,它虽然并不完美,却有大用,也足够用;用之前,相看一下当然可以,但重要的还是用,一切实惠都是由这里来,也只能由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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